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序言
一、方案编制依据
为贯彻落实好中央和省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切实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强化落实财政部等十一部委《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省财政厅等十一部门《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1〕124号)等中央和省有关政策规定,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需要,将涉农资金整合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并在整合资金范围内打通用途,统筹安排使用,并优先用于产业项目。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方案编制因由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起点的要求,围绕我县实际情况,进一步提高乡村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以乡村振兴规划为引导,同时为拓展涉农资金来源渠道、落实政策要求、转变资金使用方式、创新投入机制,统筹整合使用涉农资金,提高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效益。
三、方案编制原则
聚焦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过渡期内,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进一步完善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坚持对脱贫村、脱贫人口扶上马再送一程,确保脱贫群众不返贫。坚持精准资金投向、提升使用绩效,创新筹资方式、高效整合涉农资金、发挥聚合效应。
第二章 目标任务
一、目标任务
到2025年,高质量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现乡村振兴全面推进,乡村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进一步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扎实推进,乡风文明建设取得显著进展,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分类帮扶长效机制逐步完善,农民收入增速高于全省农民平均水平。
二、项目建设目标
将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大举措纳入“十四五”规划,以实施乡村振兴规划为引领,统揽各项具体发展规划编制和实施,带动项目建设和具体工作统筹推进。
三、资金整合目标
紧紧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围绕乡村振兴规划,按照轻重缓急,继续完善补齐脱贫攻坚短板,利用整合弥补涉农缺口资金,且落实到具体项目并根据资金实际投向明确每个项目的责任部门,同时整合资金优先用于产业项目。
第三章 工作措施
一、规划引领,建立长效
依托“十四五”规划,统筹整合安排使用财政专项涉农资金,切实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支出。
二、全力协调,统筹推进
持续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有序开展基础设施建设“三提升”、产业培育增效、整县脱贫提质、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提升,确保已脱贫群众稳定增收,基础设施建设更加完善的高质量发展目标。
三、权责对等,狠抓落实
在统筹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过程中,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作为实施主体,承担整合涉农资金有效使用和乡村振兴的主体责任,各相关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尽快推动项目落地实施。
四、部门协同,各负其责
按照“统一规划、统筹安排、集中投入、形成合力”的总体思路,制定切实可行的项目建设总规划及年度规划。统筹安排项目申报立项、资金整合和使用管理等工作,建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和部门沟通协商机制。
五、运行规范,强化监管
依法依规、科学合理统筹整合使用财政专项资金,强化制度建设和运行监管,把控薄弱环节和风险点,确保安全规范、高效透明。
第四章 项目建设
一、基础设施项目
主要包括农村产业路及机耕道建设、农村水利、农村消防、易地移民搬迁后续项目等项目,共计87个,其中:农村产业路及机耕道建设项目16个、产业晒坝2个、农村水利项目23个、农村消防项目36个、其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0个。
(一)农村交通
1.实施地点。在革东镇白浪村、养门村、观么镇巫包村、南哨镇老寨村等16个村实施村内产业路硬化机耕道建设项目。
2.建设内容和规模。建设农村产业路硬化、机耕道建设共30.054公里。
3.项目建设进度计划。农村发展产业的产业路硬化、机耕道建设等项目于2024年3月启动实施,2024年12月前全面完成。
4.项目效益。项目实施后,脱贫户参与建设,增加务工收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改善村级生产生活条件,提高村级经济发展,有效提升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质量。
(二)农村水利
1.实施地点。在观么镇平下村、南明镇杨柳村、柳川镇南埃村、仰阿莎街道川洞村等11个乡镇(街道)实施人畜饮水池工程建设项目、稻田引水建设项目和人饮工程建设项目。
2.建设内容和规模。建设供水管道的铺设约83.453公里,新建取水堰、蓄水池、沉砂池、不锈钢水池等33座。建设内容还包括维修输供水管、供水池及进户设施,拦水坝和输电线路架设等。
3.建设标准。严格按照《村镇供水工程设计规范》(SL687-2014)、《给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50268-2008)和《冷水水表第2部分:安装要求》(GB/T778.2)等规范进行设计和对管道埋设和水表安装。工程完工试运行通水,水质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后,分别由项目法人、县水务局等部门按照《村镇供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SL688-2013)组织开展完工验收和竣工验收。
4.项目建设进度计划。项目计划于2024年3月启动实施,2024年12月前全面完成。
5.项目效益。受旱情影响,饮水安全问题已经严重影响着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并且制约着农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稳定。此次项目实施后,提高水源保证率和供水保障能力,进一步巩固和保障该村群众的饮水安全。
(三)农村消防建设
1.实施地点。在观么镇、南加镇、敏洞乡等11个乡镇(街道)苗岭村、青龙村、孟恩村等多个村实施农村消防建设项目。
2.建设内容和规模。新建消防水池30座,安装DE110消防管、消防水枪和消防箱、个人防护装备等配套设施、新建消防通道等。
3.项目建设进度计划。项目于2024年3月启动实施,2024年12月完成。
4.项目效益。项目实施后,脱贫户参与建设,增加务工收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改善村级生产生活条件,完善村级消防配套设施,有效提升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质量。
(四)易地移民搬迁后续项目建设
1.实施地点。在幸福社区(大巫沟)、思源社区(江北岸)建设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项目。
2.项目建设进度计划。项目于2024年3月启动实施,2024年12月前完成。
3.建设内容和规模。对剑河县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项目(创业就业基地)配套附属设施建设,具体包括挡土墙、场地路面硬化、室外水电工程;新建仓储物流中心厂房2000平方米及室外附属设施建设,具体包括场地硬化、道路改造、挡土墙工程等。
4.项目效益。完善移民社区配套设施建设,确保产业持续发展,促进脱贫户稳定增收。
(五)其他项目
1.实施地点。在磻溪镇小广村、岑广村建设小型公益基础设施建设;柳落塘工区、八万山工区实施剑河县国有林场林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岑松镇柳旁村、南加镇九旁村建设产业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等。
2.项目建设进度计划。项目于2024年1-6月启动实施,2024年12月前完成。
3.建设内容和规模。磻溪镇新建水渠300mm*300mm(宽*深)1000米、晾晒场硬化400平方。柳落塘工区、八万山工区建设八万山林下经济产业蓄水池,180立方的成品不锈钢水箱、管道420米、修建拦水堰1座、新架设10kV架空线路0.02km,新架设0.4kV,架空线路0.602km;新组立电杆4基,拉线2组;安装柱上变电器1台,配电箱1台,及避雷器等其他相关设施设备。南加镇九旁村购置粪污处理设备一套,场地整理及硬化200平方米,新建生产用房200平方米等。
4.建设标准。以实际概算予以补助。
5.项目效益。脱贫户参与建设,增加务工收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完善配套设施建设,确保产业持续发展,促进脱贫户稳定增收。
二、农业生产发展项目
主要包括我县重点发展的一县一业(种植业、养殖业)2类项目和其他特色产业共计122个。其中,种植业56个、养殖业56个、其他产业10个。
(一)种植业
1.实施地点。在革东镇、磻溪镇、仰阿莎街道办的白浪村、正谊村、方家村实施蔬菜种植项目;革东镇、久仰镇、太拥镇等12个乡镇东南村、久甲村、九仪村等多个村实施黄精、钩藤、淫羊藿等中药材种植项目;在革东镇、太拥镇、南加镇等5个乡镇多个村实施油茶种植项目。
2.建设内容及规模。蔬菜种植项目,新建蔬菜大棚6000平方米、维修加固现有大棚,增设输水管网4000米,种植季节蔬菜、魔芋共105亩。
中药材种植,其中:黄精种植7254亩、钩藤种植1462亩、丹参种植350亩、林下种植淫羊藿260亩、知母、苍术484亩、百部种植100亩。
油茶种植,计划抚育7163.73亩,油茶每亩抚育补助300元/2次。
3.项目建设进度计划。项目于2024年3月、6月前全面启动实施,12月前完成。
4.项目效益。带动农户发展产业、增加家庭收入;振兴农村产业,进一步壮大村集体经济,持续助推乡村振兴发展。
(二)养殖业
1.实施地点。在革东镇、柳川镇、南加镇等4个乡镇,麻栗村、万安村、城东社区等4个村实施生猪养殖等项目;在革东镇、久仰镇、南加镇等5个乡镇五河村、巫溜村、雷打塘村等5个村实施数字化设施渔业基地项目及稻渔综合种养示范点建设等项目;在南哨镇、柳川镇等5个乡镇的九虎村、关口村等8个村实施林下养鸡项目、小香鸡养殖项目、蛋鸡养殖项目;在久仰镇尖峰村实施山羊养殖项目;在柳川镇、敏洞乡等5个乡镇返迷村、高桂村等10个村实施黄牛、肉牛养殖项目;在全县13个乡镇实施养殖类先建后补项目等。
2.建设内容及规模。对原生猪养殖圈舍进行加固改造,养殖猪466头,并购买饲料和防疫药品等;
实施数字化设施渔业基地项目,建设鱼苗养殖桶192个(鲈鱼鱼苗168个,鳜鱼鱼苗24个),成鱼养殖桶192个(鲈鱼168个,鳜鱼24个),养殖以鲈鱼为主、生态塘渔业养殖330亩;
林下养鸡、小香鸡、蛋鸡养殖23700羽,维修改造塘化村闲置圈舍,购饲料及防疫药品等;
山羊养殖项目,利用久仰镇尖峰村原有合作社设施养殖山羊125只,包括维修圈舍、购买山羊、防疫药品等;
黄牛、肉牛养殖项目购买黄牛、西门塔尔牛预计共651头,包括新建圈舍、对现有的圈舍进行改造维修,并购买饲料和防疫药品等。
在全县13个乡镇实施养殖类先建后补项目,按照每批次每户补助资金不超过5000元。
3.项目建设进度计划。项目于2024年3月启动实施,2024年12月前完成。
4.项目效益。项目建成后,既能有效解决该村部分群众就业,又能推动本地农特产业发展,初步可形成规模化养殖,带动周边村寨群众发展农业产业,充分发挥本地资源优势,真正增加群众收入,有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进行补助的项目,可以帮助脱贫户解决资金困难问题,群众积极发展产业,切实增加家庭收入。通过项目带动,有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三)其他特色产业
1.实施地点。在工业园区实施中药材加工扩能项目;剑河县久仰镇奉党村朝天椒手搓辣食品厂建设;观么镇银杏村民族地区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等。
2.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钢结构厂房面积约5700平方米,混凝土厂房约3500平方米,及相关配套基础设施;改造9栋标准厂房(原章氏古典公司)总面积约6500平方米。改造生产车间、净化车间、电气安装、货物运送通道等共158.9平方米,配置烘干配套设备2套、包装车间设备等。提升改造150平方米左右的场所,水、电及消防设施提升,购买冷藏柜、消防毒柜、桌凳、餐具等用品、制度建设、公示牌等。
3.项目建设进度计划。项目于2024年3月启动实施,2024年12月前完成。
4.项目效益。带动农户发展产业、增加家庭收入;振兴农村产业,进一步壮大村集体经济,持续助推乡村振兴发展。
三、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主要包括农村污水处理、人居环境整治等16个项目。
(一)污水处理及人居环境整治
1.实施地点。在革东镇、敏洞乡、岑松镇、柳川镇等10个乡镇,光条村、小高坵村、巫门村、展刁村等17个村实施污水处理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2.项目建设进度计划。项目于2024年3月、6月启动实施,2024年12月前全面完成。
3.建设内容和规模。革东镇光条村安装DN300排污管489米;安装DN200排污管750米;安装DN100PVC排污管1391米;修建40m3化粪池1座;修建2m3化粪池15座。磻溪镇岑广村新建直径700mm污水检查井15个,De200PVC-U管270米,De300PVC-U管530米;敏洞乡小高坵村污水涉及185户692人,集中处理165户,分散处理20户,敷设HDEPE双壁波纹管∮300管网310米、∮200管网1706米,PVC∮160管网425米、∮110管网850米、单体化设备5套、二、三联户一体化设备3套、集中式污水处理终端1套等。
4.建设标准。依据工程量据实结算。
5.项目效益。有效提升村寨生活污水处理能力,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改善村寨人居环境;同时项目的建设有效带动部分群众就业务工,增加工资性收入。
第五章 整合资金
一、整合项目计划总投资情况
2024年我县财政涉农资金调整统筹整合方案中项目计划总投资22935.76万元,其中整合涉农资金投入22935.76万元。
(一)基础设施类。计划投入整合涉农资金6285.76万元,占总计划资金的27.41%。其中:农村产业路及机耕道建设项目1165万元、农村水利1321万元、农村消防2365万元、易地移民搬迁后续项目542.76万元,其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892万元。
(二)农业产业发展类。整合涉农资金投入15254万元,占总计划资金的66.51%。其中:种植业3617万元,养殖业7921万元,其他产业3716万元。
(三)人居环境整治类。整合涉农资金投入1396万元,占总计划资金的6.09%,主要为农村污水处理、污水管网建设。
二、整合资金来源及规模
2024年,我县计划整合涉农资金22935.76万元。其中,计划整合中央资金21932.76万元、省级资金1003万元。
计划整合中央财政涉农资金21932.7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补助资金21797.76万元,水利发展资金135万元。
计划整合省级财政涉农资金1003万元。其中:省级财政衔接补助资金1003万元。
第六章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县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常务副县长任常务副组长,各副县长任副组长,县财政、发改、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部门和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财政局(以下简称“整合办”),县财政局局长兼任整合办主任,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局长兼任整合办副主任,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具体负责项目资金整合的日常工作。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由领导小组统一部署,统一审批,落实部门职责,夯实各方责任,确保2024年资金整合工作稳步开展。
二、明确职责分工
整合工作由整合领导小组负总责,县财政局和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重点负责项目资金来源统计、项目资金拨付使用情况等,县农业农村部门重点负责县级原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筛选项目,各行业主管部门重点负责具体项目实施或指导乡镇(街道)实施,以及组织项目验收等,纪委监委、审计部门负责对整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部门要根据资金分配、使用、管理、监督流程,各司其职,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抓好落实。
三、强化督促检查
大胆改革、勇于创新、善于总结,及时解决项目资金整合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力争出成效、出机制。县审计、财政、纪委监委等部门要创新工作理念和方法,推动深化改革和创新发展,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进行严格监督,对项目实施情况、资金整合情况进行绩效考评,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要加大财政涉农整合宣传报道力度,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四、严格绩效考核
将涉农资金整合工作纳入县直部门年终目标考核内容,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加强项目论证和储备,落实资金监管责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在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统一部署下,认真做好整合试点的项目验收工作,开展部门联合验收。
投诉监督单位、地址和联系电话:
剑河县财政局,仰阿莎西大道金泰广场斜对面,0855-5228815
国家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附表:1.剑河县2024年调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汇总表
2.剑河县2024年调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安排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表
剑河县2024年度调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专项资金项目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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