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近年来,随着我县农业、工业、旅游业等相关产业发展迅速,经济水平得到提升,消费者对卷烟的需求量增大。本着依法行政、落实“放管服”改革,服务民生、服务就业、服务发展的要求,满足消费者购买便利。同时根据《健康贵州行动(2019—2030年)》和控烟相关规定,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控制吸烟人口增长,推进党政机关、中小学校等无烟环境建设;为解决好群众办证需求和控烟要求,特制定《剑河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二、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三、主要内容
《剑河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包含五章内容。
第一章为总则(共六条):主要说明本《规定》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从零售点的的规划、实施范围、具体界定、定期评估和动态管理、单元格具体界定等内容。
第二章为基本原则(共三条):包括合理容量测算及单元格划分;模型测算辖区零售点年度合理容量及发布量;全县零售点按一、二、三级单元格进行布局规划;年度零售点设置总量逐级进行分解,细化至三级单元格等内容。
第三章为布局规定条件和标准(共五条):主要包括合理布局模式和标准,分类划分禁入、特殊和一般区域,分别采取不同的零售点布局模式。不受限制的情形,不予设置零售点情形,不予核发情形,社会特殊群体照顾等内容。
第四章为布局规划及办理的公开(共二条):主要包括布局规划调整、公布时间、公示的渠道、公示具体内容等。
第五章为附则(共十条):主要包括与住所相独立、固定经营场所、中小学规定、测量标准的说明、解释、废止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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