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府任〔2026〕12号
县人民政府关于彭顺平等免职的通知
县鸿森国储林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县人民政府同意:
建议彭顺平不再担任剑河县鸿森国储林运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职务;
建议金长友不再担任剑河县鸿森国储林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主任职务。
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规定程序办理。
剑河县人民政府
2026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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