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黔东南州剑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贵州省黔东南州剑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概况
一、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贵州省黔东南州剑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贵州省黔东南州剑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贵州省黔东南州剑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概况
一、单位职责
贵州省黔东南州剑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退役军人工作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组织实施中央、省、州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和政策法规;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自主就业的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负责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县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
(五)协调相关部门做好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政策落实工作。
(六)负责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指导协调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和实施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负责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七)负责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贯彻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承担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八)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指导并监督检查全县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乡村振兴等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等工作。
(十一)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州退役军人事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二)职责调整。将县民政局承担的退役军人优抚安置职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担的军官转业安置职责划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十三)职能转变。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加强对全县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地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注:简要说明单位内设机构及说明本级和列入部门决算编制的下属单位情况。参考格式如下:
本单位内设3个科室:分别是局办公室、县烈士陵园管理所、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纳入我单位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下属单位共1个,分别是剑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编制数20人,实有人数20人,事业单位编制数7人,实有人数7人。
我单位没有下属单位,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单独编制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 贵州省黔东南州剑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贵州省黔东南州剑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东南州剑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度收支决算总计2410.01 万元,与2021年相比,增加306.29万元,增长14.56%,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退役安置补助资金、退役军人管理事务行政运行、拥军优属、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卫生健康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东南州剑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度收入合计1772.8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72.81万元,占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缴款0.0 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万元,占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东南州剑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度支出合计1897.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97.48 万元,占100.00%;项目支出0.0万元,占0.00%;上缴上级支出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万元,占0.0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 万元,占0.00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东南州剑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2410.01万元。与2021年相比,增加306.29万元,增长(降低)增长14.56%,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退役安置补助资金、退役军人管理事务行政运行、拥军优属、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卫生健康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贵州省黔东南州剑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97.4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 %。与2021年相比,增加438.16万元,增长30.03%,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退役安置补助资金、退役军人管理事务行政运行、拥军优属、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卫生健康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1840.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9.53万元、住房保障17.0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292.8 万元,支出决算为241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6.4%。其中:
1.208(类)20805(款)2080505(项)。年初预算为15.44万元,支出决算为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调入了人员8人。
2.208(类)20808(款)03(项)。年初预算为50万元,支出决算为115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2.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已拨付了优抚对象生活补助经费,本级预算只是本级匹配部分。
3. 208(类)20808(款)05(项)。年初预算为60万元,支出决算为12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2.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已拨专款。
4. 208(类)20808(款)08(项)。年初预算为78万元,支出决算为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程未完工未支付。
5. 208(类)20808(款)99(项)。年初预算为34万元,支出决算为133.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1.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把八一、春节慰问优待对象所需经费列入该科目,决算列入该科目。
6. 208(类)20809(款)02(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8.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预算该项科目经费,该科目经费由上级拨付专项经费。
7.208(类)20809(款)99(项)。年初预算为108万元,支出决算为2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1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根据上年度支出经费预算,由于本年度退役士兵人数较少,服役年限较短,一次性经济补助支出较少。
8.208(类)20827(款)02(项)。年初预算为0.48万元,支出决算为0.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数多。
9.208(类)20828(款)01(项)。年初预算为117.96万元,支出决算为1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调入8名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及增加了上级拨付的专项资金用于维修维护费和办公经费。
10.208(类)20828(款)04(项)。年初预算为35万元,支出决算为3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双拥工作经费未使用完毕。
11.208(类)20828(款)99(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1.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县级增加项目资金民兵篮球场和宿舍改造经费。
12. .208(类)20899(款)99(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拨付企业军转干解困金。
13. .210(类)21011(款)01(项)。年初预算为6.8万元,支出决算为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调入8名人员进入。
14. 210(类)21014(款)01(项)。年初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30.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7.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拨付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
15. 221(类)22102(款)01(项)。年初预算为14.89万元,支出决算为17.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调入8名人员进入。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东南州剑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97.48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806.8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5.73万元、津贴补贴65.88万元、资金9.63万元、绩效工资32.65万元、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9.02万元、职业年金5.41万元、基本医疗保险缴费8.6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17万元、住房公积金17.09万元、退休费39.14万元、优抚对象生活费1168.03万元、优抚对象医疗补助36.22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349.15万元。
(二)公用经费90.64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0.98万元、水费0.76万元、电费0.75万元、邮电费1.2万元、差旅费4.2万元、维修(护)费39.45万元、培训费3.59万元、公务接待费2.1万元、劳务费9.7万元、工会经费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8万元、其他交通费6.46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5.55万元。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东南州剑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98 万元,支出决算为3.9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 %。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3.98 万元,比上年增加2.31万元,增长138.01%,增加主要原因是:增加车辆运行维护费1.43万元和公务接待费0.8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总额的0.00%,比上年减少0.00万元,降低0.00%,减少主要原因是:2022年我局没有因公出国(境)人员,无增减变动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8 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总额的47.23%,比上年增加1.43万元,增长317.78%,增加主要原因是:车辆维护及出差加油;公务接待费支出2.1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总额的52.77 %,比上年增加0.88万元,增长71.83%,增加主要原因是:2022年单位人员增加,来调研和检查工作人员也增多。
1. 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0.0 万元,完成预算的0.00 %。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共计0 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1.88万元,支出决算1.8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万元,购置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8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维护及出差加油。 2022年,贵州省黔东南州剑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2.10万元,支出决算2.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具体是: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10万元,主要是:来调研和检查工作人员也增多。 2022年国内公务接待61批次,267人次。国(境)外公务接待费支出0.0万元,国(境)外公务接待0 批次、0 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主要原因是:
本单位2022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0万元。主要原因是:
本单位2022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贵州省黔东南州剑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0.64万元,比上年增加73.86万元,增长440.16%,主要原因是:增加县级烈士陵园维修维护费用39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 月31日,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单位公务出差用车) ;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一、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2年度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共计15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500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二)二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2022年度,我单位未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故无项目绩效自评结果说明。
(三)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2022年度,我单位未开展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故无项目绩效评价结果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1.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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