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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3-2754563
  • 信息分类:
  • 政府文件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16-01-29
  • 文  号:
  • 是否有效:
  • 名  称:
  • 剑府办发〔2016〕5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剑河县2016年春运工作方案的紧急通知
剑府办发〔2016〕5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剑河县2016年春运工作方案的紧急通知
字号:

  

  

  

  

  

  

  

剑府办发〔2016〕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城关社区,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剑河县2016年春运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剑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月28日

  

  

剑河县2016年春运工作方案

  

2016年春运从1月24日开始至3月3日结束,共计40天。为贯彻落实好全国春运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全省春运工作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16〕21号)和《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黔东南州春运工作方案的紧急通知》(黔东南府办发电〔2016〕5号)文件要求,切实做好全县2016年春运工作,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出行需求,严防安全事故特别是重大安全事故发生,保持经济社会秩序稳定,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2016年春运旅客流量预测

2016年我县春运旅客流量预计达到118万人次,比上年增长1.9%。其中,公路旅客运量将达到87万人次,比上年增长1.5%;水路旅客运量将达到31万人次,比上年增长3%。

二、强化组织领导

(一)建立2016年剑河县春运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其组成人员如下:

    总召集人:龙安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召 集 人:邰纲敏(县人民政府外事办主任)

谢梅仙(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成 员:左剑斌(县交警大队大队长)

          陆显俊(县安全监督管理局局长)

          杨秀政(县海事处处长)

          杨再旺(县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刘一萍(团县委书记)

          姜  灵(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陈远剑(县公安局副局长)

          彭永安(县教育和科技局副局长)

          王绪燕(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杨和锦(县民政局副局长)

          龙汉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吴庆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张美龄(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局长)

          刘剑锋(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朱通明(县旅游发展委员会副主任)

          姜文龙(县航务所所长)

          王太泽(县人民医院院长)

          吴通照(县民族中医院院长)

          张 骞(县武警中队指导员)

          潘承楼(县农村公路管理局局长)

          李路长(县气象局台长)

          袁 毅(高速交警三中队中队长)

          姜志强(高速路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彭云美(县电视台台长)

          郭 鹏(凯运司剑河分公司总经理)

          董南星(剑河汽车站站长)

          余 波(县石油公司经理)

   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关社区分管负责人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在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协调和统筹调度春运期间有关工作等。谢梅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左剑斌、陆显俊、姜灵、陈远剑、王绪燕等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工作人员从发改、公安、交通运输、安监等部门抽调,各成员单位明确1名春运工作联络员,人员名单于2016年1月29日前报县春运办(县交通运输局),联系人:李诗亚,联系电话(传真):5220200,15085234114,邮箱:934925385@qq.com。

(二)加强协作配合,上下联动。县春运办要会同春运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建立春运期间的统筹协调机制,加强日常监测分析,确保信息通畅,提高预研预判水平,协调处理跨区域、跨部门的突出问题,协同处置突发事件等。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根据自身职责,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单位一把手总体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落实,对春运工作所需的人力、物力、经费等要予以重点保证,确保各项工作找得到牵头单位,责任落得到具体人员。具体职责如下:

1.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全县春运综合统筹协调工作,履行春运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能。

2.县发展和改革局:按照部门职责统筹协调抓好春运工作。

3.县教育和科技局:负责科学组织好各所学校放假及报名时间,积极与汽运、水运等部门联系做好学生归家返校乘车问题,同时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

4.县公安局:负责加强重点车站、码头巡防工作,维护好春运期间的社会治安秩序,严厉打击车匪路霸,保障人民群众平安出行。

5.县民政局:负责抓好特殊人群春运安全出行工作,做好民政应急救援物资运输工作。一旦发生大量旅客滞留现象,及时开展救助,确保滞留旅客不挨饿、不受冻。

6.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协调好返乡民工,县内相关单位及企业员工出行。

7.县道路运输管理局:负责严把春运准入关,要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所有参加春运车辆进行全面的技术性能检查,并建立春运车辆技术档案。加强对农村客运、超长途客运管理。

8.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做好对车站、码头以及运输工具的消毒和通风,配置必要的设施和设备,做好流行性疾病预防控制,防止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组织应急卫生小分队,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或旅客滞留情况,及时抢救伤员。

9.县旅游发展委员会:负责督促指导好各旅游景区春运工作,确保旅游景区规范有序运行,合理引导游客出行,做好特殊天气下游客滞留应急准备工作。

10.县安全监督管理局:负责督促运输企业加强对运输设备设施日常维护和检查,确保车辆及运输设施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11.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加大春运人员密集场所突发性疾病、食品卫生监控工作,负责加强对客运站点附近经营主体的执法检查,避免乱涨价、缺斤短两等欺骗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出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12.县武警中队:负责随时做好应急准备,一旦接到紧急指令能及时到位,帮助维护好社会秩序,确保突发、特殊事件发生时春运有序运输。

13.县交警大队: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切实做好春运的安全执法工作。要加大执法力度,严查不符合安全条件上路行驶的机动车以及酒后驾驶等危及道路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同时会同交通、运管等部门做好驾车人的资质审查和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

14.县农村公路管理局:负责加强道路维护和防滑防冻物资储备,对重点危险路段增设提醒标志、标识,确保路况良好通行。

15.团县委:负责引导好青少年、学生合理安排出行,避免高峰扎堆,确保安全有序出行。同时,做好春运工作志愿者的指导管理。

16.县总工会:负责加强对县内企事业单位职工安全教育,农民工平安返乡服务和春运安全出行工作。

17.县气象局:负责做好春运期间气象预测、预报、预警工作,加强跨区域气象会商,及时、准确发布气象预警信息。

18.高速路政、高速运营中心等单位:加强县内高速路段管理,督促经营单位加强高速公路的维护及管理,与经营单位、高速交警三中队加强联动,积极应对凝冻、大雾等天气,督促经营单位做好春节期间七座以下小型客车免费通行工作,及时组织开展突发交通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安全有序通行。

19.剑河高速交警三中队:负责加强辖区内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工作及监督交通法规在辖区贯彻执行情况;加强春运期间高速公路巡逻执勤,维护交通秩序,指挥交通勘查、鉴定、处理交通事故,维护公路治安秩序,预防和制止高速公路上发生的违法犯罪活动,负责开展辖区内的交通安全宣传等工作。

20.凯运司剑河分公司:负责加强站场管理,督促汽车客运站落实三不进站、三不出站安全职责,充分发挥安全检测仪的作用,严禁三品进站上车,落实好春运安全管理工作。

21.县海事处:负责水上交通运输安全监管。要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水上交通违法行为,同时会同航务、水上运输企业做好船员的安全教育。

22.县航务所:加强对水上运输企业监管,严把春运关,对所有参加春运的船只进行全面的技术性能检查,建立春运船舶技术档案,加强对驾乘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23.各运输企业:认真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本企业客运车辆、船舶的安全管理。

24.各乡镇、城关社区:负责加强对区域内春运工作的组织领导,要相应建立本地区春运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确保春运期间通畅运输。同时,加强与县级各相关单位的沟通、对接,确保本地区春运工作有序推进。

三、高度重视安全监管工作

春运工作的首要任务是确保安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安全责任体系,加强安全监管和隐患排查,坚决遏制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发生。

(一)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客运站、码头等运输企业是春运工作的主力军,承担着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务必要认真执行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责任到岗位、到人、到具体环节,坚决遏制重大事故的发生。加强对客运车辆、船舶等设备的检查和维护,严格执行门检、路检制度。严格执行限载、限速和极端天气下的禁行要求,确保旅客出行安全畅通。同时,要加强对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对参加春运的驾驶员要进行资格审查,严把资质关,防范事故的发生。

(二)开展隐患排查。春运开始前,公安、交通、武警、安监等部门要集中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春运工作中,要不定期开展抽查。加强对客运车辆、船舶的源头管理,做好参加春运设备的检验、审验和车站、码头等站点的安全检查,保证消防、救生等设施处于良好状态,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不留死角。

(三)加大执法力度。春运期间,公安、交通等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严查超速、超员、疲劳驾驶、非法营运、超限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站外揽客、甩客倒客宰客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制止借春运之机乱涨价、乱收费、乱罚款、倒卖车票等违法违规行为,对相关人员予以严厉打击。加强交通指挥和疏导工作,确保道路畅通,及时疏导聚集人群,严防群体性拦车堵路事件发生。

(四)强化治安整顿。春运期间,公安、武警等部门要对运输沿线和车站、码头及周边地区进行治安整顿,着力打击车匪路霸,确保广大旅客人身安全。认真做好反恐防暴各项准备,进一步加强车站、码头等重点区域的警力配备。

四、优化运力组织方式

春节前后,民工流、学生流、探亲流等客流交织,必将形成阶段性客运高峰,各单位要充分发挥有关协调机制作用,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努力提高运输效率,尽量满足旅客出行需求。

(一)合理组织运力。汽车站、码头等运输企业要根据不同阶段情况,科学预测旅客流量、流向,制订本部门、本行业春运客流方案,根据旅客流量,合理配置运力、组织运输。做好应急运力储备工作,针对突发客流高峰时段加大发班密度、启动应急运力及外援运力,及时中转旅客,杜绝出现旅客大面积滞留等问题。

(二)提高服务质量。运输企业要着力提高车、船的准点率,实时向旅客通报增减班次、客票余额、晚点信息等,并做好旅客安抚工作。增设售票窗口、代售点。落实客运服务标准,为旅客侯乘、中转、餐饮和住宿等提供便利。在客流高峰期间增派服务人员,引导旅客购票、乘车(船),维持站点的正常秩序。

(三)引导学生和务工返乡等人员错峰出行。预计今年客流最高峰将出现在春节假期之后,返校学生、返岗务工人员集中出行,对运输组织提出更高的要求。各单位要针对今年春运工作的实际和变化,继续做好务工人员有序流动的各项工作。有条件的车站要开行务工人员专列,在务工人员输出比较集中的地区,适时加开班车、班船,妥善安排好客运服务,确保务工人员及时疏运。教育部门要组织开展好学校错时放假和返校,引导学生错峰出行,减轻春运高峰压力。旅游部门要加强旅游行业交通客运秩序管理工作,特别对重点景区、旅游高峰期的客运秩序管理。

五、提高应急和保障能力

春运期间,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春运工作的指导监督,领导要以身作则,深入春运一线,检查工作落实情况;要及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趣,对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迅速采取措施,确保春运工作顺利进行。

(一)开展应急演练。今年公共安全形势严峻,人民群众对安全的要求日益提高,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和借鉴近几年春运工作经验、有针对性地制定应急预案,开展好应急演练工作。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即刻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有效应对春运期间可能出现的各类突发事件,降低事件的危害和影响。建立路、警、企、地四方协作,路政交警联合执勤执法、联合应急处置、联合治安防控的联勤联动机制。

(二)强化人力保障。各有关单位要根据专项工作方案,明确分管领导,落实责任到人,投入足够的力量开展春运工作。组织志愿者开展暖冬行动,制定服务方案,开展业务培训,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安排志愿者参与交通安全劝导、秩序维护、咨询引导、便民利民、应急救援等服务工作。

(三)抓好物资保障。各有关单位要针对可能出现的大雾、冰雪、凝冻等极端天气,储备好生活物资、救灾物资和救灾设施。卫生部门要督促抓好运输工具和场站的卫生防疫工作,设置必要的医疗站,配备应急药品,防控疾病传播。在做好旅客运输的同时,各相关部门要统筹安排好重点物资的运输,保证煤炭、成品油、粮食、化肥等正常供应,确保工业生产和居民生活平稳有序。

(四)做好特殊情况下的信息发布和运输组织工作。气象部门要针对冬季气候特点,加强灾害天气的预防、预报和预警工作。交通部门要通过电视、广播、互联网、短信、微信、微博等多种渠道,及时发布道路拥堵、交通管制等各类信息,方便旅客合理安排出行。各乡镇、城关社区和各相关部门要针对应急事件导致的旅客集聚现象,及时组织好公共交通系统进行转运、疏导人群。

    六、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春运期间,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作用,及时发布春运有关的政策措施、运力调整和气候变化等重要信息、促进旅客有序流动,缩短客流高峰时段,减轻交通运输压力。要大力报道春运期间的工作亮点和好人好事,广泛宣传一线职工、公安民警辛勤工作的先进事迹,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单位要公布服务监督投诉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要强化政务信息公开,对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热点问题,要及时回应,做好解释工作,并采取措施加以改进,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七、做好信息和工作总结的报送工作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认真做好春运工作,遇到紧急突发情况要及时报告县春运办。春运工作结束后,认真做好工作总结,并于春运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报县春运办,县春运办将对全县春运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汇总上报县人民政府和州春运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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