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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黔东南州剑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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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黔东南州剑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贵州省黔东南州剑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贵州省黔东南州剑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贵州省黔东南州剑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贵州省黔东南州剑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概况

一、单位职责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省、州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知识产权强县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定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指导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协调重大复杂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工作;规范市场监管、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行为。

4、按权限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和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按权限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依法依授权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积极配合省、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做好指导全县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

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按规定负责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等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县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县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做好管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县级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指导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贯彻执行省、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的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按规定负责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执行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等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

11、负责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监管工作。负责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的许可、检查和处罚,以及化妆品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的检查和处罚。

12、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3、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各级地方标准,协调指导和监督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制定工作。积极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省级标准工作,组织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

14、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5、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16、负责拟定和组织实施知识产权强县建设的政策措施和发展规划。推进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的管理政策和制度的落实。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信息的传播利用。

17、负责保护知识产权。组织实施保护商标、专利、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制度。研究鼓励新领域、新业态、新模式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和服务政策。组织实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方案,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负责指导商标、专利注册和执法工作,指导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

18、负责促进知识产权运用。执行知识产权运用和规范交易的政策,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推进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对外转让相关工作。指导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工作。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统筹协调重大知识产权活动相关工作。

19、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应急处置、舆情监测。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20、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乡村振兴等相关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21、完成县委、县政府和省、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省药品监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内设9个股室:分别是办公室、法规股、登记注册服务股(行政审批股)、市场规范管理股、产商品质量与标准计量评管股、餐饮服务安全监督管理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药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纳入我单位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下属单位共9个单位:分别是革东分局、柳川分局、南加分局、南哨分局、磻溪分局剑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剑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剑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检验检测中心、剑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中心、剑河县消费者协会。编制数75人,实有人数75人,事业单位编制数37人,实有人数37退休人员55人。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剑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及所属5个派出机构及4个事业单位决算。


第二部分 贵州省黔东南州剑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见附表)

第三部分贵州省黔东南州剑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东南州剑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收支决算总计1396.18万元,2021年相比,增加268.97万元,增长23.86%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项目支出,加大了经费开支,更好履行社会服务职能。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东南州剑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度收入合计1226.4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26.47万元,占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缴款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万元,占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东南州剑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度支出合计1212.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45.44万元,占94.47%;项目支出67.09万元,占5.53%;上缴上级支出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万元,占0.0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万元,占0.00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东南州剑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1396.18万元。2021年相比,增加268.97万元,增长(降低)增长23.86%,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项目支出,加大了经费开支,更好履行社会服务职能。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贵州省黔东南州剑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12.5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 %。2021年相比,增加255.03万元,增长26.64%,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项目支出,加大了经费开支,更好履行社会服务职能。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994.75万元,占82.0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12.69万元,占9.29%;住房保障支出(类)72.52万元,占5.9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212.52万元,支出决算为1212.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年初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死亡抚恤支出24.48万元。

3.药品事务年初预算为5.91万元,支出决算为5.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市场主体管理年初预算为58.18万元,支出决算为58.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行政运行年初预算为927.66万元,支出决算为9+27.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行政单位医疗年初预算为32.56万元,支出决算为32.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7.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年初预算69.32万元,支出决算为69.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8.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年初预算为18.89万元,支出决算为18.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9.住房公积金年初预算为72.52万元,支出决算为72.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东南州剑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45.44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024.2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71.92万元,津贴补贴208.87万元、奖金88.75万元、绩效工资105.11万元、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9.32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8.89万元、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0.1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0.6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73万元,住房公积金72.5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6.31万元

(二)公用经费121.1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2.8万元、印刷费1.14万元、0.66万元电费4.62万元、邮电费6.23万元、差旅费5.62万元、维修(护)费2.51万元、会议费1.62万元,培训费1.88万元、公务接待费5.88万元、工会经费12.4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6.84万元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东南州剑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4.78万元,支出决算为34.7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 %决算数较上年增加0.12万元,增长0.34%,决算等于预算数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加强市场监管力度,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34.78万元,比上年增加0.12万元,增长0.34%,增加主要原因是为了更好的履行职责,增加执法监督检查的次数

1.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28.90万元,支出决算28.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 %。决算数较上年增加2.01万元,增长7.47%,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9万元。主要用于燃料费、过桥过路费、车辆维修费、保险费等。2022年,贵州省黔东南州剑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2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5.88万元,支出决算5.8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决算数较上年减少1.89万元,降低24.35%,具体是:国内公务接待支出5.88万元主要是用于上级部门检查、培训、调研等工作接待2022年国内公务接待245批次,875人次。(境)外公务接待费支出0.0万元,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贵州省黔东南州剑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1.18万元,比上年增加2.89万元,增长2.45%,主要原因:产品质量、知识产权、价格监督、市场主体培育等工作量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一般公务用车2执法执勤用车10辆、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一、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2年度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共计9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69.28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二)二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

(三)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2022年度,我单位未开展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故无项目绩效评价结果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附件

附件:1.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贵州省黔东南州剑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xlsx

2022年度部门决算批复表(剑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xlsx

打击传销工作经费绩效目标自评表.xls

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经费绩效目标自评表.xls

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工作经费自评表.xls

食品监管、抽检、监测经费绩效目标自评表.xls

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办案工作经费绩效目标自评表.xls

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抽验经费自评表.xls

长江禁捕工作经费经费绩效目标自评表.xls

证照工本费及行政许可经费项目自评表.xls

知识产权工作业务开展经费绩效目标自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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