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名称:剑河县大巫沟A区4号地块规划指标调整
拟调整建设地点:剑河县屯上幼儿园南侧
项目情况: 详见附件
公示类别: 批前公示
公示地点: 项目现场、剑河县人民政府网站自然资源专栏
公示网址: https://www.jhx.gov.cn/zwgk/zdlyxx/cxjs/
公示依据:为集约节约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该地块规划经济技术指标调整事宜于2024年4月9日经剑河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专家委员会论证原则同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等,进行规划行政许可批准前公示。
该地块规划指标调整事宜涉及的利害关系人具有陈述、申辩等权利,相关利害关系人如对上述批前公示内容有异议或相关意见的,可以按照以下联系方式进行反映。直接涉及利害关系的,相关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请在公示期内向公示机关提出书面申请。
公示时间: 2024年4月12日至2024年4月21日(10天)
意见反馈:公示期内如有异议或相关意见的,请将书面异议或相关意见反馈至剑河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
联系地址: 剑河县革东镇团结路7号
联系电话: 0855-5221143
联 系 人: 陈洪群
剑河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12日
大巫沟A区4号地块拟调整规划指标情况一览 | |||
名称 |
原批准规划指标 |
拟调整规划指标 |
备注 |
用地性质 |
居住用地兼容商业用地 |
居住用地兼容商业用地 |
不变 |
规划用地面积 |
27313.12㎡ |
27313.12㎡ |
不变 |
建筑密度 |
≤30% |
≤30% |
不变 |
建筑限高 |
≤54米 |
≤80米 |
调整 |
容积率 |
≤3.0 |
≤4.3 |
调整 |
绿地率 |
≥30% |
≥30% |
不变 |
停车泊位 |
按照黔东南州规通[2012]12号文件执行 |
按照黔东南州规通[2012]12号文件执行 |
不变 |
商业占比 |
商业用地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不超过总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的10%。 |
商业用地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不超过总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的10%。 |
不变 |
退让道路红线 |
退让东侧规划道路红线不少于10米,退让西、北、南侧道路不少于8米 |
退让东侧规划道路红线不少于10米,退让西、北、南侧道路不少于8米 |
不变 |
配套设施 |
配建不少于15.35亩的广场用地,其它的公共服务设施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和《贵州省养老服务条例》相关要求配置,同时严格执行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新建改建居住区教育配套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东南府办发[2021]9号)的相关要求。 |
配建不少于15.35亩的广场用地,其它的公共服务设施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和《贵州省养老服务条例》相关要求配置,同时严格执行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新建改建居住区教育配套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东南府办发[2021]9号)的相关要求。 |
不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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