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以来,我县制定印发了《剑河县关于贯彻落实<贵州省促进居民增收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实施意见》。通过对我县样本监测点的收入监测分析,预计2023年一季度我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10%左右;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12%左右。
(一)提高养老保险待遇水平。一是城乡居民方面。持续做好政策宣传,增强政策知晓率,引导城乡居民选择高档次缴费、长期持续缴费,增加个人账户积累。缴费100元档次的,政府给予30元缴费补贴,对选择其他缴费档次的,政府按照缴费档次金额的10%给予缴费补贴。领取养老金待遇且年满65周岁后次月,每月基础养老金再增加2元。二是城镇居民方面。按照国家和省级统一部署,提高退休人员和失业人员待遇。从2021年1月1日起,对2020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
(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坚持源头预防,把劳动法律法规的政策宣传、舆论引导作为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突破口并常抓不懈。成立以县长任组长的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县、乡两级“一站式清欠”工作专班,主要领导亲自抓、亲自管、亲自督办,进一步压实各乡镇、各行业主管部门主体责任,深入推进根治欠薪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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