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府任〔2026〕18号
县人民政府关于潘胜晖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仰阿莎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县人民政府决定:
潘胜晖不再担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督查专员(正科长级)职务。
剑河县人民政府
2026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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