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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河县南加镇人民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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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1

二、部门机构设置………………………………………1

三、预算单位构成………………………………………1

四、部门人员构成………………………………………1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2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2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3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3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3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4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4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表………………4

十、基本支出预算总表…………………………………4

十一、项目支出预算总表………………………………5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5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5 

十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5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安排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6 

二、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7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8

四、基本支出预算总体情况……………………………9

五、项目支出预算总体情况……………………………9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10

七、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10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机构)运行经费说明………………………11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11

三、项目支出(含转移支付项目)安排情况…………11

四、名词解释……………………………………………12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部门主要职能

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

南加镇人民政府属于行政机关,预算级别为本级预算。 部门预算单位包括:镇人大、镇政府、镇党委、社团、党务政务服务中心、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治理服务中心

三、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无下属单位,本单位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

四、部门人员构成

我镇政府各机构部门的人员情况如下:人民政府内部总编制人数70人(行政编制32人、事业编制38人、工勤编1人)。2024年末实有在职人数59人,退休人数14人。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见附件1-14表:南加镇2025年预算公开表.xls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安排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5年部门收入预算总额1945.2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16.38万元,上年结转结余828.85万元。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1945.23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

2025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1945.2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116.38万元,年终结转结余(非财政拨款)828.85万元。本年支出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19.5万元;国防支出2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9.3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5.58万元;城乡社区服务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228.14万元;交通运输支出2.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2.18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37.47万元。

2025年部门收入预算总额比2024年预算总额增加27.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计划招聘3人新进人员,工资等相应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额1945.2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16.38万元,上年结转结余828.85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45.2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1945.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20.57万元;国防支出2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1.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5.3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6.88万元;城乡社区服务支出10万元;农林水支出979.42万元;交通运输支出2.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7.8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8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38.98万元。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额均为1945.23万元,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额比2024年支出预算总额增加563.4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计划招聘3人新进人员,工资等相应增加。2024年上年结转斜街项目资金为828.85万元,较24年增加536.12万元。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1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16.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三公”经费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三公”经费0万元。为便于比较,补充公开除因公出国(境)费因素外的同口径202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数据,增减变化情况如下:

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2024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单位无因公出国人员。

2025年公务接待费7万元,与2024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应对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而压减的“三公”费。

2025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6万元,与2024年的持平。

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4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应对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而压减的“三公”费。

四、基本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25年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总额为1100.0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11.74万元,公用经费141.91万元。人员经费包含基本工资242.58万元;津贴补贴187.86万元;绩效工资112万元;奖金116.3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2.7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3.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27万元;住房公积金81.1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63.6万元。公用经费包含办公经费58.31万元;印刷费1万元;水费0.5万元;电费10万元;差旅费8万元;工会经费11.24万元;会议费7万元;培训费7万元;公务接待费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6万元;维修(护)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2.26万元;

五、项目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25年项目支出预算总额为845.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845.0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项目支出0万元,单位资金预算项目支出0万元。

2025年项目支出预算金额大于等于500万元的项目有0个。占比大于等于项目支出预算总额20%的项目有0个,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4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预算

七、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4年,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0个(含项目支出),涉及财政拨款预算64.8万元,其中,项目支出的绩效目标情况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附表14.)

2025年,本部门项目经人代会审议通过,具体的项目文本和绩效目标及指标见附件。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机构)运行经费说明

2025年部门机关(机构)运行经费预算为91.74万元,其中:公用经费包含办公经费141.91万元;印刷费1万元;水费0.5万元;电费10万元;差旅费8万元;工会经费11.24万元;会议费7万元;培训费7万元;公务接待费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6万元;维修(护)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2.26万元;2025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比2024年同口径预算增加50.17万元,增长54%,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县级专项办公经费53.9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固定资产金额563.43万元,分布构成情况为:房屋2114.76平方米,车辆9辆,单价在10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等。

三、项目支出(含转移支付项目)安排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中无重要项目、重点支出安排

四、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按年度单独编制,纳入本级人民政府预算,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按照当年预算收入规模安排,不列赤字。

4.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

5.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专指教育收费收入,包括目前在财政专户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党校收费,教育考试考务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期培训班费等。

6.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费收入。

7.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8.上级补助收入:是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拨款收入。

9.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人员经费:人员经费是指部门和单位“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属于基本支出内容的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退休费、生活补助等。

13.公用经费:主要是指部门和单位“商品和服务支出”和“资本性支出”中属于基本支出内容的支出,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日常维修(护)费、会议费、租赁费、招待费、培训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办公设备购置、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1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展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机构)运行经费,是指部门的公用经费,具体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以及其他费用。

16.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为类、款、项,反映政府各项职能活动,即政府究竟做了什么,比如用于社保还是办了教育。

17.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为类、款,主要反映政府各项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即政府的钱是怎么花出去的,比如是支付了人员工资还是购买了办公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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