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剑河县事业单位2025年下半年专项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规定,经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政审考察等程序,确定张靖等同志为剑河县事业单位2025年下半年专项招聘工作人员(第二批)拟聘用人员,现公示如下:
一、公示时间:2025年8月21日—8月27日。
二、拟聘公示人员名单。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报考单位 |
报考岗位代码 |
政审考察是否合格 |
是否 |
备注 |
1 |
张靖 |
男 |
剑河县柳川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
1600801 |
合格 |
是 |
|
2 |
吴奇飞 |
男 |
剑河县柳川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
1600802 |
合格 |
是 |
|
3 |
彭绍海 |
男 |
剑河县磻溪镇中心卫生院 |
1601006 |
合格 |
是 |
在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存在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及时与剑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或向剑河县纪委县监委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咨询电话:0855-5227189(剑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855-5221447(剑河县纪委县监委)
剑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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