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是服务经济社会的公益事业,为确保我县2025年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规范、安全、有效作业,根据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贵州省人工影响天气条例》有关规定特作如下公告:
一、作业时间:三七高炮作业时间为2025年3月1日至9月30日。火箭发射系统作业时间为全年。
二、作业区域:固定炮站作业区域:柳川镇、南明镇、南哨镇。
流动火箭作业区域:岑松镇、太拥镇、敏洞乡、久仰镇、观么镇、南寨镇。
三、作业设备:三七高炮、固定火箭发射系统和车载火箭发射系统。
四、实施作业时,作业装备100米范围内不允许围观,以免弹壳飞溅伤人。
五、若发现未爆炸的炮弹或火箭弹残骸,请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或剑河县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服务中心报告。严禁自行捡拾、拆卸和藏匿,以避免出现人员伤亡事故。对发现并报告者经查属实,将给予一定奖励。
六、联系单位:剑河县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服务中心。联系人:刘建粤;联系电话:0855-5221452。
特此公告
剑河县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服务中心
2025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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