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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3-2754915
  • 信息分类:
  • 政府文件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18-06-20
  • 文  号:
  • 剑府办函〔2018〕92号
  • 是否有效:
  • 名  称:
  • 剑府办函〔2018〕92号剑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强降雨天气过程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
剑府办函〔2018〕92号剑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强降雨天气过程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
字号:

剑府办函〔2018〕9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仰阿莎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据气象预报,620日至 23日,我县大部地区将出现中到大雨,部分乡镇出现暴雨、短时强降水等强对流天气,县城北部以东以南地区有大雨或暴雨,部分乡镇有大暴雨;部分地区中小河流有可能发生洪水,部分溪沟可能发生山洪或泥石流。为切实做好强降水天气过程防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目前已全面进入汛期,各乡镇(街道)、各部门防汛行政责任人要到岗到位,认真履行职责。各级各部门要进入临战状态,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出发,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各项防范工作责任,对防汛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检查、再落实,全面、深入、细致地落实好防御强降水各项措施,坚决防止因工作疏漏或措施不到位而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及时发布预报预警。县气象、水文等单位要做好强降水天气的预测预报工作,及时将雨情、水情监测预报信息通知到乡镇(街道)、县防汛抗旱成员单位和每一个涉水工程;各乡镇(街道)要及时将雨情、水情通知到每一位干部及村干,并指导群众加强自身防范,提前主动转移避险。同时要利用各种传播手段提前向社会公众发布灾害预警信息,确保预报预警到位,不留死角和盲区。

三、强化水库安全度汛。各乡镇(街道)及水务部门要加强对各类水库、水电站特别是小型水库、水电站调度运用管理的监督、指导和检查,严格执行经批准的汛期调度运用计划,病险水库要降低水位必要时空库运行。加强水库大坝、泄洪设施等关键部位的监测巡查,及时发现并抢护险情。同时加强水库水电站泄洪预警管理和下游群众防洪知识宣传,遇水库水电站泄洪或强降雨天气,禁止开展涉水活动。

四、强化山洪地质灾害防御。各级、各部门要做好强降雨可能引发的山洪、滑坡、泥石流等灾害防范工作,切实落实防御责任,加强监测预警、及时转移群众。加强山洪灾害监测预警设备设施的检修维护,确保运行正常。同时加强对学校校舍、工矿企业施工区域、交通干线、在建水利水电工程等重要部位、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巡查防守,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五、强化城镇防洪排涝工作。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强降雨可能引发的城镇内涝,及时启动部门联动机制,做好应急排涝预案,落实低洼易涝地区、地下商场、下沉式地下广场等地下设施等重要部位的防洪排涝措施,强化应急管理和抢险措施,努力把洪涝灾害影响降到最低。

六、突出强化转移避险。各级、各部门要突出抓好危险地区群众转移避险工作,确保“不留死角、不漏一人”。对可能受到山洪地质灾害威胁的城镇、乡村、学校、厂矿、旅游景区、重要工程设施等要细化防御预案,加强监测巡查,做好危险区域人员转移避险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七、强化值守和督导工作。各乡镇(街道)、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要加强应急值守,要密切监视辖区内天气和汛情发展变化,并根据汛情发展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全力组织抗洪抢险救灾工作。防汛部门要及时准确掌握雨情、水情、工情、险情和灾情,按规定及时报送有关信息。从今日起直至汛期结束,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和零报告制度,每日16:00时前将情况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联系人:吴德怀;联系电话:5226386;传真:5220451)。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要采取“四不两直”等方式,深入各地、各单位开展督查暗访工作,对工作措施不力,敷衍塞责,造成不良影响或重大损失的,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剑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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