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州级相关工作部署,推进省重点项目落地实施,按照《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切实做好城镇开发边界实施管理的通知》(黔自然资发〔2024〕8号)文件要求,我局对县国土空间规划划定的城镇开发边界按照规则要求进行了局部优化。
为保证优化调整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现按照程序对该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0日(2025年6月20日至2025年7月19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剑河县自然资源局进行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事实就是,秉持客观、公正,以便调查核实。
联系电话:0855-5221143
联 系 人: 陈洪群
剑河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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