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
根据《关于举办2025年黔东南州“百万师生阳光体育运动”校园足球三级联赛”暨青少年足球锦标赛的通知》,2025年州级比赛方式调整为小组赛和决赛,为选拔出我县队伍参加今年10月份的小组赛,现将《2024年“百万师生阳光体育运动”校园足球三级联赛周末联赛竞赛规程》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剑河县教育局
2024年9月11日
2024年“百万师生阳光体育运动”校园足球
三级联赛周末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剑河县教育局
二、承办单位:城关第五小学、第四中学、剑河民中
三、比赛时间:2024年9月21-22日、9月28日
四、比赛地点:
小学组:城关第五小学
初中组:第四中学
高中组:第二中学
五、参赛学校
城区有足球场地学校必须组1个男、女队参赛,乡镇有足球场地学校积极参赛。
六、参赛办法
(一)人数规定
各队设领队1人、工作人员1人、队医1人、教练员2人。高中男女、初中男女组运动员不超过26名,小学男女组运动员不超过20名。全体参赛人员必须经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其身体健康,并在县级保险公司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方能参赛。
(二)年龄规定
1.高中男女组必须是200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具有正式高中阶段学籍的在校在册学生;
2.初中男女组必须是 2009年1月1日至 2012年12月 31日出生的具有初中阶段正式学籍的在校在册学生;
3.小学男女组必须是 2012年1月1日至 2014年12月 31日出生的具有小学阶段正式学籍的在校在册学生;
4.参赛运动员户籍须是黔东南州范围内学生或学籍在剑河县 6个月以上的外籍户口学生。参赛运动员须出具第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无效),否则不得参赛。
(三)参赛队伍规定: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来自同一所学校。
(四)运动员仪容、行为规定: 必须仪表端庄,服装整洁,不得留长发、染发、烫发、不准剃光头,不化妆,不得佩戴首饰 (含护身符),不准纹身,不准穿拖鞋,男生不准打赤膊,女生不准穿暴露装;举止文明,不说脏话。
七、竞赛办法
各组采取循环赛进行,每个组别设1名裁判长,小学组裁判长潘年美;初中组裁判长欧宏鑫;高中组裁判长刘达。各组裁判长负责招募裁判员组织比赛。
八、决定名次
(一)每场必须决出胜负,如全场比赛结束时为平局,则直接以罚球点球决出胜负,以罚点球的办法决出胜负,胜队得2分,负队得1分。
(二)每队胜一场得3分,平一场(点球获胜队得2分,负队得1分),负一场得0分。
(三)如果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依下列顺序排列名次:
1.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2.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3.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进球多者,名次列前;
4.积分相等队在全部比赛中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5.积分相等队在全部比赛中进球多者,名次列前;
6.积分相等队之间公平竞赛积分较少者名次列前,根据公平 竞赛积分办法,得红牌一张负3分,黄牌一张负1分,因两黄所得红牌负2分;
7.以上仍然相同,则通过抽签决定名次。
九、竞赛规则及有关规定
(一)执行中国足协最新审定《足球竞赛规则》。
(二)比赛穿皮面胶钉鞋或布面胶钉鞋,小学组使用4号球, 其他组使用5号球。
(三)小学组采用8人制,上下半场各30分钟,中场休息不超过15分钟。初、高中各组采用11人制,上下半场各40分钟,中场休息不超过15分钟。
(四)每场比赛前20分钟,教练员必须将填报的运动员名单(含替换球员)提交第四官员。十一人制每场比赛允许填报9名替补队员,但只可以替换5名队员(全场比赛可替换队员3次,中场替换不计入换人次数)。八人制每场比赛允许填报7名替补队员,但只可以替换5名队员(全场比赛可替换队员3次,中场替换不计入换人次数)。被替换下场的队员不得重新被换上场。
(五)运动员在比赛中被裁判出示红、黄牌在整个比赛中期间有效,一张红牌或累计两张黄牌,自然停止下一场比赛。(赛区纪律委员会如有追加处罚除外)
(六)各队须准备深、浅颜色比赛服各一套、穿着颜色一致的长袜,守门员服装、长袜必须与场上队员及裁判员服装有明显区别。比赛队员的姓名、号码必须与报名单相符,否则不得上场比赛;场上队长袖标自备(6厘米宽),紧身裤、紧身衣必须与球衣、球裤颜色一致;上场队员一律不准有怪异发型、染发、使用和佩带可能危及其他队员的装备或任何物件(包括戒指、手表、项链、发饰等)或留有过长指甲的队员须修剪平整方能上场比赛。上场队员必须佩戴护腿板。
十、录取名次及奖励
(一)小学男女组取前二名颁发奖牌和奖状,其余队伍颁发体育道德风尚奖奖牌;初中男女组取前二名颁发奖牌和奖状,其余队伍颁发体育道德风尚奖奖牌;高中男女组取前一名颁发奖牌和奖状,其余队伍颁发体育道德风尚奖奖牌。
(二)各组别设男女队优秀运动员奖2名、最佳守门员奖2名、最佳射手奖2名、优秀指导教师奖10名,优秀裁判员奖8名。
十一、参赛经费
各参赛队比赛前后产生的所有费用由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支付,代表我县10月份参加州级小组赛中产生的住宿费、交通费等费用由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按相关财务规定据实报销。
十二、报名
1.请各参赛队务必于2024年9月18日前将参赛运动员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运动员资格审查信息汇总表、报名表报青少年活动中心审核。
2.比赛前将保险单、体检表、免责协议书、参赛承诺书、赛风赛纪责任书报青少年活动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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