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河工业园区总体规划
(2018-2030)
目 录
第一章总则1
第二章定位与规模2
第三章产业发展规划3
第四章用地布局规划5
第一节规划空间结构5
第二节用地布局5
第三节三区划定6
第四节四线控制7
第五节用地开发强度控制8
第五章综合交通规划9
第六章公共服务及商贸服务设施规划11
第一节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规划11
第二节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规划12
第七章绿地系统规划13
第一节规划目标及策略13
第二节总体布局13
第八章环境保护规划14
第九章市政工程规划16
第一节给水工程规划16
第二节排水工程规划17
第三节电力工程规划18
第四节电信工程规划18
第五节燃气工程规划19
第六节环卫工程规划20
第十章综合防灾规划20
第十一章城乡统筹规划23
第十二章分期建设规划24
第十三章规划实施策略和措施保障26
第十四章附则28
附表1园区现状用地统计表30
附表2园区规划用地统计表30
附表3园区产业用地汇总表31
附表4园区规划道路一览表31
附表5园区规划停车场一览表32
第一章总 则
为科学指导剑河工业园区发展建设,为园区管理和建设提供依据,保证城乡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贵州省工业园区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剑河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8-2030)》(以下简称“本规划”)。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
(2)《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2002年);
(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
(4)《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5)《关于发布和实施《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24号);
(6)《贵州省城乡规划条例》(2009年);
(7)《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产业园区发展的意见》(黔府发﹝2010﹞17号);
(8)《贵州省工业园区管理暂行办法》(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142号)
(9)《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14〕14号);
(10)《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开发区工业园区健康快速发展的意见》(黔府办发〔2012〕48号);
(11)《关于产业园区规划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黔建规通〔2011〕507号);
(12)《贵州省产业园区建设规划编制与审批指导意见》(黔建规〔2011〕569号);
(13)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推动“旅游+工业”发展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黔东南府办发〔2017〕10号)
(14)《贵州省骨架公路网规划(2008-2025)》;
(15)《黔东南州城镇体系规划(2015-2030)》;
(16)《剑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调整方案》;
(17)《剑河县县城总体规划(2011-2030)》;
(18)《剑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
(19)《剑河工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
(20)《剑河县国民经济统计资料》及有关部门提供的基础资料、发展计划和规划目标及图纸。
(1)区域统筹、城乡统筹、服务发展的原则;
(2)合理用地、用地集约、产业集聚的原则;
(3)以人为本,生态优先、突出特色的原则;
(4)分布实施、有序发展,近、远期协调发展的原则。
规划期限为:2018年-2030年。
剑河工业园区总体规划的规划范围为:东至剑荣菌业、南至沪昆高速沿线、西至河口、北至剑榕高速岑松互通,工业园区规划范围面积为4.84平方公里。
文本中“下划线”条文为本规划强制性内容。强制性内容是对本规划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的基本依据,违反规划强制性内容进行建设,属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行为,应依法进行查处。
第二章定位与规模
贵州省林产精深加工综合开发示范基地,特色食品和医药制造为主的食品医药生产基地,黔东南州“旅游+工业”示范发展区。
(1)区域协调战略
利用剑河的木材加工、钩藤种植、温泉等资源优势,强化园区在黔东南区域战略中的地位,凭借黔东南州作为国内外知名民族文化旅游目的地的优势,剑河大力发展“旅游+工业”模式,实现区域联动发展。
(2)产业发展战略
1)围绕剑河木材加工,发展林产林化产业
2)依托剑河劳动力及特色产品资源优势,发展食品医药产业
3)利用生物科技,着力发展化学化工产业
4)在区域发展制造业的大环境下,推动发展装备制造产业
5)利用园区旅游区位优势及相关产业,发展“旅游+工业”
(1)经济发展目标——制度创新下的黄金园区
到2030年,剑河工业园区达到二类工业园要求,并推动向省级经济开发区的目标发展,单位工业用地年均产值达到2000万元/公顷以上,工业总产值将达到25亿元以上。
(2)社会发展目标——高市民幸福指数的宜居园区
园区发展从民众生活和工作的需求出发,重点配置完备的生活服务设施、创造高品质的城市活动空间、便利的交通出行方式等,提高区域市民幸福指数。
(3)环境保护目标——绿色生态工业园区
剑河工业园区更加注重生态立园、绿色发展、文明引领,多举措全力打造绿色生态园区。
主要环境指标控制目标表
序号 |
控制项目 |
目标 |
1 |
绿化覆盖率 |
≥35% |
2 |
工业废气处理达标率 |
100% |
3 |
工业废水处理达标率 |
100% |
4 |
生活污水处理率 |
85% |
5 |
功能区环境噪声达标率 |
≥85% |
6 |
固体废弃物分类收集率 |
≥85% |
7 |
固体废物处理率 |
100% |
8 |
污水厂出水标准 |
GB18918—2002一级A标 |
9 |
空气环境质量 |
GB3095—2012三级标准以上 |
10 |
地表水环境质量 |
GB3838—2002三类标准以上 |
11 |
声学环境质量 |
GB3096-2008相应功能区标准 |
12 |
万元工业增加值取水量 |
≤200立方米 |
13 |
万元GDP能耗 |
≤2T标准煤 |
14 |
万元工业产值废水排放量 |
下降20% |
15 |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
≥60% |
16 |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100% |
(4)人口及用地规模
2030年园区带动就业人口10195人,常住人口规模约为0.88万人,建设用地规模3.16平方公里。
第三章产业发展规划
规划确定主导产业为林产林化产业、食品医药产业。
结合园区发展特色,辅助发展化学化工产业、装备制造产业、“旅游+工业”拓展产业。
(1)林产林化产业
依托剑河及周边区域量大质优的林产资源,加快林产资源的利用,大力发展以节能环保低碳为主导的新型建筑建材产业和林化活性炭产业。横向和纵向拓展产业链和价值链,加强下游产品研发,提高配套产业发展能力,形成上、下游产品配套生产链条,借助林产优势推动食用菌包研发、制造、生产。以园方木业有限公司为龙头,打造贵州乃至西南地区最大的木材加工龙头企业,带动园区建筑建材产业做大做强。着力将剑河工业园区打造成全国最大的木材精深加工示范园区、最大的木结构房屋定制生产基地和林化产业基地。
(2)食品医药产业
结合剑河食用菌产业精准扶贫项目打造贵州菌菇研发、精深加工基地,发展食品加工产业。抢抓全国、全省大健康医药产业发展战略机遇,做大做强以钩藤等中药加工业为主的医药制造产业,与有实力的医药集团公司、院校、专家等合作,深层次研究开发钩藤等中药产品。
(3)化学化工产业
剑河重点发展以香料香精制造、化妆品制造、低碳汽油添加剂、醇基燃料等为主的化学化工产业。重视高新技术在香料香精制造业的应用,如现代生物技术、发酵技术、催化技术和高精分析技术等,加大科技投入和新产品的开发研究。利用剑河香精香料制造基础,发展化妆品制造业,开展智能制造,依靠智能科技实现绿色安全生产;并且大力开展低碳汽油添加剂及醇基燃料生产,扩大剑河化学化工产业产品。
(4)装备制造产业
贵州省全力打造制造产业升级版,剑河把握发展机遇,依托活性炭生产企业,大力发展活性炭生产设备、环保设备等制造产品,推进装备制造生产过程的自动化、智能化和绿色化,带动装备制造整体技术水平的提升。
(5)“旅游+工业”发展拓展
坚持“旅游+工业”的发展思路,利用园区发展产业,以工业生产过程、生产工艺、工厂风貌、产品展示、企业文化等与工业相关联的内容为主要吸引物,通过对资源进行整合或二次开发,打造园区“旅游+工业”互动体验发展平台。
(1)林产林化产业
大力实施“工厂化木质结构标准化生态建房+N”计划,以木质结构标准化建房为重点建设生态木屋,推进苗侗民居工厂化建设。加强工业园区内园方木业等企业的发展,大力扶持龙头企业,提高龙头企业的集聚、示范带动效应。大力开展木质活性炭产品生产,加强活性炭基础研究和新技术新产品的研究与开发。。
(2)食品医药产业
依托剑河食用菌、生态小香猪、小黄牛、小香鸡、生态鱼量大的优势,做大做强食品加工业,精心研发牛肉干、香猪制品、腊肉、卤蛋等绿色风味食品。利用剑河优质的钩藤资源,大力发展饮片、复方颗粒、保健品、茶和饮料开发与生产,钩藤碱提取、钩藤科技旅游、温泉景区钩藤药浴等全产业链项目。
(3)化学化工产业
扩大香料香精原材料种植基地,促进香料香精制造业的不断创新和产品的优化升级。优化传统生产工艺促进合成香料的发展,改进生产工艺,提高剑河香精生产的技术水准。发展全产业链产业,加强与下游产业(食品、饮料、日化、制药等)的配套协作。重视化妆品工业制造的质量安全问题,严格规定香精香料在化妆品中的使用规范。着力开展低碳汽油添加剂及醇基燃料的环保新能源项目,主要生产汽车尾气淸洁剂、醇基燃料、低碳汽油添加剂等产品。
(4)装备制造产业
着力培育剑河装备制造产业,利用园区活性炭生产契机,延伸产业链,发展活性炭生产设备;剑河着力构建生态产业园区,大力发展环保生产设备。
(5)“旅游+工业”发展拓展
依托园区木材加工产业,建设互动式木作体验中心,以木文化为主题,通过打造娱乐区、公共开放区、教学区、电动设备区等,吸引木作爱好者前来体验木艺制作的乐趣与魅力,传承工匠精神。依托园区化学化工产业,建设香氛香料体验馆,通过展示香精香料的提取和广泛用途、分享香水的发展历史,亲身体验闻香和调香活动,感受不同调香的区别。依托园区医药制造产业,以及剑河温泉资源,发展药浴等温泉养生产业。
(1)林产林化产业
林产林化产业主要布局在园区中部组团。
(2)食品医药产业
特色食品加工、医药制造等产业主要布局在园区南侧组团,组团内还主要布局“旅游+工业”互动体验平台。
(3)化学化工产业
化学化工产业主要布局在园区北侧发展组团。
(4)装备制造产业
装备制造产业主要布局在食品医药产业组团与园区管理服务中心之间。
第四章用地布局规划
剑河工业园区总体结构为“一轴两心三片”。
一轴:即是工业园区内纵贯东西的园区大道(G320),也是与剑河主城区联系主要道路。工业园区大道西接剑河老城区,东连岑松镇区综合服务组团,是串联剑河工业园区各功能组团主要通道,也是工业园区对外联系的主通道之一。
两心:即是位于岑松镇区的园区综合服务中心与位于工业园区中部的管理中心。综合服务中心配备城市组团级公共服务中心功能,为打造产城融合的产业新区提供必要的设施和功能服务。管理中心主要配备园区行政管理、商务会展、商务休闲以及为园区服务的文化娱乐等相关功能为主。
三片:分别是西部的湾根产业片区、中部的屯州产业片区和东部的岑松生活片区。
规划工业用地151.05公顷,占建设用地47.86%。
规划工业用地主要布局在湾根及屯州两个产业片区内。屯州产业片以发展林产林化工、化学化工为主;湾根产业片区以发展装备制造、特色食品、医药制造等产业为主。
规划在园区综合服务中心,建立以展览、交易、信息咨询服务一体的物流信息服务平台,结合园区产业及发展实际,园区内不单独设置集中的货物中转、仓储等物流仓储实体空间用地,各厂区根据自身需求,自行布局。
居住用地主要规划布局在园区东侧岑松综合服务中心,以二类居住用地为主。居住用地规模为23.72公顷,占建设用地7.51%。
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8.70公顷,占建设用地2.76%。
规划园区形成两个体系的公共服务设施系统。一是为企业发展提供生产性服务及创新研发服务,二是为园区提供生活服务。
生产性服务布局在园区中部、西部,主要以园区管理、商务会展、园区旅游等功能为主,主要为园区提供管理和产业服务支撑。生活性服务主要布局在园区东部,设施结合岑松镇区布局,以城市组团级服务规模配置,主要配套行政办公、教育、医疗、文化设施,为岑松镇区及园区服务。
规划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6.80公顷,占建设用地2.15%。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主要以商业用地为主并配置一定的商务及娱乐康体用地。商业用地功能分为生活性服务和生产性服务两类。生活性商业服务布局在园区综合服务中心,主要配置如零售商业、餐饮服务等,大型商业服务设施通过剑河县城辐射服务。生产性商业服务职能,布局在园区管理中心及园区西部的旅游服务点,规划建设专业市场和商务会展一体的服务综合体及旅游服务配套商业设施。
规划道路与交通设用地53.57公顷,占建设用地16.97%。其中城市道路用地50.14公顷,交通场站用地2.91公顷。
规划公用设施用地3.08公顷,占建设用地0.98%。主要由园区配套的市政设施、环境设施、消防等安全设施用地构成。
规划绿地与广场用地68.72公顷,占建设用地21.77%。其中公共绿地11.74公顷,防护绿地55.03公顷。
剑河工业园区范围内禁建区包括与城市建设密切相关的山水地带,受防洪、地质等条件限制的不可建设地区等。
山水地带:为了保护城市山水格局,创造良好的城市景观环境和宜居环境,与园区建设有密切的背景山体及周边地区被列为禁建区。主要包括部分植被较好坡地。
不可建设地区:重大对外交通设施和市政设施的周边区域以及用地适宜性评价中确定的Ⅳ类建设用地。
以园区范围内土地适宜性评定确定的Ⅲ类用地为基础,限建区包括山体周边一定范围的缓冲区、公共绿地以及防护绿地控制区。主要分布在工业用地组团与生活组团之间防护绿带,以及部分市政设施廊道控制区域。
适建区是园区优先选择的地区,建设行为要根据资源环境条件,科学合理的确定开发模式、规模和强度。适建区主要为用地适宜性评价确定的一类用地和二类用地。
(1)绿线的划定
园区范围内公园绿地、防护绿地、生态绿地等划入绿线范围。
(2)绿线导控要点
1)绿线内的用地,不得改作它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以及批准的规划,进行开发建设。
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绿线范围内进行拦河截溪、取土采石、设置垃圾堆场、排放污水以及其它对生态环境构成破坏的活动。
3)岑松河河岸两侧设置不少于15米绿带空间,局部困难地段可酌情缩减(规划园区污水厂至园方厂区间沪昆高速西侧);岑松组团及园区污水处理厂周边设置10米卫生隔离绿带;岑松加油站周边设置不少于10米安全防护绿带;园区东西两头,毗邻工业组团的居住组团,均设置20米卫生隔离绿带;沿德高速两侧设置宽度30米降噪音隔离绿带。
(1)蓝线的划定
园区内的水域控制线,主要包括岑松河沿岸控制线。
(2)蓝线导控要点
1)严格保护与规划范围内相临的河流水域,原则上不得改变其原有水域岸线形态,不得减少水域面积。
2)在蓝线控制区内不得建设除防洪排涝必需的设施以外的任何其它建(构)筑物。河道两侧的建筑工程应符合以下规定:沿河道两侧的建筑,其后退河道规划岸线的距离除有关的规定外,不得小于6米。退让间距范围作为绿化用地。
(1)黄线的划定
根据交通、给水、污水、雨水、电力、通信、燃气、环卫、消防等市政设施的位置及控制范围划定黄线范围。
(2)黄线导控要点
1)黄线范围内不得进行与之不相关的其它建设,以保证市政设施的正常运行。
2)黄线范围的划定应满足市政设施有关规范的要求。
3)黄线范围的划定应包括市政设施所需安全距离的用地范围。
(3)黄线导控重点内容
黄线控制重点内容包括:给水、交通、电力、通信、消防等市政设施的控制线,应严格执行有关控制保护的规定。园区规划公用设施用地总规模3.08公顷;其中供应设施用地规模2.25公顷;环境设施用地总规模0.46公顷;安全设施用地规模0.37公顷。
规划范围内不涉及历史文化街区与历史建筑,在园区范围内无紫线。
按照《贵州省产业园区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以及《贵州省工业园区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贵州剑河工业园区用地开发强度以及控制指标按照五类地区以及三类工业园区要求控制执行。(剑河工业园属于全省100个工业园区,此次规划用地控制要求按省级产业园区要求执行)
贵州剑河工业园区工业用地建设控制指标一览表
行业分类 |
容积率 (低限) |
建筑系数 (低限) |
行政办公及 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比重(高限) |
绿地率(高限) |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低限) | |
代 码 |
名称 | |||||
13 |
农副食品加工业 |
1.0 |
30% |
7% |
20% |
1000 |
14 |
食品制造业 |
1.0 |
30% |
7% |
20% |
1000 |
15 |
饮料制造业 |
1.0 |
30% |
7% |
20% |
1000 |
20 |
木材加工及竹、藤、棕、草制品业 |
0.8 |
30% |
7% |
20% |
1000 |
21 |
家具制造业 |
0.8 |
30% |
7% |
20% |
1000 |
26 |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
0.6 |
30% |
7% |
20% |
1000 |
27 |
医药制造业 |
0.7 |
30% |
7% |
20% |
1000 |
35 |
专用设备制造业 |
0.7 |
30% |
7% |
20% |
1000 |
39 |
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
0.7 |
30% |
7% |
20% |
1000 |
贵州剑河工业园区其它建设用地控制指标一览表
用地分类 |
容积率控制区间 |
居住用地 |
≥1.0,<2.0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
≥1.0,<2.0 |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
≥2.0,<3.0 |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
<1.0 |
公用设施用地 |
<1.0 |
绿地与广场用地 |
<1.0 |
第五章综合交通规划
(1)公路
当前,主要通过已建成沪昆高速、思剑高速以及国道G320实现对外交通联系;近期,随着剑榕高速通道建成,向南可接入厦蓉高速,实现剑河与珠三角城市群的对外通道对接;远期,通过对国道G320提等改造,加快实现向西融入凯里都市圈,向东联系黔东片区。
(2)铁路
近期可通过联运及服务建设,提高湘黔铁路镇远羊坪无水港与沪昆高铁三穗站与园区的交通联系。远期可考虑提高G320、镇岑公路的道路等级,完善与三穗高铁站、镇远羊坪站的道路衔接,有条件情况下可建设剑河与三穗、镇远的城际快速通道,提升三地公铁联运效率。
园区与剑河城区主要通过G320进行联系,远期考虑拓宽G320道路断面提升道路通过能力,并考虑通过断面细节处理及沿线景观提升,使道路在满足交通需求基础上,能更好的融入到剑河东部城市旅游服务组团发展。
(1)路网结构
受地形起伏较大、建设用地分散等因素影响,园区宜采用自由式的路网结构。
(2)道路分级
园区内的道路分为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三级。
(3)道路红线
园区道路红线宽度分别控制为:
主干路:18米;
次干路:11米、9米;
支路:7米。
(4)横断面形式
1)主次干道:规划红线宽度为18米,为园区内兼具货运、旅游以及日常服务功能为主的综合交通型道路。同时,除机动车道外,还应重点考虑人行系统的营造,提供良好的道路环境。
2)次干道:红线宽度控制在9—11米,分为北部生活服务型次干道与南部物流运输型次干道,规划采用一块板型式,车行道宽度均为7米,人行道视道路功能的不同分别设置为1米和2米,部分兼具旅游功能的道路应重点考虑道路绿化系统的打造。
3)支路:园区支路、交通量少、车速较低,规划采用一块板型式,红线宽度为7米。
(1)公交网规划
园区的公交交通线路网,其设置与岑松镇区统一考虑布置,考虑园区为狭长带状用地空间,对公交网密度不作具体要求。乘客平均换乘系数不应大于1.3,公共交通线路非直线系数不应大于1.4。
(2)公交站场规划
规划在综合服务中心(岑松镇区)以及园区管理中心各设置一处公交枢纽站。
(3)公交干线规划
园区规划1条公交干线,即沿320国道,串联东北部岑松生活片区、中部屯州产业片区及西北部湾根产业片区、园区公共管理服务中心和剑河城区。其他公交线的安排需编制公交专项规划。
(1)对外货运干线
近期以沪昆、思剑、剑榕高速为园区对外主要货运干线,远期可规划建设镇远羊坪无水港至园区货运通道,发展公铁货运联运。
(2)园区内货运干线
规划两条货运干线:
一线:主要沿G320布局串联园区各组团。在园区发展近期,总交通量还较小情况下,可依托G320作为园区主要货运通道。
二线:沿湾根产业片区次干路—G320—屯州产业片区次干路布局,作为园区远期主要货运通道。发展远期,园区企业入住率提升以后,货运交通需求将扩大,为保障园区环境及景观界面的展现,通过相关交通管制手段,将G320的货运职能分流到规划货运二线,以此提升园区的环境品质,为打造可游可赏的观光体验式工业园区提供保障。
(1)对外货运停车场布局
规划在园区东侧设置一处大型货运专用停车场,为具有转运联运需求的货运车辆服务,规划约50个货运停车泊位,停车场面积约为3000平方米。
(2)园区社会公共停车设施布局
在园区内布局小型停车场(50~200辆/处)五处,主要以服务社会访客车辆及短时性停靠货运车辆为主。。结合《贵州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6—2020年)》的相关要求,配建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其中园区管理服务中心考虑兼顾园区游赏服务中心的相关功能,考虑增设旅游车位及园区观光电瓶车位。
园区共布局停车场6处。占地2.63公顷。
规划停车场一览表
编号 |
用地规模(平方米) |
分类 |
车位(个) |
所在区域 |
1 |
3242.0 |
专用货运停车场 |
50 |
屯州产业片区 |
2 |
1850.0 |
综合社会公共停车场 |
小型车位65 |
湾根产业片区 |
3 |
6908.0 |
综合社会公共停车场 |
小型车位240 |
园区管理服务中心 |
4 |
5140.0 |
综合社会公共停车场 |
小型车位90 |
屯州产业片区 |
货运车位40 | ||||
5 |
5296.8 |
综合社会公共停车场 |
小型车位90 |
屯州产业片区 |
货运车位40 | ||||
6 |
4668.9 |
综合社会公共停车场 |
小型车位165 |
岑松生活片区 |
合计 |
26275.7 |
|
小型车位650货运车位148 |
|
规划两处加油站,一处位于园区中部,以服务园区货运车辆为主,另一处位于岑松生活片区,兼顾园区与镇区需求。
第六章公共服务及商贸服务设施规划
(1)根据园区用地总体布局,结合园区发展建设规模、步骤及时序,以满足产业工人基本物质文化生活和园区发展及“旅游+”的需求为出发点,充分考虑实施的可行性,合理安排用地位置和规模。
(2)在规划期内形成与剑河县城各组团相适应的公共设施配置系统。
根据园区功能分区及规划布局特点,公共设施相应形成两个体系及二级结构。两个体系:一是为企业发展提供生产性服务及创新研发服务,二是为园区提供生活服务;二级结构:片区级、社区级公共设施。规划两处片区级公共服务中心——剑河工业园区综合服务中心和剑河工业园区管理服务中心。
园区布局两处集中行政办公用地,分别是园区管委会及岑松镇行政中心。规划园区管委会位于园区中部屯州派出所旁,占地约0.5公顷;规划岑松行政中心位于岑松镇区南侧,占地约1.2公顷。
规划行政办公设施一览表
名 称 |
位 置 |
占地规模(公顷) |
园区管委会 |
园区中部屯州派出所旁 |
0.5 |
岑松行政中心 |
岑松综合服务组团南侧 |
1.2 |
园区规划布局两处文化设施用地。一是镇区文化活动中心,主要功能为镇区居民开展娱乐文化活动,占地0.4公顷;一是位于规划管理中心北侧,以商务会展功能为主,占地0.4公顷。主要为剑河工业园区各企业提供商务会议会展服务。
规划文化设施一览表
名 称 |
位 置 |
占地规模(公顷) |
岑松文化活动中心 |
镇区南侧 |
0.4 |
园区会展中心 |
管理中心南侧 |
0.4 |
在园区管理服务中心布局一处科研用地,为园区企业提供技术孵化及技术创新的空间平台。
园区范围内布局小学一所,中学两所。规划保留现状岑松小学,并在原址上适当扩建,占地2.4公顷;规划扩建现状民办华信高级中学,占地2.0公顷;为保障学校周边环境不受干扰,搬迁岑松中学至镇区西侧,占地2.0公顷。
规划中小学一览表
学校名称 |
占地面积(公顷) |
位置 |
备注 |
岑松小学 |
2.4 |
岑松综合服务组团南侧 |
扩建 |
岑松中学 |
2.0 |
岑松综合服务组团西侧 |
迁建 |
华信中学 |
2.0 |
岑松综合服务组团北侧 |
扩建 |
保留现状岑松镇区卫生院,占地0.35公顷。
园区按照“片区级—社区级”两级结构以及“生产服务和生活服务”两种类型配置商业服务业设施。生产服务类的商业设施仅布局在园区管理中心;生活类商业设施,片区级的布局在综合服务中心,兼顾园区及岑松生活片区,社区级生活商业服务设施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的规定,结合居住用地结合布置。园区范围内不设置大型商业服务设施,大型商业服务需求通过县城区辐射服务。
(1)零售商业用地
规划零售商业用地主要以生活需求为主,占地面积2.54公顷。在岑松综合服务组团南侧布局一处集中零售商业用地。
(2)其它商业用地
各组团按片区级商业服务设施配置要求,配置相应的商业设施。同时布局酒店、服务型公寓等为主导功能的用地,总占地2.28公顷,为相关商旅人群提供服务。
规划布局一处商务用地,占地0.73公顷,位于园区管理中心,结合园区产品展销、服务咨询等需求,为企业提供金融、保险、贸易、咨询服务等综合性服务的商务用地。
规划布局两处娱乐康体用地。一是位于园区管理中心,占地面积0.51公顷,为商旅人群以及园区员工提供休闲娱乐空间,二是位于园区旅游服务西入口,占地面积0.33公顷,为园区旅游提供配套服务。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主要是两处加油用地。一是位于岑松镇区的岑松加油站,占地面积0.22公顷,二是位于园区中部的屯州加油站,占地面积0.24公顷。
第七章绿地系统规划
规划期内实现公共设施用地绿地率不小于35%;市政设施用地绿化率不小于30%;居住区绿地占居住区总用地不小于30%;主干道绿地面积占道路总用地的比例不小于20%;支路绿地面积占道路总用地的比例不小于15%。
剑河工业园区绿地系统以沿岑松河及路边带状绿化和园区内部不可建设用地的绿化为绿地系统建设重点,并结合生产与生活间安全及卫生隔离绿带布局,形成园区绿化网络,构成园区微生态廊道,最终达到生产、生活、生态三大主体空间和谐共荣的绿色生态产业园区。
(1)综合性公园:结合园区内自然山体和滨水绿地,规划布局3处综合性公园,分别是园区中心公园,占地2.5公顷;湾根产业公园,占地1.0公顷;岑松山体公园,占地0.8公顷。
(2)街头绿地:街头绿地是良好的园区风貌的重要组成部分,结合街道景观设计,利用零碎、狭小用地布置。
(3)道路广场绿地:规划结合广场布局设置广场绿地,园区内全部道路均应种植行道树,进行道路绿化。
(1)卫生隔离绿带:在园区工业用地与非工业用地之间设置绿化隔离带,宽度不小于10m,一般宜结合道路绿化、绿地进行布置。园区内毗邻居住组团的工业用地,设置20米卫生隔离绿带。岑松组团及园区污水处理厂周边设置10米卫生隔离绿带。
(2)安全防护绿带:岑松加油站及屯州加油站周边设置不少于10米安全防护绿带。
(3)降噪声隔离绿带:规划沿园区内的交通干线沿线设置绿化隔离带,以减小车辆噪声及汽车尾气对区内环境的影响。沪昆高速两侧设置宽度30米降噪音隔离绿带。
附属绿地是园区内建设用地中绿地之外各类用地中的附属绿化用地。包括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工业用地、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等建设用地中的绿地。
剑河工业园区各类用地绿地率规划指标表
用地类别 |
绿地率(%) |
行政办公用地 |
>30 |
商业用地 |
>25 |
教育科研用地 |
>40 |
市政设施用地 |
>30 |
工业用地 |
<20 |
其它用地 |
>25 |
园区共规划5处广场,分别是:位于岑松镇区的岑松广场,以休闲游憩、健身娱乐、避难等功能为主;位于园区中部的工人广场和园区中心广场,结合园区配套服务中心布置相关娱乐休闲设施,兼具体育用地服务功能,并作为园区南部片区的避难场所;位于园区南部的湾根广场,以防灾避难功能为主;位于园区最西侧的南高广场,作为园区西入口的旅游服务配套的交通、景观、游赏广场。
剑河工业园区广场用地一览表
名称 |
用地性质 |
面积(公顷) |
主要功能 |
岑松广场 |
广场用地 |
0.9 |
以休闲游憩、健身娱乐、避难等功能为主 |
工人广场 |
广场用地 |
0.3 |
以娱乐休闲为主,兼具体育健身功能,同时作为南部片区的避难场所 |
园区中心广场 |
广场用地 |
0.4 | |
湾根广场 |
广场用地 |
0.4 |
以防灾避难功能为主 |
南高广场 |
广场用地 |
0.4 |
作为园区西入口的旅游服务配套的交通、景观、游赏广场 |
第八章环境保护规划
(1)水环境保护目标
园区地表水环境保护要求达到《地表水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园区废水处理率100%,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出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标。
(2)空气环境保护目标
园区环境空气质量要求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废气处理率100%。
(3)声环境保护目标
园区声环境要求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标准: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执行1类标准;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区域执行2类标准;以工业生产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执行3类标准;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分别执行4a和4b类标准。
(4)固废处置目标
园区内工业固废和生活垃圾收集率达到100%,全面推进垃圾分类袋装,园区内危险固废收集率达到100%,。
(5)环境保护制度
园区实行污染物“达标排放、总量控制”制度,进入园区项目实行污染治理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的“三同时”制度,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1)进入区内的工业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2)为保证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排入园区市政污水管道的工业污废水需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的要求后,方可输送到污水厂集中处理。
(3)园区内应大力提倡节约水资源、保护水环境,鼓励企业采取一水多用、中水回用、污水综合利用措施,园区内企业的设备冷却水要全部循环使用,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
(4)园区内的水污染防治与污水资源化,要遵循“统一规划,分片治理,分类处理,达标回用”的原则,污水处理厂应设置中水处理系统,在园区设置中水回用管网,污水处理厂出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采取中水价格优惠措施,鼓励企业使用中水,进一步减少新鲜水用量,提高水的综合利用率。
(1)应鼓励区内各企业积极进行工业固废的开发与综合利用。要按循环经济理念,生态工艺的思路,优化区内的产业结构,尽可能实现企业内部的循环和企业之间的循环,逐步使上游生产的废物成为下游产品的原料。推进木材及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回收利用,以及除尘设施收尘、炉渣、脱硫渣的建材综合利用。
(2)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危险废物管理暂行办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以及“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原则进行管理,园区危废物主要为废机油、废油漆、废活性炭等,集中收集后送贵州省危险废物中处置,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100%。
(1)严格控制入区项目的准入条件,对排放有毒、有害气体、严重影响人体健康的项目,必须从严控制。
(2)进驻企业的厂址选择,必须符合园区内产业布局和环境保护规划布局。针对进驻项目排放的废气情况,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合理布置和调整厂区总平面布置,以减少其对园区和环境敏感点的大气污染影响。
(3)园区应积极引导入驻企业使用清洁能源,提高气化率,减少烟尘污染;按照循环经济的基本要求,引导企业采用先进技术和设备,提高大气污染治理水平,努力开展废气资源的回收利用。
(4)园区内管理机构协助区内各企业加强大气污染治理,尽可能采用先进技术和设备回收大气污染物中的有用成分,为开展综合利用创造有利的条件。
(5)在产尘场所设收尘罩,减少无组织排放,对于原料储、装、运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采取洒水防尘措施。在园区建设过程中,应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的扬尘污染防治。
(1)进入园区内的项目必须确保厂界噪声达标。对各种工业噪声源分别采用隔声、吸声和消声等措施,必要时应增加设置隔声罩、隔声屏障等措施,降低噪声源强,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各项目的总平面布置上应充分考虑高噪声设备的安装位置,将其布置在远离厂界处,以保证厂界噪声达标;加强厂区绿化,特别在有高噪声设备处和厂界之间,设置绿化带,利用树木的吸声、消声作用减小对厂界的噪声影响。
严格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明确管理要求,分用途明确管理措施。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求纳入园区建设供地管理,园区土地开发利用必须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强化未污染土壤保护,工业建设项目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时,要增加对土壤环境影响的评价内容,并提出防范土壤污染的具体措施,严控土壤污染。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原则,造成土壤污染的单位或个人要承担治理与修复的主体责任。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深入开展公众环境保护教育,推动构建完善土壤环境治理体系。
强化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意识,加强化学危险品管理,对污染治理设施定期维护和检查,制定各类环境风险事故应急措施,落实相关事故应急设施,建立企业、园区两级风险事故应急机构,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完善的组织机构。进入区内的企业应建立事故应急水池,避免事故排水对地表水体的污染。
第九章市政工程规划
园区供水水源主要有南岑塘水库及苗榜水库。南岑塘水源位于岑松镇东南面,距镇区4公里,集雨面积3.5平方公里,水质较好。
居民综合生活用水量为2150立方米/天,工业耗水量为4896立方米/天,其它用地(道路广场、市政设施、仓储等用地)用水量为1200立方米/天,未预见水量及管网漏损为825立方米/天,园区总用水量为9071立方米/天。
新建岑松水厂,近期规模0.5万吨/日,远期扩建至1.0万吨/日,占地1公顷。
结合剑河县城总规,水厂建设统一布局、分期实施。
给水管道推荐采用PE塑料给水管道,干管管径DN300—DN500,支管管径大小为DN200-DN100。铺设DN500输水管由自来水厂连接至供水主管,供水管网布置采用枝状和环状相结合,沿主干路布置DN300主干管,新建支路道布置DN200支管。在干管之间设置DN100的连接管,供附近区域用水和突发事故时转输用水。
排水体制采用雨、污分流制。
污水量预测按照工业污水及其它污水分开测算。
工业污水排放量为2450立方米/天,其它污水排放量为3340立方米/天。
园区污水总量约为5800立方米/天。
近期:依托现状已建岑松片区污水厂,处理规模1000立方米/天,以处理工业污水为主,采用一体化设备模式;
远期:新建岑松镇污水厂,处理规模2000立方米/天,以处理生活污水为主,建议采用一体化设备;采用一体化设备增容扩建岑松片区污水厂,处理规模达到1500立方米/天;
岑松片区污水处理厂以西区域污水由县城总规规划的位于岑松河与清水江交界处小岩寨屯州污水厂处理。
结合剑河县城总规,污水厂建设,统一布局、分期实施。
工业企业排出的污水必须在厂内进行预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的要求后,方可输送到污水厂集中处理,污水处理厂出水须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后方可排出。
雨水量按Q=ψ·q·F计算
(1)暴雨强度
暴雨强度公式相关系数参照剑河县城计算:
(L/s.ha)
(2)设计降雨重现期:主要根据地形特点和服务区用地性质两项因素确定,一般地区1-3年,重要地区5-10年。
(3)径流系数:建设用地0.85,绿化0.25。
沿园区规划道路埋设污水管,将污水收集进入污水干管,最终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沿园区规划道路敷设雨水管,将雨水收集就近排入水体;园区雨、污整体排向为至北向南,至东向西。
园区内逐步推进再生水利用,节约优质水,增加可利用水资源总量,实现优水优用,从源头就地截污,并且削减水污染负荷。
再生水主要用于绿化、冲厕、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消防等杂用水,景观环境用水,以及工业冷却、洗涤、锅炉、工艺、产品等工业生产用水。
增强建筑小区、公园绿地、道路绿化带等的雨水消纳功能,在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等扩大使用透水铺装,保证开发后水位特征接近开发前水文特征。
园区内电力负荷约2.84万KW,用电量约1.24亿KW·h,电力负荷密度约为1.2万KW/Km2。
近期保留现状35KV温泉变,南高村选址新建110KV革东变电站为园区供电;远期新建220kV岑松变电站,主变容量为2×150MVA,满足剑河工业区及剑河县城东部区域的用电需求。
园区供电电压等级主要为10kV,10kV线路实施环网结构供电,开环运行。园区的电力线路采用电力电缆,原则上电缆沟布置于道路的东、南侧。10KV电缆铺设在主干道采用两侧布置,次干道可一侧布置,不影响景观的可采用架空方式。
近期规划须与中远期规划相结合,主干线截面按远期规划一次选定。各用户10kV配电变压器宜设在负荷中心,低压供电半径不宜大于250m。
园区内所有道路均设路灯照明,主干道道路照明照度为10~15Lx,次干道道路照明照度为8~10Lx。采用专用回路供电,集中控制管理。
220kV 30米~40米
110kV 15米~25米
35kV 12米~20米
近期园区全社会电话(固定+移动+4G)普及率达90部/百人,同步推进5G布局,远期全社会电话(固定+移动+5G)普及率大于100部/百人。
园区内的道路应设置电信电缆管道,主干道设置24孔通信管道(含多孔梅花管),次干道设置6~16孔通信管道。原则上通信管道敷设在道路西、北侧道路的人行道下。网络系统建设应考虑未来与5G网络系统的兼容问题,做好资源的优化利用,避免造成不必要的资源浪费。
在园区推行光纤到路边(FTTC)、光纤到大楼(FTTB),实现光纤到户(FTTH),实施LAN接入。通信网络管道的建设应与其它市政设施同步实施,一步到位。
园区内设置若干个通信终端站房(交接间),面积10m2-15m2,供电信电缆交接箱及数字用户远端设备以及今后实施LAN接入所需设备的装设使用。
相关政府部门,统筹各运营商与各相关部门紧密配合,统筹安排用地,协调通信工程与其它市政工程的关系,在城市建设中通信网络管道的建设应与其它市政设施同步实施,一步到位。
光缆若采用直埋方式敷设时,应留出直埋光缆两侧各0.75m的平行区域作为光缆保护区。
园区燃气气源确定为管道天然气。
园区居住人口0.88万人,气化率为100%,气化人口0.79万人。供气对象为居民用户、公建用户、汽车用户和工业用户,居民生活耗热定额按2600MJ/人·年计算,月平均日耗气量为2.09万Nm3/d。
为保证输配管网的安全可靠性,中压干管尽量成环状布置;主干管尽量靠近负荷中心,以减少干管长度;管网布置同城市规划和建设相结合,管网总体布置、分期建设;考虑今后国家天然气发展,预留并网接口保证现有全部燃气设施及管网能与到达的管道天然气并网使用。输配管网DN200以上选用焊接钢管,采用特加强级防腐;DN200以下选用聚乙烯燃气管。
规划确定规划期末居民生活垃圾人均日产量为1.05千克/人.日,则规划期末日生活垃圾产量约为9吨。
(1)生活垃圾填埋场
园区生活垃圾处理以卫生填埋为主,分类回收等综合利用为辅。园区生活垃圾运至剑河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
(2)生活垃圾分类袋装
逐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激励机制,加大低价值可回收物的回收力度。其中重点解决厨余垃圾的分类收集和处理问题,逐步实现厨余垃圾“无玻璃陶瓷、无金属杂物、无塑料橡胶”的精细化分类。
(3)生活垃圾收集
园区内采用“流动车+收集点”的方式对生活垃圾进行收集,共规划设置两台垃圾转运车及多处收集点,收集点位置在下层次规划中具体确定。
(4)工业固废处理
鼓励企业积极进行工业固废的开发与综合利用。优化区内的产业结构,尽可能实现企业内部的循环和企业之间的循环,逐步使上游生产的废物成为下游产品的原料。推进木材及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回收利用,以及除尘设施收尘、炉渣、脱硫渣的建材综合利用。
(5)垃圾收集点
根据《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的相关规定设置垃圾收集点,服务半径不宜超过70米。
(6)废物箱
根据《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的相关规定设置废物箱,商业、金融业街道50米/只,主干路、次干路、有辅道的快速路100米/只,支路、有人行道的快速路150米/只。
第十章综合防灾规划
(1)规划原则
贯彻“预防为主,防、抗、避、救相结合”的方针,逐步建立健全园区抗震防灾体系,提高园区综合抗震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造成的破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
(2)设防标准
执行国家标准GB18306-2015《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剑河县地震设防基本烈度为6度,根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2010)》规定,经开区一般建筑按6度设防,生命线工程和中、小学校和托幼工程按7度进行设防。
(3)避震疏散通道规划
通过园区内外道路建设,增加园区主要对外出入口的数量,救灾干道和主要疏散通道利用园区对外对内的交通性主干道,有效宽度不低于15米,连接防灾指挥中心、中心避震疏散场地及各防灾分区;次要疏散通道连接救灾干道、主要疏散通道、避震疏散场地,有效宽度不低于7米;疏散道路为产业区与救灾据点之间的连接通道,有效宽度不低于4米。
(4)避震疏散场地规划
规划将园区中的公园绿地、广场及校园操场等作为疏散场地;同时利用工业集聚区内规划建设的开敞空间,按服务半径2-3公里,在相对均衡地布置固定避震疏散场地,在园区下一步详细规划中必须予以明确。
(5)建筑物和基础设施抗震
园区内的建筑物和基础设施抗震能力应达到《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及《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的要求。
(6)地震次生灾害防御
根据地震次生灾害的抗震评价和特点,制定防止和减轻地震次生灾害的防御对策及措施;对地震次生灾害的重要源点,应进行防治布控工作;园区建设中必须严格控制和减少致灾因素。
(1)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诱发,谁负责,谁受益,谁治理”的原则。
(2)园区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领导机构,实行地质灾害部门负责制。同时,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地质灾害预警制度,制定地质灾害防治预案,确保有灾治灾,无灾防灾,长期防治,综合治理。
(3)加强园区地质勘探工作,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建设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应减少对自然坡地的大规模改造,保持地貌原始受力平衡状态,保持地面稳定;对岩溶地貌,规划严禁在此地区进行角度性开挖,防止产生滑坡及坍塌。对于开挖边坡角度不大的,应进行护坡、挡土墙及防坍塌等工程措施处理;对于软土地区,规划建筑的体量不宜过大,同时进行相应建筑工程措施处理,以防止不均匀沉降所带来的事故。
(4)采取综合治理措施,做好封山育林、保持水土工作,控制和减少泥石流、地面沉陷、滑坡、崩塌、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
(5)规划道路地坪标高宜与拟建建筑物设置场地标高相适应,以避免大规模挖填引发地质灾害。对于地形起伏较大的山区斜坡地带,建议坪场时不宜统一场坪标高,宜采取台阶式坪场,台阶之间不宜形成高度大于5m的永久边坡。对于易遭受崩塌、滑坡危害的地区以及岩溶塌陷地带,宜以绿化用地为主,尽力避免出现大方量的挖、填工程。
(6)规划严格控制在地下溶洞、采空区等地表塌陷潜在危险区域的开发建设,并避免切坡过陡、填方过大、大面积爆破等不合理的工程活动,避免诱发新的地质灾害。
(7)处于地下水水位埋深浅、易发岩溶塌陷的谷地,区内拟建筑物不应设计地下室,开挖深度宜小。建筑物建设之前应开展专门水文地质工作,其工作重点是对基坑抽排地下水引发塌陷的可能性以及可能产生塌陷的区域做出预测,并提出相应的防治措施。
(8)修建拦沙坝,对潜在泥石流威胁地段上游下泄泥沙进行拦截。
(1)防洪标准
根据县城总体规划安排,县城防洪标准按20年一遇设防,园区位于县城总体规划范围之内,按照总规确定防洪标准20年一遇设防。
(2)工程措施
合理规划,科学管理,有针对性地做好排涝规划,统筹安排建设,加快推进优先安排建设雨水出水口系统,采取植被控制、滞留池控制、渗滤系统等工程性措施,合理规划布局增大植被和可透性沙地的面积,确保园区内区雨水排水通道顺畅,使排水设施建设与城市发展同步完善。
(3)非工程措施
加强和完善洪水预警预报体系建设,成立洪水预警预报中心;完善防汛预案,增强预案的可操作性;依托市、县水文气象部门,建立防洪减灾决策专家组,提高防汛决策的科学性和时效性,减少灾害损失。
(1)消防站布局
结合剑河城市总体规划安排,园区范围内布局消防站1座,占地面积0.4公顷,位于岑松综合服务组团北侧,按二级普通消防站标准进行建设。责任区范围主要是剑河工业园区规划范围内所辖区域。
(2)消防站建设标准
新建消防站的站级及装备按《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152-2011)》规定设置。
(3)消防供水规划
园区消防供水标准按国家规范采用同一时间内发生3次火灾,一次灭火用水量为100L/s,各水厂管网之间形成环形供水干管系统;市政消火栓间距不得大于120m。
(5)消防通道规划
消防通道主要依靠园区道路网系统,规划依托G320,形成园区主要消防通道。
同时保证消防通道间距不大于160m,并且留有不少于4m×4m消防车道及15m×15m回车场,并开辟危险品运输通道、规定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运输线路。
(1)战时人口按照疏散与留城隐蔽相结合的原则。疏散和留城人口可按3:2比例控制。疏散分为早期疏散、临战疏散、紧急疏散三个阶段进行。人员掩蔽以就地掩蔽为主,掩蔽工程人均使用面积1.0平方米,人防专业人员人均使用面积3.0平方米。
(2)工程布局要保证在空袭警报发出10分钟内人员全部进入为原则。
(3)在园区建设中,重要的建筑物需按人防工事的标准设置地下室或地下停车场。
(1)园区整体安全防控措施
1)总体要求。园区产业项目工程设计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职业卫生方针,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应遵循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方针。
2)完善园区安全规划建设。建议在本规划指导下编制园区安全防范专项规划出台园区安全规划管理条例。
3)完善园区应急体制、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园区内的监管指挥中心,对重点危险项目进行全天24小时无间断监控管理,做到防患于未然。完善监控、预警机制建设,建立园区应急信息平台。
(2)火灾、爆炸、有毒有害物质防范措施
1)采用先进、成熟、可靠的工艺技术和设备,实现全过程密闭化生产,减少火灾和爆炸的可能性。
2)总平面布置中,充分考虑总体布置的安全性,装置区内外道路保持畅通,以利消防及安全疏散。
3)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的建构筑物的结构形式以及选用材料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3)机械及坠落意外伤害防范措施
1)对高速旋转的机械零部件设计可靠的防护设施;皮带运输线设计有栏杆的安全走道。
2)装置区内有发生坠落危险的操作岗位按规定设置便于操作、巡检和维修作业的扶梯和围栏等设施。
3)对于容易发生事故或危及生命安全的场所和设备,按标准设置各种安全标志。
(3)采取职业安全劳动防护措施,根据工作环境特点配备补充各种必需的防护用具。
(4)设置安全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专门人员和必要的仪器设备。
第十一章城乡统筹规划
(1)城乡互动战略
以产业发展为支撑,推进工业向集中发展区集中,农民向中心城区和重点镇集中,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
(2)服务三农战略
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工程,农村扶贫开发工程,农村发展环境工程。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政府公共投资向乡村倾斜,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生态环境建设。
(3)就业社保战略
加强城乡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培训设施建设和工作力度。大力发展“就业型产业”,鼓励和引导返乡劳动力自主创业,建立均等化的公共服务保障体制。
(1)村庄布局调整
村庄整治分为:城镇化整理、引导迁建两种类型。
1)城镇化整理型村庄:位于园区建设区内的规模较大、设施较完善但搬迁难度大的村庄,通过规划引导,与周边用地性质相协调,积极促进其向城市型社区转型。
2)引导迁建型村庄:主要包括位于拟建园区核心区域或近期重点发展区域内的村庄。
各类型具体划分见下表:
园区内村庄规划分类处理一览表
乡镇 |
村名 |
村组(地名) |
布局调整类型 |
岑松镇 |
对门村 |
对门寨组 |
城镇化整理 |
养坪村 |
养坪组 |
引导迁建 | |
湾根村 |
送翁组 |
引导迁建 | |
湾根组 |
引导迁建 | ||
苗寨村 |
苗寨组 |
引导迁建 | |
狮子坡组 |
引导迁建 | ||
屯州村 |
屯州组 |
引导迁建 | |
干俄组 |
引导迁建 | ||
南高村 |
1—5组 |
引导迁建 |
资料来源:园区统计上报
(2)居民安置规划
规划在岑松生活片区,设置1处居住安置用地,用地约为9.0公顷,可安置人口约0.33万人,可解决规划范围内涉及迁建村庄人口居住安置问题。
(3)失地农民安置
1)促进失地农民实现多渠道就业
结合安置区周边三产用地,解决部分村民就业;在各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立劳务派遣中心,推荐失地农民就业;部分由政府统一安排进入工业企业或征用土地的工业单位或由其他途径和渠道解决就业。
2)积极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和创业培训
组织失地农民就近参加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创业成功率,并带动其他失地农民就业。
3)全面加强基层平台和服务网络建设
建立健全失地农民就业服务网络,调整、充实基层劳动保障事务所的力量,使其确保主要时间和精力都用在失地农民就业保障工作上。
第十二章 分期建设规划
(1)优化园区空间结构,整合现有土地资源,拓展用地发展空间,加强总体规划的宏观调控功能,提高土地供应的计划性,引导园区合理发展。
(2)提高园区基础设施水平,提高园区整体环境,指导产业发展建设。
(3)既要保持近期园区建设的合理布局,又要考虑园区中、远期发展,使近期建设和远期的发展和谐衔接。
(1)近期重点道路工程
近期重点推进屯州产业片区,8号路延伸段(圆方公司下跨沪昆高速—岑松下道口)、11号路;园区管理中心13号路,屯州产业片区14号路、湾根产业片区16号路以及岑松生活片区3号路建设。
(2)近期重点市政工程
1)供水项目
推进岑松水厂一期建设,一期供水规模0.5万吨/日。
2)污水处理厂项目
推进屯州污水厂投入使用,建设配套管网15.2公里及1处提升泵站。
3)供电项目
扩容35kv温泉变,推进110kv岑松变电站建设。
(3)近期重点产业配套项目
建设园区管理服务综合体,位于园区管理中心,占地0.8公顷;建设园区会展会务中心,位于园区管理中心,占地0.4公顷;建设一座园区旅游服务中心,位于园区管理中心,占地0.3公顷;建设园区专业市场,位于园区管理中心比例会展会务,占地0.8公顷。
园区近期建设项目表
序号 |
项目 |
建设内容 |
1 |
近期重点道路工程 |
重点推进屯州产业片区,8号路延伸段(圆方公司下跨沪昆高速—物流组团—岑松下道口)、11号路;园区管理中心13号路,屯州产业片区14号路、湾根产业片区16号路以及岑松生活片区3号路建设。 |
3 |
给水设施 |
规划敷设供水管网约8公里长,扩建观音滩水厂和大龙阡水厂,观音滩水厂扩建规模4万吨/日,占地2.5公顷;扩建大龙阡水厂,扩建规模1.5万吨/日,占地1.0公顷。 |
2 |
污水处理设施 |
推进屯州污水厂投入使用,建设配套管网15.2km及1处提升泵站。 |
4 |
供电设施 |
继续推进110kv岑松变电站建设。 |
5 |
园区管理服务综合体 |
位于园区管理中心,占地0.8公顷,配备园区日常管理、企业服务管理、行政管理、旅游服务管理等相关职能。 |
7 |
会展会务中心 |
位于园区管理中心,占地0.4公顷,配备园区综合展示、会议会务、产品展示等相关职能。 |
8 |
旅游服务中心 |
位于园区管理中心,占地0.4公顷,配备综合票务、旅游接待、园区“旅游+”综合展示、游客服务等职能。 |
9 |
专业市场 |
位于园区管理中心,占地0.9公顷,配备园区产品交易场所、产品商贸物流信息交换等职能。 |
园区近期产业项目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额(万元) |
1 |
“剑白香猪”养殖及系列产品加工项目 |
20000 |
2 |
特色食品生产加工项目 |
5200 |
3 |
剑河县木制家私和办公用品加工项目 |
5000 |
4 |
中药材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20000 |
5 |
缬草油种植与加工项目 |
5000 |
6 |
食用菌产业园建设项目 |
38000 |
7 |
低碳汽油添加剂及醇基燃料生产项目 |
20000 |
8 |
特色食品改扩建项目 |
5200 |
9 |
医疗器械生产项目 |
2000 |
10 |
服饰生产项目 |
3900 |
11 |
新型建筑建材生产项目 |
20000 |
在空间拓展同时,逐步推动产业转型,实现产业提质升级。积极培育新技术新产品,实现产业多元化和高端化发展,推进木材加工向无木芯旋切、无胶胶合、无屑切削、柔性加工系统等方面发展;发展香精香料产业,通过开发新产品、优化传统生产工艺、进行生产工艺绿色化改造,推进香精香料产业提升;发展新能源化工产业,促进低碳汽油添加剂及醇基燃料等序列产品的进一步研发,提高产品综合效益;推进钩藤药用及综合利用开发研究,向高端保健品、藤碱提取、钩藤科技旅游、温泉景区钩藤药浴等全产业链项目方向发展;推进园区“旅游+”特色化发展,将木材加工、香料香精等具有深度体验旅游价值的产业项目,打造成可游可赏的体验式厂区。最终将剑河工业园区由资源及劳动密集型产业园区向技术密集型、特色体验型的具有示范意义的旅游与工业高度融合的综合产业园区发展,实现产业园区健康可持续发展。
第十三章 规划实施策略和措施保障
(1)进一步完善规划体系,以工业园区总体规划为引导,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以城市设计为手段,建立全覆盖园区规划体系。
(2)建立城市规划、发展改革、土地管理、建设管理等部门的联动机制,强化园区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国民经济社会五年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强化与城市公共社会管理、市政公用设施管理部门的协调;明确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职责;规范城市管理的制度、标准与审批程序;依法行政,保证规划实施的合法、公平和效率。提高园区空间发展规划的可操作性。
(3)完善园区总体规划的实施机制,实行从规划到项目设计的层层落实制度,确保各项工程建设按规划落地。
(4)完善规划决策机制,建立健全规划咨询、论证、公示、听证制度,提高规划的公众参与度。严格执行规划,严肃查处违反规划的建设行为。
(5)加强园区与岑松镇区在规划建设管理的协调,建议以G320与沪昆高速连接匝道的交叉口为界,划定管理空间,交叉口以北区域由岑松镇负责,以南区域由园区负责,远期建议镇区管理职能逐步向园区合并托管。
(1)园区可采用合作发展模式,园区除政府导向和推动运作外,可部分或全部由外资参股的开发公司来规划、建设、招商,也可在园区内设“园中园”,加快建设发展。
(2)近中期采用政企合一的运行模式,在园区管委会、建设投资公司统一协调下,自主开发、自负盈亏、滚动发展,建设投资公司作为法人主体,具体承担园区建设、开发、经营、管理任务;园区管委会为政府常设机构。这套机制在近中期可有效推动园区快速启动,形成规模。
(3)远期过渡到政企分离的运行模式,园区近中期完成后。运行机制按照市场经济和国际惯例的内在要求,向法制化、市场化和制度化转变,实行政企分离。一是要逐步形成“小政府、大社会”和“小机构、大服务”的局面;二是将建设投资公司改组为股份制的、多元投资主体的总公司,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目标责任制,建立项目决策机制、资金运作机制等,实行科学管理。
(1)公共设施建设的投融资机制以“政府投入为主,争取国家支持,鼓励社会多方参与,引入市场运作机制”为基本方针。
(2)对于市政设施等经营性项目主要以民间投资和形成民营化机制为主。新建经营性基础设施项目,将逐步减少政府投资,采取BOT、BT等方式面向社会投资者招标;对于经营性基础设施存量资产,除国家有规定的以外,采取TOT、股权转让、经营权转让等方式面向社会投资者招标。
(3)对准经营性项目则可通过政府资金的引导,采取PPP模式吸引社会投资者合作建设,或采取政府补贴和政策优惠方式对社会投资者进行回报补偿保障其合理收益;随着价格逐步到位,减少或取消上述投资补偿。
(4)对于园区道路、公园绿地等非经营性项目可采用包干制,代建制或政府工程项目采购制。新建非经营性基础设施项目,将以政府投资为主,通过代建制方式进行建设;对于其中有条件的项目,将按照BOT方式吸引社会资金进行建设,政府通过补偿机制和回购方式,回报投资者。
(5)组建园区基础设施投资公司,通过资本运作专项筹集公益性公共设施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通过价格和收费杠杆,引导公用事业向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经营方向转变。
(1)坚持“产业链”和“循环经济集成”的招商原则,结合优势、重点产业和拟发展产业进行有目的的招商引资。
(2)坚持“注册与经营并重”、“资金与技术并重”、“内资与外资并重”、“大中小项目并重”的四个并重原则。
(3)坚持“因势利导、核心聚焦”原则,构建园区的核心价值,形成“文化趋同心理”和共同价值观取向,促进招商引资。
建议在园区财政预算中拨出5%左右的资金,建立园区产业发展基金,用于对产业规划内的重点企业予以购买生产、研发用地等建设扶持、在税率上的经营扶持、人才引进扶持、资助研发扶持、科技项目资金匹配扶持、领军企业认证资助、领军人才专项资金资助、国际市场开拓资助、孵化器经营资助、创业投资发展金、企业上市改制资助金、担保资助、贴息资助、专利费用资助、专利实施资助、企业奖励、科技创新奖励等。
园区要树立“人力资源是第一资源,人力资本是第一资本”的人才观。根据已经确认的产业规划,理清园区目前的人才现状以及人才需求趋势,积极完善实施自己的人才战略。
放宽政策以吸纳大学毕业生和区外人才,建立人才库、建立继续教育和培训体系。建设良好的创业和生活环境,支持资助利用科研人员利用自己的科技成果建立研究机构和创办企业。制定人力资本参与和分配股权激励制度。建立人才资源市场化、企业化服务体系和人才资源信息化系统。
区域合作包括地理区域和产业区域两方面的合作。
作为地理区域方面的合作包括:与台江、镇远、三穗产业园区的合作。这种合作需要制定的对策要点主要包括:有助于园区产业集群化战略;设计与周边产业园区的差异化战略;技术与人才的整合共享战略为重点。
产业区域方面的合作包括:与确立的几大重点产业同行的竞争合作,与纵向产业链条相关技术机构的合作,与产业横向的产品生产相关行业的合作。这种合作的对策要点主要包括:
(1)确立产业的竞争优势:园区或者产业、企业都要打造自己无论是技术上的、市场上的、管理上的核心竞争力。
(2)打造合作联盟:无论是上游的原材料基地合作,还是下游的市场开拓,还是技术支持合作,建设牢固的关联企业、科技研发机构等建设长期稳定的协作关系,是实现产业规划的重要支撑。
东部沿海地区产业西移对接是本区发展的一个机会,既需要积极响应,又需要慎重选择。
对这种产业西移对接的对策要点,仍应该以招商引资的“突出招商引资主导思想;确立招商引资的技术标准;创建灵活多样的招商方式;打造招商引资的软硬环境”为要点,同时以上述区域合作的要点为补充。主要包括:
(1)以园区自己规划的产业重点为本体,以能满足园区产业链条纵向延展,横向丰满为目标。
(2)以整个产业引进为首选,单个企业引进为其次。
(3)需要为西移企业中的高科技型企业制定一些跟进投资、风险补贴、研发扶持、融资扶持、经营扶持等特殊政策。
(4)对园区后期发展先进制造业制定一些新建投资、扩大投资、可持续发展扶持等特殊政策。
(5)在产业引进、产业发展的同时,制定相关产业的环境保护政策。
第十四章 附则
本规划是剑河工业园区建设与发展的基本依据,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在规划范围内的建设活动均应遵照执行本规划。
本规划由规划文本及规划图纸、说明书组成,其中,规划文本与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规划自批准之日起实施。本规划一经批准,即具法律效力,如需调整和修订本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对原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并向原审批机关报告;修改涉及规划中强制性内容的,应当先向原审批机关提出专题报告,经同意后,方可编制修改方案。修改后的规划,应当依照原审批程序报批。
本规划由剑河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附表1园区现状用地统计表
用地代码 |
用地性质 |
占地面积(公顷) |
占建设用地比例(%) |
R |
居住用地 |
15.21 |
15.44 |
A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
6.40 |
6.70 |
M |
工业用地 |
41.32 |
41.94 |
S |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
27.57 |
27.98 |
U |
公用设施用地 |
0.18 |
0.18 |
G |
绿地与广场用地 |
2.14 |
2.17 |
H11 |
建设用地 |
98.53 |
100 |
序号 |
用地性质 |
面积(Ha) |
占建设用地(%) | |
1 |
R居住用地 |
23.72 |
7.51 | |
2 |
A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
8.70 |
2.76 | |
其 中 |
A1行政办公用地 |
0.98 |
0.31 | |
A2文化活动设施用地 |
0.89 |
0.28 | ||
A33中小学用地 |
6.22 |
1.97 | ||
A5医疗卫生用地 |
0.32 |
0.10 | ||
3 |
B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
6.80 |
2.15 | |
其中 |
B1商业设施用地 |
4.76 |
1.50 | |
B2商务设施用地 |
0.74 |
0.23 | ||
B3娱乐康体用地 |
0.84 |
0.27 | ||
B41加油加气站用地 |
0.46 |
0.15 | ||
4 |
M工业用地 |
151.05 |
47.86 | |
其中 |
M1一类工业用地 |
24.11 |
7.62 | |
M2二类工业用地 |
108.75 |
34.37 | ||
M3三类工业用地 |
18.19 |
5.75 | ||
5 |
S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
53.57 |
16.97 | |
其中 |
S1城市道路用地 |
50.14 |
16.93 | |
S3交通枢纽用地 |
0.52 |
0.16 | ||
S4交通场站用地 |
2.91 |
0.92 | ||
6 |
U公用设施用地 |
3.08 |
0.98 | |
其中 |
U1供应用地 |
2.25 |
0.71 | |
U2环境设施用地 |
0.46 |
0.15 | ||
U3安全设施用地 |
0.37 |
0.12 | ||
7 |
G绿地与广场用地 |
68.72 |
21.77 | |
其中 |
G1公园绿地 |
11.74 |
3.71 | |
G2防护绿地 |
55.03 |
17.39 | ||
G3广场 |
2.24 |
0.71 | ||
规划建设总用地 |
316.40 |
100 |
序号 |
产业分类 |
用地名称 |
面积(公顷) |
占建设用(%) |
1 |
生产用地 |
工业用地 |
151.05 |
47.74 |
2 |
生产性配套基础设施 |
|
43.23 |
13.67 |
其中 |
城市道路用地 |
37.61 |
11.89 | |
社会用车场用地 |
2.91 |
0.92 | ||
供应设施用地 |
2.25 |
0.71 | ||
环境设施用地 |
0.46 |
0.15 | ||
3 |
生产性配套服务设施 |
|
3.11 |
1.00 |
其中 |
行政办公用地 |
0.46 |
0.15 | |
文化设施用地 |
0.40 |
0.13 | ||
商业用地 |
1.04 |
0.33 | ||
商务用地 |
0.37 |
0.12 | ||
娱乐康体用地 |
0.84 |
0.27 | ||
产业总用地面积 |
197.39 |
62.38 |
序号 |
名称 |
起止点 |
长度(m) |
宽度(m) |
断面形式 |
建设类型 |
性质 |
备注 |
1 |
1号路 |
南至北规划界限 |
11878 |
18 |
2—14—2 |
改造 |
主干道 |
G320 |
2 |
2号路 |
1号路至高速扎道口 |
432 |
18 |
2—14—2 |
现状 |
主干道 |
|
3 |
3号路 |
4号路至规划边界 |
889 |
11 |
2—7—2 |
新建 |
次干道 |
|
4 |
4号路 |
1至1号路 |
921 |
11 |
2—7—2 |
改造 |
次干道 |
|
5 |
5号路 |
1至4号路 |
134 |
9 |
1—7—1 |
部分新建 |
次干道 |
|
6 |
6号路 |
3至3号路 |
663 |
9 |
1—7—1 |
新建 |
次干道 |
|
7 |
7号路 |
1至39号路 |
242 |
9 |
1—7—1 |
新建 |
次干道 |
|
8 |
8号路 |
1至2号路 |
4319 |
11 |
2—7—2 |
部分新建 |
次干道 |
|
9 |
9号路 |
8至8号路 |
1024 |
9 |
1—7—1 |
新建 |
次干道 |
|
10 |
10号路 |
1至8号路 |
703 |
11 |
2—7—2 |
部分新建 |
次干道 |
|
11 |
11号路 |
1至1号路 |
1993 |
9 |
1—7—1 |
新建 |
次干道 |
|
12 |
12号路 |
8号路至规划界限 |
878 |
9 |
1—7—1 |
部分新建 |
次干道 |
|
13 |
13号路 |
1至规划界限 |
670 |
9 |
1—7—1 |
新建 |
次干道 |
|
14 |
14号路 |
1号路至规划界限 |
807 |
11 |
2—7—2 |
现状 |
次干道 |
|
15 |
15号路 |
14号路至规划界限 |
653 |
9 |
1—7—1 |
新建 |
次干道 |
|
16 |
16号路 |
1至1号路 |
1010 |
11 |
2—7—2 |
新建 |
次干道 |
|
17 |
17号路 |
1至1号路 |
806 |
9 |
1—7—1 |
新建 |
次干道 |
|
18 |
18号路 |
1至1号路 |
293 |
9 |
1—7—1 |
新建 |
次干道 |
|
19 |
19号路 |
1至1号路 |
462 |
9 |
1—7—1 |
新建 |
次干道 |
|
20 |
20号路 |
1至1号路 |
798 |
9 |
1—7—1 |
新建 |
次干道 |
|
21 |
21号路 |
1至1号路 |
567 |
11 |
2—7—2 |
新建 |
次干道 |
|
22 |
22号路 |
21至21号路 |
435 |
7 |
7 |
新建 |
支路 |
|
23 |
23号路 |
1至21号路 |
216 |
7 |
7 |
新建 |
支路 |
|
24 |
24号路 |
21至21号路 |
425 |
7 |
7 |
新建 |
支路 |
|
25 |
25号路 |
1至16号路 |
179 |
7 |
7 |
新建 |
支路 |
|
26 |
26号路 |
1至16号路 |
110 |
7 |
7 |
新建 |
支路 |
|
27 |
27号路 |
1至16号路 |
81 |
7 |
7 |
新建 |
支路 |
|
28 |
28号路 |
1至16号路 |
113 |
7 |
7 |
新建 |
支路 |
|
29 |
29号路 |
1至16号路 |
104 |
7 |
7 |
新建 |
支路 |
|
30 |
30号路 |
1至13号路 |
200 |
9 |
1—7—1 |
新建 |
支路 |
|
31 |
31号路 |
1至8号路 |
142 |
7 |
7 |
现状 |
支路 |
|
32 |
32号路 |
1至8号路 |
75 |
7 |
7 |
现状 |
支路 |
|
33 |
33号路 |
1至8号路 |
116 |
7 |
7 |
现状 |
支路 |
|
34 |
34号路 |
11至11号路 |
332 |
7 |
7 |
新建 |
支路 |
|
35 |
35号路 |
11至11号路 |
348 |
7 |
7 |
新建 |
支路 |
|
36 |
36号路 |
9至37号路 |
67 |
7 |
7 |
现状 |
支路 |
|
37 |
37号路 |
8号路至规划界限 |
689 |
7 |
7 |
现状 |
支路 |
|
38 |
38号路 |
1号路至规划界限 |
1659 |
7 |
7 |
现状 |
支路 |
|
39 |
39号路 |
3至38号路 |
281 |
7 |
7 |
新建 |
支路 |
|
编号 |
用地规模(平方米) |
分类 |
车位(个) |
所在区域 |
1 |
3242.0 |
专用货运停车场 |
50 |
屯州产业片区 |
2 |
1850.0 |
综合社会公共停车场 |
小型车位65 |
湾根产业片区 |
3 |
6908.0 |
综合社会公共停车场 |
小型车位240 |
园区管理服务中心 |
4 |
5140.0 |
综合社会公共停车场 |
小型车位90 |
屯州产业片区 |
货运车位40 | ||||
5 |
5296.8 |
综合社会公共停车场 |
小型车位90 |
屯州产业片区 |
货运车位40 | ||||
6 |
4668.9 |
综合社会公共停车场 |
小型车位165 |
岑松生活片区 |
合计 |
26275.7 |
|
小型车位650货运车位14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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