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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河县工业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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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贵州省《关于开展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黔维稳〔2014〕4号)、《黔东南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第三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指导实施意见》(黔东南州维稳办发[2017]5号)等文件要求,为切实履行公众参与、征求公众对重大工程项目实施的意见和诉求,对剑河工业园区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剑河县工业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建设地址:剑河屯州工业园区。

3.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分两期进行实施,一期用地面积141亩,总建筑面积134317.17平方米,新建厂房89128.7平方米、冷库7621.3平方米、员工宿舍 25538.1平方米、物流中心2813平方米、业务用房9216.07平方米,配套实施场坪、边坡支护、厂区道路及挡墙、强弱电、供排水、污水等附属工程;二期用地面积122亩,新建厂房77770.75平方米,配套实施场坪、边坡支护、厂区道路及挡墙、强弱电、供排水、污水等附属工程。

4.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50625.38万元资金来源:银行贷款及企业自筹。

5.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6.建设工期:24个月

二、项目可能存在的影响

项目对当地社会及经济发展的影响;项目可能产生的安全因素与自身利益的影响;项目对公民个人或家庭自身利益的影响;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因素与自身利益的影响;公众对项目的态度;公众关心的其他相关问题。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方式及期限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建设场地内及周边可能受项目实施影响的群众及企事业单位人员等。

2.征求公众意见的方式:公示期间,群众企事业单位人员可以通过电话与评估主体单位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单位联系,提出对重大工程项目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面的意见建议及其他相关诉求。

3.公示起止时间:自公示之日起5日内2023年9月6日-2023年9月10日

四、公众参与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剑河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光民           联系电话:18385790973

编制单位贵州丰禾同创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国波   联系电话:15285649684      

电子邮箱:13793869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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