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制定《方案》的必要性是什么?
答:根据我县2015年至2023年的县城环境空气监测数据,污染天气主要出现在10月至次年2月,主要污染物为PM2.5、臭氧、PM10。而烟花爆竹的燃放主要集中在元旦、春节至元宵节期间,这段时间烟花爆竹燃放产生的大量颗粒物,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大。因此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控,避免出现污染天气十分必要。
问:《方案》总体思路和主要框架是什么?
答:总体思路:。深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牢牢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坚定不移实施主战略、实现主定位,加快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出新绩,奋力在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中走前列作示范,努力开创经济兴、百姓富、生态美的多彩贵州新未来。
主要框架:《烟花爆竹管控方案》的框架结构严格按照省、州加强人为燃烧管控工作要求来建立,结合我县实际,对每个部分都进行了细化、充实和完善,确保省、州的决策部署在我县得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和实用性。《烟花爆竹管控方案》共有六部分,第一部分为指导思想,第二部分为组织领导,第三部分为禁限放区域和时间,第四部分为职责任务,第五部分为工作任务,第七部分为工作要求。
问:《烟花爆竹管控方案》的制定目的是什么?
答:为全面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规范县城建成区内烟花爆竹燃放行为,持续保障我县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促进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问:《烟花爆竹管控方案》的制定依据是什么?
答: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贵州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州生态环境局 州农业农村局 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发布《关于印发〈黔东南州全面加强人为燃烧管控工作方案〉的函》(黔东南环函〔2023〕20号)等文件依据。
问:《烟花爆竹管控方案》的可行性是什么?
答:1.于法有据,符合情理;
2.县委、县政府大力支持,有政治、组织保障;
3.与人民群众利益具有一致性,能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与拥护;
4.建立了工作领导小组,有制度保障;
5.建立责任追究制度,确保了相关决策的贯彻实施。
问:《烟花爆竹管控方案》禁放区域、时间?
答:县城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东抵剑河县高速公路出口收费站、渔村一带;西抵县第二中学至看守所一带;南抵沪昆高速公路;北抵八郎溪方家石场往秀山小区后山至幸福社区至剑河民族中学区域、川洞村至思源社区至华润希望小镇区域。
以下区域为全年全天候禁放区:
1.剑河县革命烈士陵园等文物保护单位;
2.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办公区域:
3.易燃易爆物品和重要物资生产、储存、销售单位及周边安全保护范围内;
4.汽车站、停车场等交通枢纽及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5.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6.山林、绿地等重点防火区;
7.医院、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
8.工业园区核心区域、温泉景区核心区;
9.影院、超市、商场、集贸市场、体育场馆等人群密集区;
10.居民住宅楼道内等;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场所。
禁放时间。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可在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二和正月十三至十五期间按规定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禁止燃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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