剑府任〔2025〕42号
县人民政府关于潘胜晖等同志正式任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仰阿莎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县人民政府决定:
潘胜晖、龙明位同志正式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督查专员(正科长级);
潘胜晖、龙明位同志任职时间从2024年11月起算。
剑河县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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