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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河工业园区工业污水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众参与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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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现将“剑河工业园区工业污水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如下:

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gyxvcIy_Js5NPKgomE0Dqw

提取码:JhWs

纸质报告书查阅请到贵州轻元素环保咨询有限公司查阅。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剑河工业园区工业污水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周边个人和团体。

公众调查意见表下载连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征求公众意见提交:

联系人:田工  电话:15285013280邮箱:348133863@qq.com;

公示期限: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贵州锦绣苗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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