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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河县智慧交通枢纽中心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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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贵州省《关于开展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黔维稳〔2014〕4号)《黔东南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第三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指导实施意见》(黔东南州维稳办发〔2017〕5号)等文件要求,为切实履行公众参与、征求公众对重大工程项目实施的建议、意见和诉求,对剑河县智慧交通枢纽中心项目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详细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剑河县智慧交通枢纽中心项目

2.建设地点:剑河县仰阿莎街道沪昆高速剑河出口东南侧。

3.建设内容及规模:总规划用地面积14564.08平方米(其中:客运站地块面积11523.12㎡、公交车站地块面积3040.9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838.57平方米,主要内容含建设客运大楼7115.38平方米、公交车站站房560平方米、营运车检测棚48平方米、门卫室22.50平方米、公厕44.06平方米、客运大楼架空层3048.63平方米、停车位118个,边坡支护工程、室外附属设施工程及购置相关设备设施等。

4.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6906.16万元;资金来源:申请上级补助资金、银行融资及企业贷款。

5.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6.建设期限:24个月。

二、项目可能存在的影响

本项目的实施可能产生对当地的交通运行、人群出行成本产生影响;对当地经济与社会综合发展方面影响;对环境、公共安全等方面的影响;对项目建设场地内及周边群众、商贩、企事业单位生产生活等方面产生影响。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方式及期限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建设场地内及周边可能受项目实施影响的群众及企事业单位人员等。

2.征求公众意见的方式:公示期间,群众企事业单位人员可以通过电话与评估主体单位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单位联系,提出对重大工程项目实施的建议意见及其他相关诉求。

3.公示起止时间: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2024年11月11日-2024年11月17

四、公众参与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剑河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燚           联系电话:13638062942

编制单位:贵州丰禾同创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国波   联系电话:15285649684    电子邮箱:13793869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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