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剑河县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实施方案》的编制依据是什么?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应急管理部等13部委《关于全面推进地方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意见》(应急〔2023〕85 号)《省人民政府贵州省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黔府发〔2024〕8 号)《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东南州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发〔2024〕9号)文件要求制定本方案。
问:本方案的适用范围?
答:本县行政区域内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的建设和管理,适用本方案。政府专职消防队分为城市政府专职消防队和乡镇(街道)政府专职消防队。政府专职消防员分为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政府专职消防文员。
问:各单位的工作责任是什么?
答: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政府专职消防队建队规划、人员招录调配、管理训练和指挥调度等;负责科学编制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用人计划,报县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并批准后实施。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与县医疗保障局共同指导政府专职消防员依法依规参加社会保险。县财政局负责研究制定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经费保障政策。县应急局负责配合消防救援部门做好政府专职消防员退出安置工作。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指导、协助做好政府专职消防员伤残评定、烈士评定、伤亡抚恤等事项。县教育局负责落实政府专职消防员子女入学优待等事项。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政府专职消防员就医入托优待等事项。县文体广电旅游局负责政府专职消防员参观游览优待等事项。县税务局、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共同负责审核办理政府专职消防队购置消防车的税费减免等事项。其他相关部门按照政策要求,支持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发展。
问:队站建设标准是什么?
答:城市、乡镇(街道)政府专职消防队的规划选址、建筑标准、装备配备和人员配置等分别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152—2017)、《乡镇消防队》(GB/T35547—2017)执行。
(一)岑松镇应建设一级乡镇专职队;(二)按照“分区建站、建好中心站”的原则,柳川镇、南哨镇、南加镇、南明镇应在二级乡镇专职队基础上适当提级建设;(三)其他乡镇(街道)应建设二级乡镇专职队;
(四)因城乡建设发展等因素,导致乡镇(街道)属性发生改变的,所辖专职队对应提档升级。专职消防队的建立应分别经州、县级消防救援机构验收,不得擅自撤销、整合以及更名。
问:员额配置情况如何?
答:政府专职消防员员额编配计划,由县级消防救援机构拟定,报县人民政府审核同意,由县人民政府报州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年度员额编配计划无变化的,沿用上一年度计划数;人员有增减的,按程序重新申报。
(一)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是指在政府专职消防队和补充到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各级队站,主要从事火灾扑救、应急救援等工作的人员。
1.城市政府专职消防队员。
剑河县仰阿莎大道消防救援站按照不少于10人/站的标准进行编配。
2.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员。
(1)岑松镇按照一级乡镇专职消防队乡镇消防员不少于15人(其中乡镇专职消防员不少于8人);
(2)柳川镇、南哨镇、南加镇、南明镇按照二级乡镇专职消防队乡镇消防员不少于12人(其中乡镇专职消防员不少于5人)的标准进行编配;
(3)太拥镇、磻溪镇、久仰镇、南寨镇、观么镇、敏洞乡按照二级乡镇专职消防队乡镇消防员不少于10人(其中乡镇专职消防员不少于5人)的标准进行编配。
(二)政府专职消防文员。政府专职消防文员是指在各级消防救援机构从事协助监督执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党建政工财会审计、信通接警战勤保障等辅助性工作的人员。
大队政府专职消防文员按照不高于10人/队的标准进行编配,因工作任务等原因需增加编制的,由县消防救援大队报县人民政府审核同意,报州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问:人员管理如何规范?
答:(一)试用及签订劳务合同。用人单位应依法与政府专职消防员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后续合同原则上为一年一签),试用期不超过1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应在政府专职消防员入职报到参加培训之日起30日内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订立、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二)处分及解除劳动合同。政府专职消防员发生违规违纪行为,视情给予减少奖金、推迟岗位晋级、降低岗位级别等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1.严重失职,营私舞弊,造成严重损失和重大影响的;
2.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年度考核被评定为不称职的;
3.不服从管理、不执行下达的命令或任务,给队伍造成恶劣影响的;
4.严重违反纪律和规章制度的;
5.招收前有违法犯罪事实隐瞒未报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法律、法规规定可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
(三)强化管理。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应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有关制度规定进行管理,实行24小时驻勤(备勤)制度,保持正规的执勤、训练、工作、生活秩序,保证队伍执勤训练、灭火战斗、应急救援和防火监督等任务的圆满完成。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享有休息休假权益,用人单位根据执勤备战工作要求科学调配执勤、休息人员数量。
(四)严格考评奖惩。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实施量化考评制度,依据《贵州省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管理规定》(暂行)《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文员管理规定(试行)》,结合本地实际具体组织实施。考评分为平时考评和年度考评,评定优秀、良好、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考评结果作为发放和调整工资待遇、晋级、奖惩和续订、解除劳动合同的主要依据,并存入个人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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