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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销老年养护楼建设项目建设工程竣工认可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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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编号:2023-02

公示单位:剑河县自然资源局

公示日期:2023年6月8日—6月14日(共7天)

公示目的:注销剑河县民政局取得的剑河县老年养护中心-养护楼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竣工规划认可证

注销依据:提交的申请、土地证复印件


根据剑河县扶贫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的申请,需要注销剑河县民政局于2017年9月7日、2017年9月7日、2017年9月27日、2022年12月22日办理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编号:520000201711169;建设项目名称:剑河县老年养护中心-养护楼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剑河县民政局;建设项目依据:剑发改投资〔2017〕91号;建设项目拟选用地位置:剑河县城江北岸。拟用地面积:11322平方米、拟建设规模13700平方米。《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520000201714831,用地单位:剑河县民政局、用地项目名称:剑河县老年养护中心--养护楼建设项目、用地面积:11322平方米、用地位置:剑河县城江北岸。《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520000201717191,建设单位:剑河县民政局;建设项目名称:剑河县老年养护中心--养护楼建设项目;建设位置:剑河县城江北岸。建设规模:13700平方米。《建设工程竣工规划认可证》编号:5226290012022019;建设单位:剑河县民政局;建设项目名称:剑河县老年养护中心--养护楼建设项目;建设位置:剑河县城江北岸;建设规模:-1+5F 13992.1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的面积3846.35平方米)。

现向社会公示,凡有意见或建议者,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联系人:陈洪群,联系电话:0855-5221143,联系地址:剑河县自然资源局,邮编:556400。

截止公示期,如未收到任何意见,我局将注销该证,给予换证。



剑河县自然资源局

2013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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