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
现场检查记录
(剑)应急现记〔2023〕44号
被检查单位:贵州弘毅家居有限公司
地址:剑河县屯州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庞忠毅 职务:总经理 联系电话:18*******46
检查场所:办公室、车间
检查时间:2023年11月30日10时00分至11月30日10时35分
我们是剑河县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王太春、吴金花,证件号码为24070924004、24070924008,这是我们的证件(出示证件)。现依法对你单位进行现场检查,请予以配合。
检查情况:1.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未发现明显问题);
2.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取证(未发现明显问题);
3.未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将安全培训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
4.未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或者未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的(未发现明显问题);
5.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未发现明显问题);
6.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未发现明显问题);
7.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履行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法定职责(未发现明显问题);
8.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未发现明显问题);
9.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设置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设置机构配备专兼职人员(未发现明显问题);
10.特种作业人员证书真实性(未发现明显问题);
(以下空白)
检查人员(签名):
被检查单位现场负责人(签名):
剑河县应急管理局
2023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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