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现将“剑河工业园区工业污水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如下:
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链接:https://pan.baidu.com/s/1mpmzug7idPuXR4gX1YGZew
提取码:JhWs
纸质报告书查阅请到贵州轻元素环保咨询有限公司查阅。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剑河工业园区工业污水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周边个人和团体。
公众调查意见表下载连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征求公众意见提交:
联系人:田工 电话:15285013280 邮箱:348133863@qq.com;
公示期限: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贵州锦绣苗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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