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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河县新增一名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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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7日,文化和旅游部公布了第六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名单,我县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杨开员入选。至此,我县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增至 5 人。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公布第六批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通知

文旅非遗发〔2025〕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强调要积极培养传承人,一代一代接下来、传下去。近年来,各地高度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队伍建设,涌现出一大批德艺双馨、技艺精湛,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典型代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及《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为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能力水平,保护和传承好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和旅游部组织开展第六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工作。经推荐申报、材料复核、专家初评、社会公示、评审委员会审议等程序,确定了第六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名单(942人),现予以公布。

希望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作出更大贡献。各单位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规定,鼓励和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承传播活动,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持续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特此通知。

附件:第六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名单(部分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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