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贵州省《关于开展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黔维稳〔2014〕4号)、《黔东南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第三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指导实施意见》(黔东南州维稳办发[2017]5号)等文件要求,为切实履行公众参与、征求公众对重大工程项目实施的意见和诉求,对剑河工业园区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剑河县易地移民搬迁后服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剑河县仰阿莎街道革东街上村大巫沟安置点。
3.建设内容及规模:(1)就业服务体系建设: 总建筑面积31534.7平方米,提升改造商业及商铺15434.7平方米,新建扶贫车间15500平方米、综合服务楼600平方米,配套建设室外附属设施。(2)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改造安置区配套地下车库28546.95平方米,新增道路两侧车位467个,安装新能源充电桩167个; 新建农贸市场1500平方米;新建公共卫生间60平方米、垃圾转运站60平方米;对安置区进行绿化提升10553.2平方米,敷设给水管网8563.55米、排水管网9575.22米,安装安防监控系统等。
4.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9271.75万元;资金来源:银行贷款及企业自筹。
5.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6.建设期限:12个月
二、项目可能存在的影响
本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对当地经济与社会发展方面的影响;对环境、交通、公共安全等方面的影响;对项目建设场地内及周边群众、企事业单位生产生活等方面的影响。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方式及期限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建设场地内及周边可能受项目实施影响的群众及企事业单位人员等。
2、征求公众意见的方式:公示期间,群众、企事业单位人员可以通过电话与评估主体单位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单位联系,提出对重大工程项目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面的意见建议及其他相关诉求。
3、公示起止时间:自公示之日起5日内(2023年9月6日-2023年9月10日)。
四、公众参与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剑河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航 联系电话:15285275014
编制单位:贵州丰禾同创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国波 联系电话:15285649684
电子邮箱:13793869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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