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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4-1530018
  • 信息分类:
  • 政府文件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4-09-10
  • 文  号:
  • 是否有效:
  • 名  称:
  • 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剑河县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剑河县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字号:

剑府发〔2024〕14号

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剑河县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仰阿莎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剑河县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剑河县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0日


剑河县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意见》(黔府发〔2023〕12号)和《州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实施意见》(黔东南府发〔2023〕11号)等文件精神,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充分就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质量充分就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黔东南自治州“黎从榕”打造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桥头堡”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22〕7号)文件要求,按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州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县第十四次党代会的部署,以高质量发展为统揽,围绕“四新”主攻“四化”主战略,立足“3+N”工业产业,坚持需求引导和供给优化相结合,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完善就业促进体制机制,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着力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和保障。到2025年底,全县平均每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2500人左右,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300人左右,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200人左右,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左右,确保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规模保持基本稳定,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就业形势保持总体稳定。

二、重点任务

(一)狠抓经济发展,扩充就业岗位

1.聚焦“四化”建设带动就业。树牢大抓产业带动就业的鲜明导向,坚持按照“抓二产带一产促三产、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的思路,推动工业大突破,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突出功能定位、加强配套设施建设、深化管理体制改革,将剑河工业园区打造成现代化产业示范基地。全力打造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示范区和全省道地药材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示范区,加快推进大水面生态渔业,大力发展“稻双+”稻田综合种养,大力发展墨瑞鳕以及大口黑鲈等全产业链工厂化渔业,全力打造稻田综合种养示范县。围绕打造林产业十亿级产业集群目标,加快引进和培育更多林业加工优强企业配套发展。用好省级医养结合示范县牌子,深化“龙头医药企业+中医院+定制药园+农户”模式,加快推动贵州京诚药业二期扩能技改,促进九州通剑禾药业有限公司投产,打造钩藤交易中心和贵州黔六味道地药材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坚持食用菌、中药材、生态渔业“一主两辅”产业布局,持续推动油茶、茶叶、精品水果、精品蔬菜、稻鱼等特色产业发展,推进优势单品扩大规模,提质增效。大力发展林下经济、推进林上林下产业综合开发利用和立体融合发展。用好“两个宝贝”、聚焦“三大要素”、深化“四大行动”,使剑河旅游品牌成色更足。做特“金钉子”旅游品牌,加快建设“八个一”主体工程,召开“金钉子”落地大会,加快打造全省、全国知名的地质科学“研学游”基地;擦亮“红色镇江”红色品牌,在红村综合楼建设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指点江山医疗卫生尖刀排”纪念馆;全力打响温泉康养示范绿色品牌,推进仰阿莎国际酒店五星级饭店创建工作,打造省级旅游度假区。抓好新媒体建设,拓宽营销渠道,统筹好全县节庆活动,持续办好六月六仰阿莎文化节等民族节庆活动,把节庆、民俗、赛事打造成旅游产品。聚焦大湾区、湘黔川等地区和省级“支支串飞干支串飞”旅游市场以及州内“村超”“村BA”“环雷公山马拉松”等活动,加强客源引流,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促进群众就业增收。(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生态移民局、县投资促进局、县林业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以下措施责任单位均包括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不再列出)

2.聚焦创业带动就业。完善创业带动就业保障制度,优化创业服务,提升创业质量,针对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创业需求,按规定提供创业场所、设施设备、融资、能力建设、税费减免、管理咨询、人才培训、技术创新等相关服务。支持创办投资少、风险小的创业项目,鼓励发展夜市经济、后备箱经济等特色经营。对法定劳动年龄内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离校5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农民工、复员退伍军人,按规定给予一次性5000元创业补贴。对租用符合规划、安全和环保要求的经营场地创业,并且未享受场地租赁费用减免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农民工、复员退伍军人按规定给予每月500元场租补贴,对实际月租金低于500元的据实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税务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投资促进局)

3.聚焦灵活就业和发展新就业形态。强化数字赋能就业,充分发挥平台企业的技术、流量、数据优势,推动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促进传统行业效率提升,积极发展共享经济、数字经济,催生更多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打造就业容量大的数字产业集群,创造更多的数字经济领域就业岗位。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清理对灵活就业的不合理限制,支持劳动者依托互联网平台就业,支持用人单位依法依规灵活用工,创造更多就业机会,大力推动平台企业吸纳就业。强化政策服务供给,完善灵活就业服务体系,把灵活就业岗位供求信息纳入公共就业服务范围,依托零工市场建设,搭建“线上+线下”多元化零工平台,开设灵活就业专区专栏,免费发布供求信息,按需组织专场招聘,提供职业指导等服务,提高灵活就业人员服务保障能力。(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发展改革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法院、县总工会)

4.聚焦援企惠民稳岗就业。全面落实各项稳岗纾困政策,继续按规定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一次性扩岗补助、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以及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等政策。对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大型企业按30%返还,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4年12月31日。对招用毕业年度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足额缴纳3个月以上的失业、工伤、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的企业,按规定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加强对吸纳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的,在符合发放条件的前提下,运用“免申即享”“直补快办”等模式,一揽子兑现社会保险补贴、吸纳就业补贴、职业培训补贴等政策。(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医疗保障局、县税务局)

5.聚焦技能培训促进就业。结合群众技能提升需求、企业用人需要,协同优秀定点培训机构,采取“订单式、定向式、定岗式”就业技能培训实施“粤菜师傅”“南粤家政”“广东技工”等培训工程,持续推进东西部协作技能培训、校校(企)合作,积极培育大湾区产业发展所需技能人才,组织实施实用技能培训工程,围绕新型工业化技能人才需求,组织开展中长期项目制培训,大力培养各类技能人才;围绕农业现代化技能人才需求,鼓励引导优势农业产业中的龙头企业、合作社、帮扶车间等开展短平快农业种植养殖培训;围绕旅游产业发展需求,开展旅游从业技能培训,提升旅游从业人员的技能服务质量和水平,促进劳动力提高就业技能输出大湾区就业。组织实施企业工人全员培训工程,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新型学徒制、新业态新职业、在岗技能提升、高技能人才等职业技能培训。结合创业重点人群培训意愿,深入实施创业培训项目,提升创业就业能力。到2025年,平均每年开展职业技能培训1000人次以上。(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县教育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生态移民局、县妇联)

(二)拓宽就业渠道,保障青年就业

1.拓宽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渠道。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就业,支持吸纳毕业生就业能力强的行业产业、规上企业发展,创造更多的知识型、技术型、创新型岗位。开展“访企拓岗”“政策进企”专项行动,深入县内重点企业、县内就业帮扶车间(基地)等企业发放就业创业、稳岗惠企政策清单、经办机构清单,宣传申请流程和经办渠道,强化政策供给和就业服务,大力支持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对企业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周岁青年,签订1年以上合同的,可按照500元/人的标准发放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4年12月31日。(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财政局、县教育局)

2.稳定机关企事业单位招录(聘)规模。充分挖掘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法院、检察院编制存量,统筹自然减员空编,加大补员力度,统筹开展公务员、选调生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合理确定招录、招聘时间,稳定招录、招聘规模。挖掘国有企业用人潜力,在年度招聘计划中安排不低于50%的就业岗位面向高校毕业生定向招聘。(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法院、县检察院)

3.深入挖掘基层政策性岗位吸纳就业。深入开发基层就业、社保、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社会工作、司法辅助等就业岗位,做好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工作。稳定“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招募规模,吸纳更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进一步增强村干部岗位吸引力,积极鼓励引导大学毕业生到村任职。建好用好村集体经济组织载体和乡镇(街道)村集体经济联合社或村集体经济公司,积极为村级提供就业岗位,优选本地群众参与就业增收。(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委社会工作部、县教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民政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农业农村局、团县委)

4.拓展岗位增进见习就业。实施青年就业见习计划,广泛动员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扩大就业见习岗位规模,开发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等青年见习岗位,重点开发科研类、技能类、管理类、社会服务类等见习岗位,确保2024年募集不少于85个就业见习岗位,帮助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提升就业能力。按规定对见习单位提供补贴支持,对吸纳就业见习的单位,按规定给予就业见习补贴,用于支付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教育局)

(三)强化劳务输出,稳定务工规模

1.持续加大有组织劳务输出力度。充分发挥东西部劳务协作和对口帮扶机制作用,深化东西部劳务协作,探索组建劳务协作联盟,健全完善劳务协作和稳岗工作机制、跨区域人岗对接机制、劳务协作绩效考核机制,确保到2025年每年通过东西部劳务协作机制促进农村劳动力(含脱贫劳动力)就业数不低于4100人。结合省级构建“省级总站+市州分站+县级工作站”的劳务协作工作体系,整合驻外劳务联络站(点)资源,重点加强佛山、潮州、深圳、厦门劳务站建设,安排专人驻站开展工作,做好岗位收集、信息发布、劳动维权等服务。依托东西部协作和对口帮扶机制,通过专场招聘会、包专车(专列)、给予交通补助等“点对点”有组织输出方式,进一步深化与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以及东部其他劳务集中地劳务协作,建立常态化劳务输出机制,提高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确保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组织化程度稳定在70%以上。对跨县务工且稳定就业3个月及以上的脱贫人口、易地搬迁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给予不超过500元/人的一次性交通补助,其中给予脱贫人口的资金从省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列支,给予易地搬迁随迁人口、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的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对其他农村劳动力新跨省务工且稳定就业3个月及以上的,给予100元/人的一次性交通补助。(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移民局)

2.充分挖掘就近就地就业岗位。围绕农业农村、交通、水利、林业等项目建设,大力实施以工代赈挖掘就业岗位。加大以工代赈项目安置就业力度,中央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安排项目劳务报酬占比提高到30%以上。在农村劳动力集中的社区、乡村、易地搬迁安置区等地建设“人社+”村居就业公共服务示范点,安排专人驻点开展人社服务工作,做好政策咨询、就业信息发布、劳务输出和跟踪、社保服务、劳动维权等服务。积极打造“入企探岗”“直播带岗”等就业服务,加大线上线下零工市场建设力度,突出“即时快招”服务模式,为灵活就业人员、用工主体提供快速发布信息、现场对接洽谈、即时确认结果、当日面试到岗等服务。加强就业帮扶车间(基地)建设,认真落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就业帮扶车间(基地)认定倾斜政策,强化就业帮扶车间(基地)认定。对吸纳三类人员就业数量多、成效好且被认定为省级就业帮扶先进基地和就业帮扶先进车间的,按规定分别申报落实每个就业帮扶基地3万元、每个就业帮扶车间1万元的一次性奖补;被认定为省级就业帮扶示范基地的,按规定申报落实1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各类生产经营主体与新返乡农村劳动力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3个月的,发放500元/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实施期限至2025年底。(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县财政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水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生态移民局)

3.强化劳务品牌建设。切实加强“剑河建筑工匠”“剑河叉车工”等劳务品牌建设,推动劳务品牌提质升级。通过打造劳务品牌,提升就业服务水平,提高劳动者的议价能力和就业素质,有效落实就业供需匹配和岗位对口,推动我县劳动者走组织化、集约化的道路,增强市场竞争力,促进广大劳动力稳岗就业。(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县民政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筑牢民生底线,做好就业帮扶

1.完善全覆盖失业登记制度。以失业人员自愿为原则,提供失业状况信息登记服务,打破体制、部门、地域等限制,确保在我县常住的劳动者在户籍地、常住地、就业地、参保地等线下渠道或通过线上渠道均可办理失业登记并获得就业服务。公共服务机构及时对劳动者个人身份信息、失业状态等进行审核,其中个人身份信息可通过与社会保障卡持卡人员基础信息库比对核实,失业状况可通过与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劳动用工备案等系统比对核实。对超出失业登记年龄但有求职需求的,及时提供服务。根据失业人员个人意愿和自身条件,提供政策咨询、职业介绍、职业指导、技能培训、就业政策落实等服务,同时对有创业意愿的登记劳动力提供创业方面的创业培训、创业指导、创业项目推介等服务。规范失业保险待遇审核发放,全面落实失业保险待遇“畅通领、安全办”要求,严格失业保险待遇审核程序,优化流程,减少证明材料,准确核定待遇标准、享受期限,切实履行审核职责,依法依规经办业务,常态化核查比对失业保险待遇发放数据,强化风险防控意识,维护失业保险基金安全。(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健全分级分类精准服务工作机制。落实精细化就业服务体系,根据失业人员技能水平、就业意愿、培训需求提供个性化的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就业咨询、岗位推荐、技能培训、就业指导等服务。根据失业人员失业时长、就业需求和能力素质等要素,划分为短期失业、中短期失业、中长期失业、长期失业“四级”和具备初级技能、缺乏基本技能、存在就业困难“三类”。对短期失业人员,提供不少于3次岗位推荐服务。对中短期失业人员,提供不少于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荐服务。对中长期失业人员,提供不少于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荐服务,1次职业培训机会。将长期失业人员纳入就业援助范围,按规定提供精准就业援助。(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强化就业困难人员兜底帮扶。按照“总量控制、适度开发”原则,对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城乡低保、零就业家庭和残疾失业青年等就业困难人员,充分开发和利用各类公益性岗位进行托底安置就业。加强对就业困难人员的帮助,将符合条件的生活困难失业人员及家庭纳入临时救助或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范围,全力保障困难失业人员基本生活。(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总工会、县残联)

4.统筹做好退役军人、妇女、残疾人、退捕渔民等群体就业工作。开通退役军人优先办理“绿色通道”,加快退役军人就业信息平台建设,加强失业和就业困难退役军人就业帮扶和援助。持续优化妇女创业就业的政策、资源、环境,搭建创业女性服务平台,探索更多适合女性的弹性工作、居家灵活就业模式,激发巾帼就业、创业、兴业活力,促进妇女灵活就业或就近就地就业。大力实施农村产业基地带动就业、社会企业安置就业、辅助性就业机构帮扶就业、残疾人自主创业等残疾人就业帮扶行动,多渠道、多形式促进残疾人就业增收。统筹做好退捕渔民、戒毒康复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等群体就业创业工作。(责任单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妇联、县残联、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移民局)

(五)搭建供需平台,强化就业服务

1.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建设。强化公共就业服务“五化”建设,统筹优化现有综合性服务场所、人力资源市场、职业培训机构、创业服务机构等专业化服务机构建设,提供招聘求职、创业服务、失业管理、重点群体帮扶等服务。以农村和易地搬迁安置区为重点,健全乡镇(街道)和村居(社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功能,整合金融机构和社会组织力量,探索“人社+村居”服务模式。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提供政策咨询申报、就业信息发布、劳动力输出和跟踪、社保服务、劳动维权等服务。到2024年底县、乡级就业公共服务机构覆盖率达到100%,确保乡镇(街道)公共就业服务工作人员达到3人以上,村级就业公共服务覆盖率达到80%左右。(责任单位:县委社会工作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生态移民局、县农业农村局)

2.加快就业信息平台建设。加强县级人力资源市场的打造运营,加快“剑河就业”“剑河零工市场”小程序建设,提供线上求职招聘、零工市场服务、返乡登记及服务、直播带岗、云宣讲、人岗匹配、政策宣传推送等服务功能,实现全县资源整合、数据共享、平台共用。(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县财政局)

3.推进零工市场建设。按照科学布局、规范建设、高效运行、优质服务的要求,全面推进零工市场建设。依托“剑河零工市场”小程序,打造零工市场线上功能,着力提高全县零工市场运营成效。到2025年,在县级零工市场基础上,不断完善“零工市场+零工驿站”的体系建设,形成辐射全县的零工大市场,帮助更多的劳动者实现在家门口就业。(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

4.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供给。强化多元就业服务供给,强化标准服务方式推行,强化专业人员队伍打造,提升公共就业服务质量,推进就业公共服务“均等化、智慧化、精准化、多元化、标准化”建设,健全全方位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建立常态化就业公共服务与重点服务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在开展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等10个就业服务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常态化通过“人才夜市”“直播带岗”等方式为返乡农村劳动力等重点群体开展就业服务专项行动和东西部劳务协作专场招聘,确保“周周有招聘,时时有就业服务”。制定发布年度招聘会计划,每月至少开展1次招聘活动,保持市场热度。(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5.健全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体系。建立健全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市场化作用,引入优质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行业协会等社会力量参与提供就业服务,激发人力资源创新创造创业活力,促进人力资源市场繁荣发展,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健全完善“公共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机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国有人力资源公司、县域内龙头人力资源公司作用,统筹推进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协同发展,使其成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的有益补充,参与提供多元化、多层次、专业化的就业服务,提升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完善“劳务公司+劳务合作社+农民工”服务体系,强化劳务队长和劳务经纪人培育,充分发挥劳务带头人、劳务经纪人作用,开展岗位推送、政策推送,强化外出务工人员有组织输出力度,畅通公共就业服务“最后一公里”。(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投资促进局)

(六)强化劳动维权,保障劳动者权益

1.健全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深入贯彻实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深入开展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加强劳动关系协调员、劳动保障监察员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员队伍建设。加强企业用工指导和监管,督促企业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依法落实工时、休息休假等劳动标准。(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司法局、县法院、县工商联、县总工会)

2.构建多元化治理欠薪工作机制。深入开展根治欠薪,推动在建项目实名制管理“六项制度”落实,推动在建工程规范建设管理,及时将新开工建设的在建工程项目纳入黔薪保劳动用工大数据平台,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及时处置欠薪舆情线索,严厉打击恶意欠薪行为。以“源头预防为先、非诉机制挺前、法院裁判终局”为核心,建立健全“数字监管、协商调解、法律服务、检察听证、支持起诉、司法确认、打击惩处”为主的多元化治理欠薪工作机制,强化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确保欠薪问题实现动态清零,保障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支付,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司法局、县公安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总工会)

3.强化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大力推广“互联网+调解仲裁”平台应用,稳步推进“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工作,健全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机制,依法高效办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严格落实审理期限规定和终局裁决规定,加大劳动人事争议“调裁审”力度,确保年度仲裁结案率保持在90%以上、调解成功率保持在60%以上,切实维护好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机制,为职工提供法律服务。(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司法局、县法院、县总工会)

4.开展人力资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每年开展一次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打击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查处招聘过程中的虚假、欺诈现象,纠正含有性别、年龄、学历、身份等内容的就业歧视行为,进一步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营造公平就业环境。(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市场监管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要树立就业优先导向,切实履行就业工作主体责任,优化工作措施,细化目标任务,落细落实就业优先政策,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在县就业和培训工作联席会议的领导下,统筹部署推动就业工作,定期分析研究就业形势,健全完善和落实促进就业创业政策,及时研究、协调和解决就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就业形势保持总体稳定。县就业和培训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责,主动担当作为,统筹抓好部门就业工作职责。(责任单位:县就业和培训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二)强化资金保障。加大资金筹集力度,统筹用好就业补助资金、东西部协作资金、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失业保险基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促进就业工作经费等,加强资金绩效评价和监督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格履行程序规定,健全风险防控机制,严肃查处骗取套取、虚报冒领等违法违规行为,保障资金安全运行。(责任单位:县就业和培训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三)强化政策兑现。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主动担当作为,强化各项就业创业政策的兑现落实,重点推动促进市场化岗位供给、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等政策落细落实,完善评估督导体系,健全督办考核机制,确保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增强广大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获得感,切实把政策优势转化为全力促发展稳就业惠民生的工作实效。(责任单位:县就业和培训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四)加强就业监测。县就业和培训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紧盯经济形势和就业形势变化,重点关注就业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加强就业形势趋势分析和研判,提出应对建议,积极调整优化促进就业政策,积极防范和应对规模性失业风险。加强对规模裁员、舆情炒作等风险的排查、报告和应对处置,强化舆论引导,及时准确解读就业形势,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责任单位:县就业和培训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五)激发争先活力。将就业工作纳入高质量考核内容,加强对就业工作的督导,推进各项就业政策措施落实落细。大力宣传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大力宣传促进就业创业工作典型经验和先进人物,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引导广大劳动者树立正确的劳动观、价值观。(责任单位:县就业和培训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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