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剑河县营业性棋牌室暂行管理办法》的制定依据有哪些?
答:为切实规范营业性棋牌室管理,做好营业性棋牌室常态化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贵州省公共场所治安管理办法》《贵州省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关于贯彻〈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若干意见》等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问:棋牌室的监管责任如何划分?
答:营业性棋牌室管理实行“乡镇(街道)属地管理、业务部门各负其责”的原则。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是辖区内营业性棋牌室监督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乡镇(街道)有关职能部门、村(居)委会开展日常监督巡查,督促营业性棋牌室运营主体依法依规运营,严格落实治安、消防、环境噪声控制、房屋建筑安全等管理制度。
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依法核发营业性棋牌室的营业执照,对营业性棋牌室价格和收费行为及食品安全实施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无照经营、价格违法等违法行为。
县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督促指导各医疗机构做好营业性棋牌室应急救治工作;负责指导营业性棋牌室做好传染病防治及监督管理工作。
县公安机关负责营业性棋牌室治安管理,依法查处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县住建部门负责指导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按照《贵州省城乡自建房用作生产经营和租住管理办法(试行)》和相关规定,做好营业性棋牌室的房屋建筑安全鉴定工作。
县消防救援部门负责对营业性棋牌室运营场所消防安全的监督抽查,依法查处违反消防安全法规的行为。
县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对营业性棋牌室违反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噪声干扰、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等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县文化和旅游部门负责牵头相关部门对棋牌室规范运营情况开展联合检查,督促合规经营。
县其他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做好对营业性棋牌室的监督管理工作。
问:营业性棋牌室在哪些地方不得开设?
答:营业性棋牌室不得设在下列地点:
(一)机关单位、公共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少年儿童活动场所和被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物内。
(二)广场、公园、道路、沿街、集市等露天场所。
(三)中小学及幼儿园周边200米范围内。
(四)居民楼内的住宅用房、车库、各类临时用房、柴棚及其他附属用房。
(五)车站、超市等人群密集的场所。
(六)地面以下建筑。
(七)与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经营、储存毗连的区域和场所。
(八)违章建筑、危房内。
问:营业性棋牌室应具备的条件是什么?
答:营业性棋牌室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通风、采光、边界噪声标准要求,应急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并设有明显指示标识标志。
(二)营业性棋牌室必须安装视频监控设备且保证正常运行。视频监控信息资料有效存储期不少于30日。
(三)营业性棋牌室必须满足消防安全条件,符合相关消防安全标准。
(四)营业性棋牌室必须在显眼处张贴禁止性标识标志,禁止“黄赌毒”、禁止未成年人入内等标识。
(五)营业场所的用房应当是适合营业性棋牌室经营的商业用房。
(六)利用城乡自建房门面开办营业性棋牌室的,必须取得房屋安全鉴定合格证明。
(七)营业性棋牌室为棋牌娱乐人员提供餐饮服务的,餐饮食品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开办营业性棋牌室应当依法向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营业执照。
问:营业性棋牌室运营管理应当遵守哪些规定?
答:营业性棋牌室运营管理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序良俗,接受行政部门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经营、应急处置、医疗救治等主体责任;
(二)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不得容留他人卖淫、嫖娼,不得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不得设置赌博机,不得组织赌博、纵容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不得接纳未成年人进入;
(三)不得擅自改变房屋楼层、结构及用途;
(四)不得封堵、锁闭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不得遮挡、覆盖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指示标志;
(五)保持营业场所环境整洁、安全有序,零时至上午八时不得运营;
(六)营业性棋牌室应当持有《营业执照》并亮照经营,明码标价公示收费标准,营业性棋牌室变更负责人、经营地址、经营范围或歇业、终止经营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申报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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