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中小学、幼儿园: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财政厅、发改委《关于印发贵州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扶持及管理办法的通知》(黔教民办法〔2019〕91号)、《剑河县教育和科技局剑河县发展和改革局剑河县财政局剑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剑河县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扶持及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剑教科联通〔2023〕2号)文件精神,我县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工作经各民办幼儿园自愿申报,剑河县教育和科技局收到6所民办幼儿园提交的申报材料,经组织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管理工作组进行材料初审,从资质条件、办园条件、师资条件、收费条件、管理规范、保教质量等方面进行实地检查评估,经认定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9月3日至2023年9月7日,公示期满,期间对公示名单没有异议。现认定剑河县清水江畔幼儿园、剑河县中心幼儿园、剑河县快乐宝贝幼儿园、剑河县大风车幼儿园、剑河县右脑开发幼儿园、剑河县金色摇篮幼儿园为我县2023年度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希望通过认定的幼儿园再接再厉,逐步提升办园水平,改善办园条件,提高保教质量,为我县学前教育事业作出新贡献。
剑河县教育和科技局
2023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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