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府办发〔2025〕3号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剑河县2025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专项资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仰阿莎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剑河县2025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专项资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剑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28日
剑河县2025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专项资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第一章 序言
一、方案编制依据
为贯彻落实好中央和省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切实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强化落实财政部等十一部委《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省财政厅等十一部门《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1〕124号)等中央和省有关政策规定,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的需要,将涉农资金整合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并在整合资金范围内打通用途,统筹安排使用,并优先用于产业项目。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方案编制因由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起点的要求,围绕我县实际情况,进一步提高乡村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以乡村振兴规划为引导,同时为拓展涉农资金来源渠道、落实政策要求、转变资金使用方式、创新投入机制,统筹整合使用涉农资金,提高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效益。
三、方案编制原则
聚焦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过渡期内,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进一步完善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坚持对脱贫村、脱贫人口扶上马再送一程,确保脱贫群众不返贫。坚持精准资金投向、提升使用绩效,创新筹资方式、高效整合涉农资金、发挥聚合效应。
第二章 目标任务
一、目标任务
2025年,高质量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现乡村振兴全面推进,乡村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进一步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扎实推进,乡风文明建设取得显著进展,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分类帮扶长效机制逐步完善,农民收入增速高于全省农民平均水平。
二、项目建设目标
将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大举措纳入“十四五”规划,以实施乡村振兴规划为引领,统揽各项具体发展规划编制和实施,带动项目建设和具体工作统筹推进。
三、资金整合目标
紧紧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围绕乡村振兴规划,按照轻重缓急,继续完善补齐脱贫攻坚短板,利用整合弥补涉农缺口资金,且落实到具体项目并根据资金实际投向明确每个项目的责任部门,同时整合资金优先用于产业项目。
第三章 工作措施
一、规划引领,建立长效
依托“十四五”规划,统筹整合安排使用财政专项涉农资金,切实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支出。
二、全力协调,统筹推进
持续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有序开展基础设施建设“三提升”、产业培育增效、整县脱贫提质、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提升,确保已脱贫群众稳定增收,基础设施建设更加完善的高质量发展目标。
三、权责对等,狠抓落实
在统筹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过程中,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作为实施主体,承担整合涉农资金有效使用和乡村振兴的主体责任,各相关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尽快推动项目落地实施。
四、部门协同,各负其责
按照“统一规划、统筹安排、集中投入、形成合力”的总体思路,制定切实可行的项目建设总体规划及年度规划。统筹安排项目申报立项、资金整合和使用管理等工作,建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和部门沟通协商机制。
五、运行规范,强化监管
依法依规、科学合理统筹整合使用财政专项资金,强化制度建设和运行监管,把控薄弱环节和风险点,确保安全规范、高效透明。
第四章 项目建设
一、基础设施项目
主要包括农村产业路、农村水利、农村消防、易地移民搬迁后续项目等项目,共计89个,其中:农村产业路项目36个、产业晒坝5个、农村水利项目31个、农村消防项目7个、其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0个。
(一)农村交通
1.实施地点。在革东镇光条村、岑松镇平加村、观么镇巫包村、南哨镇老寨村等36个村实施产业路硬化等道路建设项目。
2.建设内容和规模。建设农村产业路硬化、生产便道建设共34.399公里。
3.项目建设进度计划。农村发展产业的产业路硬化、生产便道建设等项目于2025年2月启动实施,2025年12月前全面完成。
4.项目效益。项目实施后,脱贫户参与建设,增加务工收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改善村级生产生活条件,促进村级经济发展,有效提升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质量。
(二)农村水利
1.实施地点。在岑松镇、磻溪镇、敏洞乡、革东镇等12个乡镇(街道)的塘脚村、盘乐村、干达村、屯州村实施人饮提升项目、供水设施维护工程项目和防洪堤建设项目。
2.建设内容和规模。建设供水管道的铺设约113.73公里,新建拦水坝、蓄水池、过滤池、不锈钢水池等约58座。建设内容还包括新建防洪堤、维修输供水管、供水池及进户设施、输电线路架设等。
3.建设标准。严格按照《村镇供水工程设计规范》(SL687-2014)、《给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50268-2008)和《冷水水表第2部分:安装要求》(GB/T778.2)等规范进行设计和对管道埋设和水表安装。工程完工试运行通水,水质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后,分别由项目法人、县水务局等部门按照《村镇供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SL688-2013)组织开展完工验收和竣工验收。
4.项目建设进度计划。项目计划于2025年2月启动实施,2025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
5.项目效益。受旱情影响,饮水安全问题已经严重影响着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并且制约着农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稳定。此次项目实施后,提高水源保证率和供水保障能力,进一步巩固和保障该村群众的饮水安全。
(三)农村消防建设
1.实施地点。在观么镇、岑松镇、敏洞乡等6个乡镇(街道)的和平、暗拱、干达等村实施农村消防建设项目。
2.建设内容和规模。新建消防水池4座,铺设PE110消防管、新建室外消火栓阀门井、采购消防水枪和消防箱、配套消防设施等。
3.项目建设进度计划。项目于2025年3月启动实施,2025年12月完成。
4.项目效益。项目实施后,脱贫户参与建设,增加务工收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改善村级生产生活条件,完善村级消防配套设施,有效提升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质量。
(四)易地移民搬迁后续项目建设
1.实施地点。在幸福社区、思源社区、观么镇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建设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项目。
2.项目建设进度计划。项目于2025年2月启动实施,2025年12月前完成。
3.建设内容和规模。剑河县仰阿莎街道幸福社区物流配送中心建设项目,新建仓储物流中心钢结构厂房,长126.3米,宽5.4~9.8米,建筑面积约1271平方米,室内地面硬化1212平方米,水电安装等。剑河县思源移民安置点就业基地附属设施建设项目,新建变压器1台(800KVA箱变)高低压全套配件与线路设备及300kW发电机1台设备配套等。观么镇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产业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混凝土硬化产业路6400米,宽3.5米,厚0.15米,碎石垫层10㎝,错车道12个等。
4.项目效益。完善移民社区配套设施建设,确保产业持续发展,促进脱贫户稳定增收。
(五)其他项目
1.实施地点。在革东镇八郎村、观么镇银杏村、仰阿莎街道方家村实施产业基地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在全县为发展中药材的乡镇配置抗旱应急物资等。
2.项目建设进度计划。项目于2025年2月启动实施,2025年12月前完成。
3.建设内容和规模。革东镇八郎村田埂硬化1600,挖填基槽,模板安拆,浇筑C20混凝土田埂,厚10cm,高80cm;观么镇银杏村建设不锈钢水箱50立方米,引水管网25管300米,配套产业基地管网建设25管2000米,32管600米,配套管件、接头、水龙头等;全县为发展中药材的乡镇配置抗旱应急物资30套(含抽水泵、水带、水管、移动水池等)设施设备。
4.建设标准。以实际概算予以补助。
5.项目效益。脱贫户参与建设,增加务工收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完善配套设施建设,确保产业持续发展,促进脱贫户稳定增收。
二、农业生产发展项目
主要包括我县重点发展的一县一业(种植业、养殖业)2类项目和其他特色产业共计111个。其中,种植业63个、养殖业42个、其他产业6个。
(一)种植业
1.实施地点。在全县12个乡镇的观么村、三合村、屯侯村等多个村实施黄精、钩藤、淫羊藿、天麻等中药材种植项目;在南明镇、柳川镇、磻溪镇等5个乡镇的小兴村、巫泥村、大广等多个村实施油茶种植项目;在岑松镇平加村、唐脚村、柳川镇镇江村实施蜂糖李等水果种植项目;在革东镇养门村、南加镇新柳村、久仰镇全镇种植生姜、辣椒、芦笋等蔬菜。
2.建设内容及规模。中药材种植项目,对全县的黄精、淫羊藿、钩藤、威灵仙、百合等14804亩中药材进行种植、抚育、追肥。
油茶种植项目,计划实施油茶造林1400亩,种苗约8万株,油茶抚育450亩。
水果种植项目,在苗榜村实施蜂糖李造林120亩,平加村实施蜂糖李造林60亩,唐脚村实施蜂糖李造林100亩,种植精品水果100亩等。
蔬菜种植项目,计划新建辣椒基地及种植辣椒2728亩、种植生姜100亩、芦笋5.7亩等。
3.项目建设进度计划。项目于2025年2月启动实施,2026年5月前完成。
4.项目效益。带动农户发展产业、增加家庭收入;振兴农村产业,进一步壮大村集体经济,持续助推乡村振兴发展。
(二)养殖业
1.实施地点。在久仰镇、柳川镇、南明镇等6个乡镇的久吉村、清江村、坡王村等6个村实施生猪养殖等项目;在南寨镇、南加镇的绕号村、新柳村、党古村等3个村实施稻渔综合种养示范项目;在柳川镇、岑松镇、敏洞乡等5个乡镇的关口村、南高村、平鸟村等村实施鹌鹑养殖、蛋鸡养殖及鸭、鹅养殖项目;在柳川镇白沙村、观么镇银杏村实施山羊养殖项目;在柳川镇柳堡村、南明镇大坪村等4个村实施黄牛、肉牛养殖项目;在全县13个乡镇实施养殖类先建后补项目等。
2.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维修生猪养殖圈舍、进场路及附属设施,养殖猪2520头,并购买饲料和防疫药品等;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养殖项目,发展稻渔综合种养320亩;鹌鹑养殖、蛋鸡养殖及鸭、鹅养殖项目,养殖鹌鹑60万羽,增加蛋鸡58000羽、采购药品及鸡饲料,鹅苗2000羽,购饲料及养殖厂房改造等;养殖山羊、牛项目,购买山羊500只(每只20公斤以上)、购买并养殖黄牛56头、西门塔尔牛120头,种植牧草70亩,圈舍建设100平方米,购买兽药及消毒物品,包括维修圈舍、购买山羊、防疫药品等;在全县13个乡镇实施养殖类先建后补项目,对已脱贫户、“三类户”自筹资金新建的种养殖产业进行奖补,每户补助资金不超过20000元。
3.项目建设进度计划。项目于2025年2月启动实施,2025年12月前完成。
4.项目效益。项目建成后,既能有效解决该村部分群众就业,又能推动本地农特产业发展,初步可形成规模化养殖,带动周边村寨群众发展农业产业,充分发挥本地资源优势,真正增加群众收入,有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进行补助的项目,可以帮助脱贫户解决资金困难问题,群众积极发展产业,切实增加家庭收入。通过项目带动,有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三)其他特色产业
1.实施地点。在久仰镇巫溜村科技小院续建项目;仰阿莎街道川洞村实施蝶朵欧民族特色服饰(工艺品)深加工产业项目;华润希望小镇中药康养茶饮体验项目等。
2.建设内容及规模。巫溜村科技小院项目购买籽蟹苗60斤、小龙虾苗100斤;购买饲料费用蟹苗所需饲料;维修管网及配套设施;购买技术服务;建设备用水泵一座等。蝶朵欧民族特色服饰(工艺品)深加工产业项目设备更新电脑绣花机2台,布料激光机1台等。
3.项目建设进度计划。项目于2025年2月启动实施,2025年12月前完成。
4.项目效益。带动农户发展产业、增加家庭收入;振兴农村产业,进一步壮大村集体经济,持续助推乡村振兴发展。
三、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主要为农村污水处理的19个项目。
(一)污水处理及人居环境整治
1.实施地点。在革东镇、敏洞乡、柳川镇等9个乡镇的辣子村、沟洞村、高标村等16个村实施污水处理和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2.项目建设进度计划。项目于2025年2月启动实施,2025年12月前全面完成。
3.建设内容和规模。各村修建De200双壁波纹塑料排水管,De160双壁波纹塑料排水管,De110塑料排水管,出户检查井,污水检查井(包括拆除、开挖、恢复混凝土人行道和车行道及废渣清理外运等),修建HDEPE双壁波纹管DN300管网、DN200管网,PVC-U管DN100管,终端污水净化槽、分散式污水净化槽、混凝土检查井,混凝土集水调节池等。
4.建设标准。依据工程量据实结算。
5.项目效益。有效提升村寨生活污水处理能力,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改善村寨人居环境;同时项目的建设有效带动部分群众就业务工,增加工资性收入。
第五章 整合资金
一、整合项目计划总投资情况
2025年我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方案中项目计划总投资20442万元,其中整合涉农资金投入20442万元。
(一)基础设施类。计划投入整合涉农资金6141万元,占总计划资金的30.04%。其中:农村产业路建设项目3329.9万元、产业晒坝150万元、农村水利1338.5万元、农村消防257万元、易地移民搬迁后续项目839万元、其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26.6万元。
(二)农业产业发展类。整合涉农资金投入12367万元,占总计划资金的60.5%。其中:种植业2445万元,养殖业2957万元,其他产业6965万元。
(三)人居环境整治类。整合涉农资金投入1934万元,占总计划资金的9.5%,主要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二、整合资金来源及规模
2025年,我县计划整合涉农资金20442万元。其中,计划整合中央资金1873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补助资金18664万元,水利发展资金74万元)、省级资金1704万元(其中:省级财政衔接补助资金1303万元、水利发展资金101万元、林业改革发展资金300万元)。
第六章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县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常务副县长任常务副组长,各副县长任副组长,县财政、发改、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部门和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财政局(以下简称“整合办”),县财政局局长兼任整合办主任,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局长兼任整合办副主任,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具体负责项目资金整合的日常工作。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由领导小组统一部署,统一审批,落实部门职责,夯实各方责任,确保2025年资金整合工作稳步开展。
二、明确职责分工
整合工作由整合领导小组负总责,县财政局和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重点负责项目资金来源统计、项目资金拨付使用情况等,县农业农村部门重点负责县级原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筛选项目,各行业主管部门重点负责具体项目实施或指导乡镇(街道)实施,以及组织项目验收等,纪委监委、审计部门负责对整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部门要根据资金分配、使用、管理、监督流程,各司其职,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抓好落实。
三、强化督促检查
大胆改革、勇于创新、善于总结,及时解决项目资金整合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力争出成效、出机制。县审计、财政、纪委监委等部门要创新工作理念和方法,推动深化改革和创新发展,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进行严格监督,对项目实施情况、资金整合情况进行绩效考评,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要加大财政涉农整合宣传报道力度,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四、严格绩效考核
将涉农资金整合工作纳入县直部门年终目标考核内容,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加强项目论证和储备,落实资金监管责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在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统一部署下,认真做好整合试点的项目验收工作,开展部门联合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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