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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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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3 

二、部门机构设置………………………………………4 

三、预算单位构成………………………………………4 

四、部门人员构成………………………………………4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安排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6 

二、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6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7 

四、基本支出预算总体情况……………………………7 

五、项目支出预算总体情况……………………………8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8

七、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9 

第三部分: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机构)运行经费说明………………………9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9 

三、项目支出(含转移支付项目)安排情况…………9 

四、名词解释……………………………………………10 

第四部分: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表1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表2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表6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表7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表8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表……………表9

十、基本支出预算总表………………………………表10

十一、项目支出预算总表……………………………表11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表12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表13 

十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表14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县有关城市市政、公用事业、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户外广告及景区行业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起草相关的地方性法规和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二)行使城市管理的组织计划、综合协调、检查监督职能,协调处理城市管理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协调、督促、指导县直各部门开展城市管理工作。

(三)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城市管理和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市民社会公德教育,提高市民公德素质,营造城市管理良好氛围。

(四)对城市规划、市政工程、公用事业、市容卫生环境、园林绿化等进行监察和管理,以及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行使土地管理方面的部分处罚权,对县城规划区内违法占地行为进行查处;行使查处建设工地工程车辆带泥抛洒污染城市道路的行政执法行为。

(五)负责城市户外广告、霓虹灯、画廊、标语的规划设置审批管理和开展咨询宣传活动、张挂张贴广告宣传品审核办证和综合管理;负责城区道路的开挖、临时占道、洗车场(点)的定点设置及城区道路沿街店面的装饰改造、各类破墙开店(门)、户外摊点、栅栏、围墙、亭棚、防盗设施的审批和管理;负责对城区主要道路两侧和公共场地因建设等特殊需要,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和在城区道路设施上张挂、张贴宣传品及悬挂气球、放置转充气拱门等的审批和管理。

(六)组织、协调、指导和管理城市供水、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燃气热力等工作。负责城市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管理和城市道路、桥梁、垃圾场、污水处理厂、公共厕所及其它城市公共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市政公用事业的行业管理,综合管理全县供水、燃气事业;负责城市防洪设施、城市排渍、污水处理工作;负责市政公用企业的资质管理、经营许可管理;负责组织、指导城市路树、公园和其他公共绿地的种植、养护和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学校、厂矿、居民点的绿化规划管理工作;履行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对城区沿街建筑物立面容貌和临街景观的监督管理。

(七)负责城区市容环境卫生检查、监督、管理和城市管理专项整治,组织开展“创卫”示范社区活动、“门前五包”责任制落实工作的达标、竞赛、评比活动;配合相关部门抓好文明卫生县城和各项市容环境卫生的管理考评工作。

(八)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工作,总结城市管理工作经验,为县人民政府城市管理方面决策提供服务。

(九)承办县人民政府和上级建设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

剑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机构性质为行政、正科级别单位,部门行政隶属关系没有下属单位。 

(剑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内设2 个处室,具体为:办公室(行政审批股)(政策法规股)(执法监督股);综合管理股(市政建设股)。  

三、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即为局本级预算。 

四、部门人员构成

剑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总编制人数58人(行政编制 6人、事业编制48人、工勤编制 4 人)。2024年末实有在职人员55人,林工商人员1人,退休人员33人,其中林工商退休人员1人。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安排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5年部门收入预算总额8746.9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665.75万元,上年结转结余3081.22万元。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8746.97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

2025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8746.9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5665.75万元,年终结转结余(非财政拨款)3081.22万元。本年支出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5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3.3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9.76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0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837.5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55.85万元。

2025年部门收入预算总额比2024年预算增加2709.71万元,增长44.88%,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2024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比2024年预算增加2709.71万元,增长44.88%,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额8746.9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665.75万元,上年结转结余3081.22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746.9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8746.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5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3.3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9.76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0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837.5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55.85万元。 。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额均为8746.97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2709.71万元,增长44.88%,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3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32.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三公”经费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三公”经费0万元。为便于比较,补充公开除因公出国(境)费因素外的同口径2024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数据,增减变化情况如下:

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025年公务接待费2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1万元,增长33.33%,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相关规定,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 

2025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4万元,与2024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 

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四、基本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25年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总额为1304.4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13.54万元,公用经费90.88万元。人员经费包含基本工资243.87万元、津贴补贴59.75万元、奖金49.86万元、绩效工资217.2万元、生活补助1.95万元、退休费57.6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13.82万元、住房公积金67.8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7.02万元、抚恤金2.6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1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9.3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0.44万元;公用经费包含办公费26.88万元、水费0.5万元、电费1.5万元、邮电费1.3万元、差旅费9.5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工会经费1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万元、维修维护费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8万元。 

五、项目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25年项目支出预算总额为7442.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7442.5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项目支出0万元,单位资金预算项目支出0万元。

2025年项目支出预算金额大于等于500万元的项目有1个,剑河县城乡环卫一体化特许经营项目3184万元。占比大于等于项目支出预算总额20%的项目有1个,主要是:剑河县城乡环卫一体化特许经营项目3184万元。占项目预算总支出的73.99%。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5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预算。 

七、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5年,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0个(含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项目支出包含省对下转移支付),涉及财政拨款预算4303万元,其中,项目支出的绩效目标情况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5年,本部门无重点项目。

第三部分: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机构)运行经费说明

2025年部门机关(机构)运行经费预算为90.88万元,其中:办公费26.88万元、水费0.5万元、电费1.5万元、邮电费1.3万元、差旅费9.5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工会经费1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万元、维修维护费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8万元 。2025年部门机关(机构)运行经费预算比2024年同口径预算减少76.98万元,(下降)45.86%,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相应的经费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固定资产金额1757.79 万元,分布构成情况为:车辆34 辆,897.39万元,设备821.56万元,家具用具38.84万元,单价在10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等。 

三、项目支出(含转移支付项目)安排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中无重要项目、重点支出安排。) 

四、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按年度单独编制,纳入本级人民政府预算,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按照当年预算收入规模安排,不列赤字。

4.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

5.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专指教育收费收入,包括目前在财政专户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党校收费,教育考试考务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期培训班费等。

6.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费收入。

7.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8.上级补助收入:是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拨款收入。

9.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人员经费:人员经费是指部门和单位“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属于基本支出内容的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退休费、生活补助等。

13.公用经费:主要是指部门和单位“商品和服务支出”和“资本性支出”中属于基本支出内容的支出,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日常维修(护)费、会议费、租赁费、招待费、培训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办公设备购置、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1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展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机构)运行经费,是指部门的公用经费,具体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以及其他费用。

16.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为类、款、项,反映政府各项职能活动,即政府究竟做了什么,比如用于社保还是办了教育。

17.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为类、款,主要反映政府各项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即政府的钱是怎么花出去的,比如是支付了人员工资还是购买了办公设备。

第四部分: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附件:剑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1—表14)

剑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表1—表14).xlsx



                                    剑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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