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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居住证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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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居民居住证办理



设定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


申请条件

公民在常住户口所在地县、市范围以外的城市、城镇暂住三日以上的







申请材料

1.书面申请;

2.居民身份证;

3.申办人持相关材料(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特殊环节


办理流程

部流程




申请人向居住地派出所递交申请——派出所受理——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户籍窗口审核登记时间,符合办理条件的予以办理贵州省居住证——向申办人发放贵州省居住证




外部流程

填写申请人基本信息——上传申报信息——办理方式(窗口办理、邮寄办理)


办理人员



各派出所社区民警治安户籍窗口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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