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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府办函〔2018〕13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仰阿莎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按照县委、县政府脱贫攻坚产业扶贫的决策部署,为扎实、稳步推进全县食用菌产业发展各项工作,促进群众增产增收、稳定脱贫,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扎实抓好2018年全县食用菌生产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剑河县 2018 年食用菌产业发展指导意见》(剑府办发〔2018〕4号)要求,全力抓好全县2018年食用菌生产、收购、加工、包装、物流、销售、品牌打造等各个环节工作,建立健全全县食用菌全产业链相关制度、标准体系,通过示范带动效应,促进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食用菌种植模式
2018年全县食用菌种植生产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带动,采取订单式生产,按照“企业+合作社+农户”的生产模式,面向全县广大农户进行开放种植,鼓励社会能人带动种植。企业与合作社、农户签订食用菌种植产销合同,合作社、农户负责按照企业规定的生产标准种植,企业按产品收购标准保底收购,并按如下时间流程安排相关工作。
1.宣传动员(2018年7月26日-8月20日):各乡镇(街道)按照县食用菌生产企业2018年食用菌种植宣传资料进村入户开展宣传动员工作。
2.报名、登记(2018年8月20日前):有种植意愿的合作社、农户到村委会报名、登记,与县食用菌生产企业签订菌菇种植产销合同、预付购买菌菇栽培底料和菌种款,村委会造册登记报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汇总建立订单种植生产台账。
属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购买菌菇栽培底料、菌种(棒)所需资金的1/3由自己出,其余2/3由乡镇从建档立卡贫困户扶贫量化资金中给予解决,但每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扶贫量化资金累计不能超过2万元,超出部分由建档立卡贫困户自己支付;非建档立卡贫困户,在报名、登记种植时需全部支付菌菇栽培底料、菌种(棒)款。
3.乡镇汇总上报(2018年8月24日前):各乡镇(街道)将本乡镇(街道)食用菌种植生产台账报县食用菌生产企业、县食用菌专班办公室和县产业发展协调指导中心;将购买菌菇栽培底料、菌种(棒)款转交县食用菌生产企业。
4.食用菌种植(2018年9月1日-10月30日):县食用菌生产企业按时配送菌菇栽培底料、菌种(棒)到各合作社、农户种植地点,县技术指导组及企业技术员进村入户开展菌菇种植技术培训,指导合作社、农户按技术规范要求种植食用菌。
5.食用菌田间管理(2018年9月1日-2019年3月15日):合作社、农户按照县食用菌生产企业提供的食用菌种植田间管理技术流程要求进行田间管理。
6.食用菌收购(2018年10月15日-2019年3月15日):合作社、农户按产品质量要求采摘菌菇,县食用菌生产企业按合同约定进行保底收购。
三、食用菌种植
2018年县食用菌生产企业推广种植的食用菌品种为大球盖菇、羊肚菌、黑木耳、灰树花、香菇、黑皮鸡枞菌等,合作社、农户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品种种植(各种食用菌种植效益分析详见县食用菌生产企业的宣传资料)。
(一)物资准备(2018年8月1日—10月30日):食用菌栽培底料、菌种(棒)由县食用菌生产企业统一提供。县食用菌生产企业要提前安排,切实保障栽培底料、菌种(棒)按计划时间配送到位。
(二)菌菇种植 (2018年9月1日至10月30日)及田间管理(2018年9月1日-2019年3月15日):县食用菌生产企业根据各乡镇(街道)地理、气候条件和生产时间,合理安排菌菇栽培底料、菌种(棒)配送时间,通过食用菌种植时间的交叉安排错开各乡镇(街道)出菇期,缓解食用菌收购保障工作的压力。各合作社、农户必须严格按照县食用菌生产企业提供的技术规程规范种植各种菌菇,并按要求精心做好田间管理工作。
四、食用菌收购
2018年全县生产的食用菌由县食用菌生产企业按合同约定进行保底收购(具体收购标准及价格详见县食用菌生产企业的宣传资料)。菌菇收购步骤如下:
1.合作社、农户按规定的标准和时间采摘菌菇;
2.合作社、农户按要求将菌菇运送至县食用菌生产企业指定的位置(原则上每个乡镇安排一个收购点)称重,并协助将菌菇上车或入库;
3.县食用菌生产企业按约定兑现菌菇收购资金给合作社、农户。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2018年全县食用菌生产相关工作有序、有效、顺利进行,成立县2018年食用菌生产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和工作职责如下:
组 长:龙国金(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万秀军(县人防办主任)
夏永忠(县农业局局长、县食用菌专班办公室主任)
王 海(县产业发展协调指导中心主任)
成 员:胡炳文(县委办副主任、县扶贫办主任)
罗增荣(县工信商务局局长)
周章熙(县市监局局长)
杨明坤(县食用菌专班正科级干部)
黄江(县食用菌专班正科级干部)
杨仟(县产业发展协调指导中心副主任)
杨俊春(县产业发展协调指导中心副主任)
彭云美(县电视台台长)
王孝华(剑河县珍源生态农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陈荣通(贵州剑荣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仰阿莎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2018年全县食用菌生产、收购、加工、包装、物流、销售、品牌打造等各个环节工作的统一指挥、调度和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技术指导工作组、市场营销工作组三个工作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1.办公室。
主任:王海(县产业发展协调指导中心主任)
成员:吴兰萍(县产业发展协调指导中心)、县食用菌生产企业办公室1人。
工作职责:办公室下设在县产业发展协调指导中心,负责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工作,负责2018年全县食用菌生产、收购、销售等各环节工作的统计、分析,调度、协调各工作组工作开展。
2.技术指导工作组。
工作职责:负责协助县食用菌生产企业开展菌菇种植、收购各个环节的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技术培训要强化实际操作性、实用性,确保每个合作社、农户都能熟练掌握各种食用菌种植、田间管理及菌菇采摘的技术要领;在菌菇种植、田间管理、菌菇采摘收购等关键时间点蹲点乡村、田间地头具体指导、服务。技术指导工作组总召集人为县农业局局长夏永忠同志,下设四个工作小组具体开展工作:
第一指导组(负责太拥镇、南哨镇、久仰镇)
组长:黄江(县林菌产业专班正科级干部)
副组长:袁剑(太拥镇党委委员)
唐宏(南哨镇挂职副书记)
胡鑫(久仰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成员:邬吉陆(县食用菌专班办公室);县农业局:杨昌军、何兴云负责太拥镇,吴安相负责南哨镇,叶永锋负责久仰镇;吴政邦、蒋光远(太拥镇农业服务中心);潘盛祥、杨凤林(南哨镇农业服务中心);李洪林、王昌戌(久仰镇农业服务中心);县食用菌生产企业技术人员3人。
第二指导组(负责南加镇、南寨镇、观么镇、柳川镇)
组长:杨仟(县产业发展协调指导中心副主任)
副组长:顾先贵(南加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杨林(南寨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张美吉(观么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曹磊芳(柳川镇人民政府挂职副镇长)
成员:县农业局:彭芬兰、杨振声负责南加镇,王述军、王章院负责南寨镇,王承锦负责观么镇,杨汉竹负责柳川镇;欧国丹、吴杰(南加镇农业服务中心);石君、陆胜华(南寨镇农业服务中心);王政东、龙家文(观么镇农业服务中心);唐才龙、李荣林(柳川镇农业服务中心);县食用菌生产企业技术人员4人。
第三指导组(负责南明镇、磻溪镇、敏洞乡):
组长:杨俊春(县产业发展协调指导中心副主任)
副组长:杨谦(南明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陈晓强(磻溪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刘仁辉(敏洞乡党委副书记)
成员:杨再刚(县产业发展协调指导中心);县农业局:李培银、王勤灵负责南明镇,王茂凡、龙建成负责磻溪镇,杨昌国、佘安容负责敏洞乡;王强慧、王成铭(南明镇农业服务中心);彭栋梁、吴定球 (磻溪镇农业服务中心);王胜显、王沩(敏洞乡农业服务中心);县食用菌生产企业技术人员3人。
第四指导组(负责岑松镇、革东镇、仰阿莎街道办)
组长:杨明坤(县食用菌专班正科级干部)
副组长:欧阳广成(岑松镇人大主席)
杨树云(革东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吴德钟(仰阿莎街道办事处挂职副书记)
成员:杨丕祥(县食用菌专班办公室);县农业局:龙泽銮、石忠美负责革东镇和仰阿莎街道办;潘存林、吴春和负责岑松镇;王通辉、杨家旭(岑松镇农业服务中心);蒲春美、刘娟(革东镇农业服务中心);吴丽华、潘先荣(仰阿莎街道办事处农业服务中心);县食用菌生产企业技术人员3人。
3.市场营销工作组
组长:罗增荣(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局长)
副组长:夏永忠(县农业局局长)
周章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王孝华(剑河县珍源生态农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陈荣通(贵州剑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成员:从相关部门抽调。
工作职责:负责协助县食用菌生产企业办理完善食用菌销售相关许可证、照;调查了解周边及全国范围内食用菌消费市场需求情况,多渠道推广、开辟食用菌销售市场,协助食用菌生产企业与菌菇运营商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合作运营机制,保障食用菌销售渠道畅通。
(二)明确工作职责
1.各乡镇(街道)职责: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抓好相关工作落实;切实做好群众的宣传发动工作,让合作社、农户全面熟悉了解2018年食用菌种植相关政策、品种种植技术要求、收益等,动员农户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户、社会能人积极参加到种植食用菌的行列中来;根据本乡镇(街道)的实际情况,结合食用菌各品种种植技术条件需求,因地制宜合理安排布局本乡镇(街道)食用菌种植品种、规模;在食用菌种植、田间管理、收购的关键环节,负责组织力量,采取措施,切实解决落实好技术培训、引水灌溉、菌菇采摘民工组织、菌菇运输(从田间地头至收购点)等各项保障服务工作;全力支持配合技术指导工作组、县食用菌生产企业各项工作开展。
2.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职责:按照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技术指导工作组的统一安排,负责食用菌种植技术培训、指导、服务工作;负责做好合作社、农户到村委会报名、登记食用菌种植及预交菌菇栽培底料、菌种(棒)款的指导服务工作,确保各项数据、款项对接无误;明确专门信息员,按要求准时、准确报送食用菌生产各环节的信息数据。
3.乡镇(街道)扶贫工作站职责:负责审查核实报名、登记种植食用菌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信息,与乡镇(街道)财政所、农业服务中心协同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使用扶贫量化资金购买菌菇栽培底料、菌种(棒)相关工作。
4.食用菌种植合作社职责:负责做好公司与农户的协调工作,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动员、组织社员参加技术培训,要求社员严格按照食用菌生产技术规范进行菌菇种植、田间管理、菌菇采摘。
5.食用菌种植农户职责:积极参加食用菌种植各种技术培训,严格按照食用菌生产技术规范进行菌菇种植、田间管理、菌菇采摘,诚信守法,转变观念,积极主动投身食用菌产业发展。
6.县产业发展协调指导中心职责:按照县2018年食用菌生产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工作部署,负责食用菌生产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等工作;加强调度,精准掌握全县食用菌生产各环节工作进度,定期对食用菌生产、收购、销售等各环节工作进行统计、分析、研判,为县委、县政府履行好参谋助手职能。
7.县农业局(县食用菌专班办公室)职责:负责食用菌种植技术培训、指导、服务工作的总调度。
8.县工信商务局职责:负责调查了解周边及全国范围内食用菌消费市场需求情况,多渠道推广、开辟食用菌销售市场,保障食用菌销售渠道畅通;结合各乡镇(街道)的实际情况,负责全县冷库的统筹规划、建设工作。
9.县扶贫办职责:督促和指导乡镇(街道)和部门用好用足扶贫政策、资金用于食用菌产业发展,指导乡镇(街道)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使用扶贫量化资金购买食用菌栽培底料、菌种(棒)等工作。
10.县市监局职责:负责协助县食用菌生产企业办理完善食用菌销售相关许可证、照。
11.县电视台职责:及时宣传报道食用菌生产各环节工作进度及好的经验做法、典型人和事,营造食用菌产业作为我县主打产业的氛围,激发广大农户特别是贫困户投身食用菌产业精准扶贫行动热情。
12.县食用菌生产企业职责:负责食用菌菌种研发、菌棒生产及食用菌栽培底料生产、配送;负责食用菌种植、田间管理、收购等各环节的技术总指导;负责筹备好冷冻库、冷冻车、菌菇包装箱等设备设施,为菌种(棒)、菌菇保鲜存放和菌菇销售运输打好基础;负责筹备充足资金,按约定按时、足额兑现农户菌菇出售资金。
附件:剑河县2018年各乡镇(街道)食用菌种植生产台账.xls
剑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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