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河县文物保护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贵州省文物保护条例》,按照“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工作方针,我县加大文物保护力度,推进文物合理适度利用。近年来,在县委、县人民政府及文体广电旅游局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州上级部门的指导和大力支持下,我县文物保护工作得到有序开展和稳步推进,现将近年来的文物保护工作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县文物保护单位50处(省保4处,州保3处,县保43处),2021年列为省厅公布的第一批革命文物17处,2020年毛主席送毛衣地等四个项目纳入“长征国家文化公园贵州重点建设区”规划。
二、工作开展
1.狠抓文物四有工作。一是按照黔文旅函〔2020〕60号要求,我县完成了大广坳红军战斗遗址,凯寨、孟优红军战斗遗址(第六批省保)划定“两线”工作并公布,设立标志碑3套(界桩24个)。二是按照黔文旅办发〔2021〕8号要求,我县完成了29处文物保护单位的“两线”划定、设立标志碑。三是按照省文物局《关于推进完成市级、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划定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县进行查缺补漏,认真梳理,对尚未完成“两线”划定的9处水下文物保护单位和1处产权复杂文物保护单位,委托第三方开展“两线”测绘,目前,测量工作已完成,正在绘制图纸。四是已建全省保4处,州保3处文物档案工作,积极开展县文物保护档案整理工作。
2.筑牢文物保护底线。一是与文物保护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定期或不定期到文物保护单位和“三普”文物点执法巡查和消防检查。近年来,文物事业发展中心以季度为单位深入省、州、县文物保护单位检查达4轮以上,督促乡镇、村级定期检查,发现问题能及时整改的要及时整改,整改不了的要形成问题台账,定期整改。组织13个乡镇(办事处)科宣中心及部分文物保护单位,完成一次集中培训、警示教育,开展一次集中提醒谈话。二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关于对全县文物保护单位实行包保责任制的通知》(剑府办函〔2021〕29号)文件,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职责,提出要求,确保文物包保责任制落实到位。按照《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推动落实巡视巡查等五项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机制的通知》要求和人事变动,印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剑河县文物保护单位实行包保责任制的通知》(2023—21)调整人员及工作职责。三是对省、州文物保护单位和县级防火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悬挂安全责任牌。
3.强化文物修缮保护。一是积极申报“十四五”建设项目,把文物本体修缮,周边环境治理,抢救性修缮纳入发改项目库。开展传统村落濒危不可移动文物专项调查,开展不可移动革命文物现状核查。二是启动柳基城墙的勘察设计工作。组织人员对全县文物保护单位进行现场勘察,结合文物损坏情况,编制修缮清单,说明传统工艺,概算修缮经费。三是近年来,安装环龙庵、南哨观音阁、柳川毛泽东住处、下岩寨等木结构用电文物保护单位的智慧用电;落实环龙庵、南哨观音阁、柳川毛泽东住处、柳寨毛泽东住处、柳基城墙等处消防常高压系统建设;继续配备各文物保护单位灭火器300余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牵头抢修8处革命文物;安装醒碑、环龙庵防护栏;完成南哨观音阁维修保养方案,抢修其保坎;协助红色镇江村开展项目建设,通过基础设施的完善,周边环境的提升,挖掘红色文化内涵,让文物活起来。
4.开展文化宣传活动。一是为强化毛主席送毛衣地象征意涵,凸显长征展现的军民鱼水情,“毛主席送毛衣”故事在人民网党史学习教育、贵州日报、当代贵州、天眼新闻、贵州台视台、动静贵州、黔东南日报、剑河电视台等省内外主流媒体纷纷争相报道,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二是开展“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宣传活动,每年发放“剑河县长征过剑河”宣传手册3000余份,文物展板120张次。三是县直各部门多次组织到红色教育基地去重走红军路。
三、存在问题
省、州、县级文保单位保护性修缮经费,文物保护设施没齐全,部分文物单位抢救性修缮项目无法进行和完成。
四、下步工作打算
1.结合新国发2号文件精神,继续科学谋划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项目,争取资金对其他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积极向县政府汇报,争取修缮资金。
2.继续开展好文物保护的常规工作和执法巡查消防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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