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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河县2023年度调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专项资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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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序言

一、方案编制依据

为贯彻落实好中央和省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切实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强化落实财政部等十一部委《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省财政厅等十一部门《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1〕124号)、《省财政厅  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3年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3〕10号)》《省财政厅 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反馈2023年度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审核意见的通知》(黔财农〔2023〕96号)等精神,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的需要,按规定将整合资金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在整合资金范围内打通用途,统筹安排使用,并优先用于产业项目。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方案编制因由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起点的要求,围绕我县实际情况,进一步提高乡村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以乡村振兴规划为引导,同时为拓展扶贫资金来源渠道、落实政策要求、转变资金使用方式、创新投入机制,统筹整合使用涉农资金,提高财政涉农资金的巩固扶贫成果精准度和使用效益。

三、方案编制原则

聚焦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过渡期内,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进一步完善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坚持对脱贫村、脱贫人口扶上马再送一程,确保脱贫群众不返贫。坚持精准资金投向、提升使用绩效,创新筹资方式、高效整合涉农资金、发挥聚合效应。

第二章目标任务

一、目标任务

2025年,高质量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现乡村振兴全面推进,乡村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进一步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扎实推进,乡风文明建设取得显著进展,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分类帮扶长效机制逐步完善,农民收入增速高于全省农民平均水平。

二、项目建设目标

将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大举措纳入“十四五”规划,以实施乡村振兴规划为引领,统揽各项具体发展规划编制和实施,带动项目建设和具体工作统筹推进。

三、资金整合目标

紧紧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围绕乡村振兴规划,按照轻重缓急,继续完善补齐脱贫攻坚短板,利用整合弥补涉农缺口资金,且落实到具体项目并根据资金实际投向明确每个项目的责任部门,同时整合资金优先用于产业项目。

第三章工作措施

一、规划引领,建立长效机制

依托“十四五”规划,统筹整合安排使用财政专项涉农资金,切实保障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项目支出。

二、全力协调,统筹推进

持续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有序开展基础设施建设“三提升”、产业培育增效、整县脱贫提质、脱贫成果巩固提升,确保2020年已脱贫群众稳定增收,2023年基础设施建设实现更加完善的高质量发展目标。

三、权责对等,狠抓落实

在统筹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过程中,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作为实施主体,承担整合涉农资金有效使用和乡村振兴的主体责任,各相关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尽快推动项目落地实施。

四、部门协同,各负其责

按照“统一规划、统筹安排、集中投入、形成合力”的总体思路,制定切实可行的项目建设总规划及年度规划。统筹安排项目申报立项、资金整合和使用管理等工作,建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和部门沟通协商机制。

五、运行规范,强化监管

依法依规、科学合理统筹整合使用财政专项资金,强化制度建设和运行监管,把控薄弱环节和风险点,确保安全规范、高效透明。

第四章项目建设

一、基础设施项目

主要包括农村产业路及机耕道建设、农村水利、农村消防、农村公厕等项目,共计60个,其中:农村产业路及机耕道建设项目17个、农村水利项目11个、农村消防项目22个、农村公厕建设项目1个,其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9个。

(一)农村交通

1.实施地点。在革东镇宝贡屯村、前进村、南加镇新台村等10个村实施村内产业路硬化、农村生产生活步道硬化项目;在观么镇白胆村、平下村、岑松镇巫门村、对门村等3个乡镇6个村建设机耕道项目。

2.建设内容和规模。建设农村产业路硬化19000米,机耕道建设16157米。

3.项目建设进度计划。农村发展产业的产业路硬化、机耕道建设等项目于2023年2月启动实施,2023年12月前全面完成。

4.项目效益。项目实施后,脱贫户参与建设,增加务工收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改善村级生产生活条件,提高村级经济发展水平,有效提升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质量。

(二)农村水利

1.实施地点。在南加镇雷打塘村、党古村、南明镇大坪村、柳川镇公俄村等8个乡镇65个村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和应急水源补充工程项目。

2.建设内容和规模。建设供水管道的铺设约48.28公里,新建拦水堰13座,过滤池13座,水表水龙头等150套,蓄水池15座约769方等建设内容包括维修输供水管、供水池及进户设施、灌溉管网设施,消毒设备和水源保护牌等。

3.建设标准。严格按照《村镇供水工程设计规范》(SL687-2014)、《给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50268-2008)和《冷水水表第2部分:安装要求》(GB/T778.2)等规范进行设计和对管道埋设和水表安装。工程完工试运行通水,水质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后,分别由项目法人、县水务局等部门按照《村镇供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SL688-2013)组织开展完工验收和竣工验收。

4.项目建设进度计划。项目计划于2023年2月启动实施,2023年12月前全面完成。

5.项目效益。2022年旱情影响,饮水安全问题已经严重影响着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并且制约着农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稳定。此次项目实施后,提高水源保证率和供水保障能力,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1.2%以上进一步巩固和保障该村群众的饮水安全

(三)农村消防建设

1.实施地点。在革东镇、南加镇、敏洞乡等9个乡镇方拢村、麻廉村、白浪村等22个村实施农村消防建设项目。

2.建设内容和规模。新建消防水池34座,安装DE110消防管、消防水枪和消防箱、个人防护装备等配套设施。

3.项目建设进度计划。项目于2023年2月启动实施,2023年12月完成。

4.项目效益。项目实施后,脱贫户参与建设,增加务工收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改善村级生产生活条件,完善村级消防配套设施,有效提升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质量。

(四)农村公厕建设项目

1.实施地点。在敏洞乡沟洞村实施农村公厕建设项目。

2.建设内容和规模。新修一层32平方米公厕(8米*4米),男女各3个蹲位,男厕设置1个小便池,设置一个洗手台,设置一间工具室。

3.项目建设进度计划。项目于2023年2月启动实施,2023年12月完成。

4.项目效益。项目实施后,脱贫户参与建设,增加务工收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改善乡村环境,有效提升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质量。

)其他项目

1.实施地点。在县关口山地高效农业示范基地新增提灌站及抽水管网建设、磻溪镇高坝村采购自来水净化处理系统一套等项目。

2.项目建设进度计划。项目于2023年2月启动实施,2023年12月前完成。

3.建设内容和规模。新增提灌站及抽水管网、采购自来水净化处理系统一套、产业配套设施等项目建设。

4.建设标准。以实际概算予以补助。

5.项目效益。脱贫户参与建设,增加务工收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完善配套设施建设,确保产业持续发展,促进脱贫户稳定增收。

二、农业生产发展项目

主要包括我县重点发展的一县一业(种植业、养殖业)2类项目和其他特色产业共计163个。其中,种植业56个、养殖业72个、其他产业35个。

(一)种植业

1.实施地点。在仰阿莎街道易搬点幸福社区种植食用菌项目、续建温泉隧道口食用菌菌棒生产车间项目;在观么镇、革东镇、柳川镇等10个乡镇交东村、观么村、小广村等17个村实施桑树种植项目;全县东南村、光条村、巫包村等51个村实施黄精、钩藤、淫羊藿等中药材种植项目;在太拥镇、革东镇、观么镇等12个乡镇,涉及宝贡屯村、南薅村、前进村等24个村实施油茶种植项目;在岑松镇稿旁村种植小米项目。

2.建设内容及规模。食用菌产业项目易搬点采取利用地下停车场种植黑皮鸡枞菌20万棒,同时对原有基地的供电、供水、种植架等设施进行改造;修复南明大坝因雪灾损毁的20个大棚用于开展食用菌种植,其中,种植巴西菇1700平方米(5个棚),种植黑木耳10万棒(15个棚);温泉隧道口食用菌菌棒生产车间配套设施续建;采购菌种发酵罐25个、搅拌机8台、提升皮带8条及搅拌车间除尘改造等配套设施

桑树种植项目,对2022年已经种植2290亩桑树进行抚育,按照600元/亩补助。

中药材种植,其中:黄精种植5521亩、钩藤种植4529亩、种植南五味子规模4.14亩、丹参种植290亩、林下种植淫羊藿460亩、朱砂苍术200亩。

油茶种植,计划种植1万亩油茶,每亩80株,共计采购苗木80万株,每株5元。

建设小米种植示范基地200亩。

3.项目建设进度计划。项目于2023年2月前全面启动实施,12月前完成。

4.项目效益。带动农户发展产业、增加家庭收入;振兴农村产业,进一步壮大村集体经济,持续助推乡村振兴发展。

(二)养殖业

1.实施地点。在革东镇、观么镇、南哨镇等10个乡镇交东村、观么村、郎晃村等13个村实施桑蚕养殖;利用南加中学闲置大棚养殖菲牛蛭;在南加镇天培村、联明村、展牙村、方家村、磻溪镇高坝村、南明镇大洋村、岑松镇稿旁村养殖小香鸡;在革东镇皆道村、久仰镇摆尾村、南明镇凯寨村、台沙村、观么镇翻滚村等村实施肉牛规模养殖项目;在岑松镇、磻溪镇、太拥镇等12个乡镇方陇村、麻栗村、八郎村等26个村实施稻渔综合种养示范项目;在久仰镇、南明镇等5个乡镇党义村、毕下村、党里村等20个村实施生猪养殖项目在全县13个乡镇实施养殖类先建后补项目。

2.建设内容及规模。桑蚕养殖,租用闲置房改建蚕房,共改建3507㎡;

利用南加中学闲置大棚养殖菲牛蛭,菲牛蛭种苗费补助1.8元/条;

养殖剑河小香鸡107700羽,按照25元/羽给予补助;

养殖能繁母牛570头、肉牛140头,本地黄牛10头,配备所需防疫药品和圈舍设施等;

实施稻田养鱼项目,按照每亩补助950元;

实施生猪养殖全县共计2770头,配备非洲猪瘟监测设备1套,购买生猪、饲料、防疫等配套设施。全年出栏生猪3000头以上(以产地检疫票据为准);

在全县13个乡镇实施养殖类先建后补项目,共分两批按照每批次每户补助资金不超过5000元。

3.项目建设进度计划。项目于2023年2月启动实施,2023年12月前完成。

4.项目效益。项目建成后,既能有效解决该村部分群众就业,又能推动本地农特产业发展,初步可形成规模化养殖,带动周边村寨群众发展农业产业,充分发挥本地资源优势,真正增加群众收入,有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进行补助的项目,可以帮助脱贫户解决资金困难问题,群众积极发展产业,切实增加家庭收入。通过项目带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三)其他特色产业

1.实施地点。在工业园区实施剑河县民合服饰扩能项目;在仰阿莎街道易搬社区建设(产业)创业就业基地;在江北岸实施数商兴促进农产品出村创业基地建设项目;在特色田园示范村实施庭院特色经济示范点建设项目等。

2.建设内容及规模。支持贵州剑河民合服饰有限公司实施加工扩能项目,建设无尘车间,灭菌房建造,其中灭菌设备2套共100万元,压胶机50台共250万元,实验室相关设备150万元;创业孵化培训基地一个(其中:直播间两个,网货研发中心一个,运营服务中心一个;培训室一个;产品展示中心一个);围绕农户庭院发展特色种植、特色养殖、特色手工、特色休闲旅游、生产生活服务等。

3.项目建设进度计划。项目于2023年2月启动实施,2023年12月前完成。

4.项目效益。带动农户发展产业、增加家庭收入;振兴农村产业,进一步壮大村集体经济,持续助推乡村振兴发展。

三、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主要包括农村污水处理、消防设施等25个项目。

(一)消防建设及污水处理

1.实施地点。在观么镇、南加镇、南哨镇、磻溪镇、敏洞乡、柳川镇、岑松镇等11个乡镇,牙么村、平下村、高坝村、党义村、圭怒村等24个村实施消防配套建设及污水处理项目。

2.项目建设进度计划。项目于2023年2月启动实施,202312月前全面完成。

3.建设内容和规模。无动力分散式污水处理系统264套、排污管网建设14250米、修建污水处理池9个、检修井6个;安装消防管网、消防栓、消防箱、消防带、报警器等。

4.建设标准。依据工程量据实结算。

5.项目效益。有效提升村寨防灭火能力和生活污水处理能力,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改善村寨人居环境;同时项目的建设有效带动部分群众就业务工,增加工资性收入。

第五章 整合资金

一、整合项目计划总投资情况

2023年我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方案中财政涉农专项资金项目计划总投资22385.6万元,实际整合涉农资金投入22385.6万元。

(一)基础设施类。计划投资整合涉农资金4901万元,占总计划资金的21.89%。其中:农村产业路及机耕道建设项目1069万元、农村水利554万元、农村消防2404万元、农村公厕建设10万元,其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854万元。

(二)农业产业发展类。整合涉农资金投入14396.4万元,占总计划资金的64.31%。其中:种植业8562.51万元,养殖业3727.89万元,其他产业2106万元。

(三)人居环境整治类。整合涉农资金投入3088.2万元,占总计划资金的13.79%,主要为农村污水处理、消防设施建设。

二、整合资金来源及规模

2023年,我县计划整合涉农资金22385.6万元。其中,计划整合中央资金21790.6万元、省级资金595万元。

计划整合中央财政涉农资金21790.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补助资金21659.6万元,水利发展资金131万元。

计划整合省级财政涉农资金595万元。其中:省级财政衔接补助资金595万元。

第六章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县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常务副县长任常务副组长,各副县长任副组长,县财政、发改、乡村振兴等部门和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财政局(以下简称“整合办”),县财政局局长兼任整合办主任,县乡村振兴局局长兼任整合办副主任,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具体负责项目资金整合的日常工作。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由领导小组统一部署,统一审批,落实部门职责,夯实各方责任,确保2023年资金整合工作稳步开展。

二、明确职责分工

整合工作由整合领导小组负总责,县财政局和乡村振兴局重点负责项目资金来源统计、项目资金拨付使用情况等,乡村振兴部门重点负责县级原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筛选项目,各行业主管部门重点负责具体项目实施或指导乡镇(街道)实施,以及组织项目验收等,纪委监委、审计部门负责对整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部门要根据资金分配、使用、管理、监督流程,各司其职,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抓好落实。

三、强化督促检查

大胆改革、勇于创新、善于总结,及时解决项目资金整合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力争出成效、出机制。县审计、财政、纪委监委等部门要创新工作理念和方法,推动深化改革和创新发展,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进行严格监督,对项目实施情况、资金整合情况进行绩效考评,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要加大财政涉农整合宣传报道力度,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四、严格绩效考核

将涉农资金整合工作纳入县直部门年终目标考核内容,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加强项目论证和储备,落实资金监管责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在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统一部署下,认真做好涉农整合试点的项目验收工作,开展部门联合验收。

投诉监督单位、地址和联系电话:
   剑河县财政局,仰阿莎西大道金泰广场斜对面,0855-5228815
   国家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附表1和附表2:剑河县2023年度调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专项资金项目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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