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州教育大会精神和《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黔东南州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建设特色教育强州行动计划(2025-2027年)》(黔东南党办通〔2025〕7号)的通知,结合我县实际,县教育局起草了《剑河县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建设特色教育强县行动计划(2025—2027年)(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5年9月6日前将意见和建议(签字盖章纸质版或扫描件)反馈至剑河县教育局办公室(邮箱:jhxjyjgzh@163.com ,邮编:556400,联系电话:0855-5221270)。
附件:剑河县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建设特色教育强县行动计划(2025—2027年)
剑河县教育局
2025年8月6日
剑河县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建设特色教育强县行动计划(2025—2027年)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州教育大会精神,加快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建设特色教育强县,根据《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到2027年,基本建成教育强县。教育普及水平持续巩固提升,高质量教育体系初步形成,教育布局结构与经济社会和人口高质量发展需求更加契合,优质教育资源扩充机制更加健全,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的格局基本形成,职业教育学校布局更加合理,教师严管厚爱机制更加健全,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质量达全省、全州平均水平。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学前教育质量提升行动计划。巩固推进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创建成果,实施学前教育资源优化提质工程,优化普惠性资源结构,合理增加人口流入地区公办幼儿园学位供给,落实和完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扶持政策。完善以省州县级示范幼儿园为龙头、乡镇中心幼儿园为骨干、村级幼儿园为基本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网络。探索推进集团化办园,持续加强优质园建设和薄弱园提升,规范幼儿园办学行为,落实科学保教要求,全面提升保教质量。落实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制度,及时拨付幼儿园保教费,合理制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补助标准,逐步提高学前教育财政支持水平。到2025年、2026年、2027年,全县学前教育毛入园率分别达到94%、94%以上、95%。
(二)实施中小学教育质量提升行动计划。加快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优化中小学教育资源布局。加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提升乡镇寄宿制学校、乡村小规模学校办学水平。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大力培育义务教育公办强校及民族地区基础教育质量提升行动计划项目学校。提升依法治教和学校治理水平。推进集团化办学和学区化管理改革,提升教研赋能成效,加强薄弱学校课程与学习资源建设。持续巩固“双减”成果,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课程,推进思政课程建设,落实“三全育人”,强化科学教育,加强和改进实验教学管理,实施青少年读书行动和义务教育教学质量提升行动。建立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落实好县域普通高中振兴计划,积极争取扩大高中阶段教育学位供给,有序扩大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全力推动剑河民族中学省级二类示范性普通高中创建,把县第二中学打造成为省级民族特色示范性普通高中,探索建设综合高中。建立健全质量评价机制,设立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奖,试行设立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奖。加快推进教育数字化行动,提高数字教育资源服务水平。
(三)实施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加强党对职业教育的全面领导。健全人才支撑机制,强化管理队伍建设,提升治理能力和发展能力。持续推进县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提升工程。深化职普融通、产教融合。探索推进综合高中试点办学。稳步推进“3+2”“3+4”中高本贯通培养。
抓好职业教育新基建“五金”建设,推送出“五金”成果。推动职业教育课程教学与技能培训改革,实施毕业生学历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双证书”行动,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课程。强化教学常规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提高升学就业质量,大赛成绩年年有提升。升学与就业并重,到2025年、2026年、2027年,全县中职学校毕业生升学率和就业率分别达到80%、85%、88%和92%、94%、95%。
(四)实施教师队伍强基固本行动计划。强化教师严管和厚爱,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健全师德师风治理长效机制,严格执行公务活动全面禁酒的有关规定,严格落实《关于剑河县教育系统工作人员工作日严禁饮酒的通知》,禁止饮酒后进入校园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严格落实从业禁止制度和教职工准入查询制度。强化各方联动,全力提升教师职业社会地位,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维护教师合法权益,统筹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大力减轻教师负担。全面推进“县管校聘”管理改革,落实“优师计划”,加强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毕业生人才引进力度,突出“组团式”帮扶优势,全面提高教师梯队培养能力。深入实施“国培计划”和“省培计划”,突出重点领域实施整县推进培训。强化教师学历提升,为幼儿园、小学重点培养本科及以上学历教师,推进中学教师研究生学历占比逐步提升。
三、保障措施
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不断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教育领导体制。加强县级统筹,充分发挥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作用,推动各成员单位和县级相关部门协调解决特色教育强县建设重点工作。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建设特色教育强县作为重大战略任务,定期专题研究。县教育局要牵头制定各项行动计划和重点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确保目标任务按期实现。各级机构编制、发展改革、科技、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协调联动,在资源布局配置、经费保障、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等重大事项中做到及时响应、信息互通、数据共享,合力支持教育发展。要坚持正面宣传引导,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教育事业发展的浓厚氛围。
附件1
剑河县学前教育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适应新时代对学前教育普惠优质发展的新要求,不断增强质量意识,以《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为专业指引,促进全县学前教育质量全面提升,实现“幼有善育”工作目标,特制定本方案。
一、年度目标
2025年:夯实基础,促进提升。以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工作为主要抓手,全面完成薄弱幼儿园提质工作,落实省级基本办园标准,改善办园条件。创建省级示范幼儿园1所、州级示范幼儿园1所、县级示范幼儿园2所。使我县省级示范幼儿园达到1所、州级示范幼儿园达到4所、县级示范幼儿园达到19所。
2026年:内涵发展,提升质量。持续推进幼儿园课程建设,创新幼儿园园本教研制度和方式,健全幼儿园评价机制,规范各级各类幼儿园办园行为。1 所幼儿园通过省级示范幼儿园(三类)第一次评估,创建县级示范幼儿园1所,使我县省级示范幼儿园达到1所、州级示范幼儿园达到4所、县级示范幼儿园达到20所。
2027年:优质扩容,整体提升。实现学前教育领域短板基本补齐,优质教育资源供给持续加大,办园行为全面规范,幼小衔接深入推进,全县学前教育整体水平全面提升。争创省级示范幼儿园1所、州级示范幼儿园1所、县级示范幼儿园1所。使我县省级示范幼儿园达到2所、州级示范幼儿园达到5所、县级示范幼儿园达到21所。
二、工作策略
(一)县级统筹,强化规划指导。以教育局高质量发展为统筹,找准学前教育质量提升的发力点,做好总体规划设计,提出明确工作目标,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引导幼儿园走内涵发展之路,推动我县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
(二)破解质量难题,推动质量整体提升。强化以学前教育集团化办园为主的管理体制,增强学前教育教研指导责任区高质量发展意识,以问题为导向,以目标为引领,统筹抓好县域内幼儿园质量提升。
(三)倡导差异发展,形成新发展格局。积极倡导各级各类幼儿园基于地域实际、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实际,找准各自发展的契合点,在发展中提高质量、凝练特色、创造品质,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
三、重点任务
(一)推进机制建设,健全工作责任体系
1.强化党政教育职责。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和政府(办事处)要加强对学前教育事业的领导,定期研究学前教育质量提升工作。把学前教育工作列入本乡镇(街道)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政府(办事处)重要议事日程。规范学前教育管理,促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为适龄儿童接受学前教育提供条件和支持。(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和政府〔办事处〕)
2.健全选人用人机制。要选优配强教育管理人才队伍,严格聘用管理。探索幼儿园园长管理及激励机制,落实幼儿园聘任教师等工作人员背景审查和健康检查。(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卫生健康局)
3.健全督导评估机制。构建幼儿园质量督导评估监管体系,根据教育部《幼儿园督导评估办法》要求,完善幼儿园自评、县级督评、州级抽查的评估机制,原则上幼儿园每年开展1次自评,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每3~5年为一个周期开展督导评估。聚焦办园方向、保育质量、队伍建设、常规管理等核心内容,形成“外部评价+内部评价”的多元评价机制,促进幼儿园持续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二)提升保障能力,稳固持续发展支撑
4.强化普惠资源供给。健全与人口变化相适应的学前教育资源统筹调配机制,优化普惠性资源结构,稳步增加城区公办幼儿园学位供给,落实和完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扶持政策。保留并办好必要的村级幼儿园,妥善处置农村闲置教育资源。小区配套幼儿园办成公办幼儿园,并确保运转良好。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70%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95%以上,县域内幼儿园班额达标率达85%以上。(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和政府〔办事处〕)
5.着力保障教育经费。落实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制度,严禁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截留、滞留、挤占或挪用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补助资金。及时拨付幼儿园保教费,加强资金使用监管。落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补助,逐步提高学前教育财政支持水平。根据上级部门设置标准组织实施公办幼儿园收费工作,指导幼儿园伙食费标准工作的开展。(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
6.提高园所办园水平。加大薄弱园改造提升力度,2025年全面完成薄弱幼儿园提质工作。严格落实依法办园工作要求,通过业务培训、示范园引领、督导指导等措施提升各级各类幼儿园管理能力。进一步健全幼儿园管理制度,完善信息备案及公示制度,规范卫生保健工作。规范民办幼儿园办园行为,落实民办幼儿园准入退出机制。落实学校安全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树牢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强化“人防、物防、技防”的安防基础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全县幼儿园安全防范能力。(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公安局,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和政府〔办事处〕)
(三)加强队伍建设,驱动教育发展引擎
7.强化师资队伍建设。依法依规配齐配足各类幼儿园教职工,采取动态调配的方式,积极探索建立县域“编制池”,优化教师资源配置,采取多种渠道解决师资不足问题。持续落实公办幼儿园编内编外教师“同工同酬”,将公办幼儿园的保育、安保、餐饮等服务纳入政府购买范围。园长持证率、专任教师持证率、保育员培训合格率达100%。(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
8.提高教师师资水平。严格执行园长任职条件,落实幼儿园园长专业标准,规范园长任职资格培训管理,选优配强园长。创新培训模式,加强对幼儿园园长及骨干教师培训,落实全员培训,并做好对幼儿园新入职教师、农村教师的培训。多种形式推进优秀园长、教师流动带教机制,加大优质幼儿园优秀干部、骨干教师流动到薄弱园的力度。实施集团内教师联合培训、专项培训、联体研修,多渠道提升园所管理能力和教师专业能力。(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9.提升保育专业发展。加强保育员队伍建设,做好保育员幼儿保育职业培训,增强保育员保教意识,做到“保教结合,教养并重”。通过整体培训、分散培训等整分结合培训模式,采用集体授课、解疑教研、学习观摩、技能比赛、骨干先行等方式提升专业技能,推动保育员专业发展,激发工作热情。(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卫生健康局)
(四)深化内涵建设,确保教育质量提升
10.大力培育优质资源。持续加快幼儿园建设,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覆盖面,强化示范引领辐射作用。通过县域内优质幼儿园的示范引领,带动各幼儿园坚持保教并重原则,明晰保教管理职责,合理组织实施幼儿一日活动,科学开展保教工作,引导各级各类幼儿园由资源供给向内涵发展转变,向高质量、高品位目标前行。(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11.全力提升保教质量。依托集团化办园管理、教研指导责任区、农村幼儿园集团化管理资源中心“三个全覆盖”,形成整体联动、融合共生的学前教育发展模式。树立“一日生活皆课程”的保教理念,以游戏为基本活动,持续推进幼儿园园本课程建设,建立过程性课程评价机制,定期对课程实施效果进行评估。消除幼儿园教育“小学化”现象,开展好“幼小衔接”工作。在充分满足3-6岁入园需求的基础上,指导有条件的幼儿园举办2-3岁托班。(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卫生健康局)
12.强化教研赋能作用。由县级教研部门统筹指导,完善“县级-片区-幼儿园”三级教研网络,做到区域覆盖、整体带动,协同指导完善区域教研制度和园本教研制度,优化各级教研内容与方式,引领幼儿园树立和践行科学保教理念。通过区域、联片、园际联动等多种教研模式拓宽教研路径,以入园实地指导以及线上线下融合等方式提升教师保育教育实践能力。加强教研效果落实,深化园本教研,提升教研工作的实效性和持续性。(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四、保障措施
(一)工作机制保障
县政府办牵头会商有关部门,结合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创建实际和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牢固树立学前教育质量的整体观、全面观,健全保障机制,破解制约发展障碍,共同解决本方案实施中遇到的瓶颈问题和突出矛盾,激活幼儿园自主发展的内驱动力,构建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工作的责任体系,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资金保障
县财政局落实好学前教育工作经费保障。按规定落实学前教育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和普惠性民办园补助经费。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加强学前教育专项经费的管理及使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实施学前教育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既是贯彻落实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也是保障幼儿身心健康全面和谐发展的需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幼儿园要深刻认识实施行动计划的重要意义,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多过问,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常调度,做到目标定位准确、措施操作性强,职责清晰明了、任务责任到人,扎扎实实提升幼儿园保教工作水平。
(二)加强宣传推广,凸显工作成效。县教育行政部门要与主流媒体开展合作,对全县学前教育工作开展综合性、专题性和特色园所的宣传报道。宣传我县加快学前教育发展政策举措、工作经验,宣传各级各类幼儿园保教工作好经验、好做法,传播普及科学保教理念。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及幼儿园应加强与相关部门和社会力量的联动,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提升质量的做法和成效,建立家园社区协同育人的制度机制,引导社会树立科学的教育观、儿童观,构建良好的学前教育发展生态环境,营造全社会关心幼儿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附件2
剑河县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
为进一步适应新时代对公平优质教育的新要求,不断增强质量意识,切实加强教育管理,全面提升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更好地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实现“小县办大教育,穷县办优质教育”的发展目标,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黔东南州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精神,结合我县中小学教育发展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全面落实州级行动方案要求,推动全县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与健康成长。
2025年重点建机制,实现一年有起色。健全县、乡镇党政重教机制,教育系统选人用人机制,构建政府、部门、学校和教师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工作责任体系,健全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监测和评价机制,进一步优化城乡教育资源布局规划。
2026年重点提质量,实现两年有成效。推进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试点改革,成功培育基础教育优质学校10所,推动剑河民族中学申报二类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相关学科学业水平的优秀和良好等级力争达到50%以上。全县中、高考质量明显提升,创新拔尖人才培育有新突破。
2027年重点上台阶,教育教学质量达到全州平均以上水平。义务教育的优质学位供给大幅增加,供给结构进一步优化,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教育领域突出短板基本补齐,优质教育资源供给持续加大,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全县中考平均分位列全州前四位,高考本科上线率比2024年提高3个百分点以上,高考600分以上人数、特控上线率、本科上线率等指标稳定在全州前五位,“清北”录取有突破。
二、重点任务
(一)健全机制,压实责任链条
1.强化党政统筹机制。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每年专题研究教育工作不少于2次,充分发挥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职能作用,定期专题研究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工作,分析研判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工作形势,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问题;继续落实“县领导包保学校”制度,定期开展调研指导;建立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所辖区域内教育支持机制,营造浓厚的重教氛围;构建县教育局、中小学、教师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工作责任体系。(责任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县教育局、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和政府〔办事处〕)
2.完善选人用人机制。选优配强教育管理人才队伍,进一步畅通教育局局长和校长互通交流机制,担任局长的原则上要有中小学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经历;县教育局党组可向县委组织部门提出县管学校校长调整配备建议;探索完善教师召回制度和退出机制,对师德师风存在问题、不能竞聘上岗、考核不合格、教育教学业绩差、教师专业素养测试成绩不合格的教师,通过召回集中培训、跟岗研修等方式进行“回炉锻造”,经“回炉锻造”仍不合格的教师,按照有关程序进行转岗安排。(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中小学)
3.健全质量监测机制。健全县域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监测和评价机制;参加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的学校,相关学科学业水平的优秀和良好等级力争达到40%以上,力争县域内校际差异系数≤0.15;强化过程评价,注重增值评价,重视“进出口”对比评价,将教学质量纳入学校和校长绩效考核,权重不低于30%,突出结果运用。(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各中小学)
4.落实质量奖惩机制。试行设立县级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奖,支持中小学校高质量发展;教育教学质量严重下滑的学校,县教育局对学校校长进行约谈并取消学校及校长的评优评先资格;学校结合实际建立多元化教师、学生激励制度。(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中小学)
(二)建强队伍,激发内生动力
5.优化管理队伍。全面落实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健全发挥党组织领导作用的体制机制,及时选优、配强中小学党组织领导班子;建立中小学校长试用期制度及任期目标责任管理制度;完善校长培育机制,加大校长培训培养力度,组织中小学校长每年全覆盖培训1次以上;有计划地培养省级、州级、县级“名校长”。(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6.强化师资力量。探索建立县域“编制池”,优先保障教育系统用编;优化教师资源配置,简化人才引进程序,以高层次、急需紧缺学科教师、硕士研究生、公费教育师范生、“优师计划”毕业生补充到县城初、高中;小学重点补充本科及以上层次教师;加大中小学心理健康专任教师和思政课专任教师的配备;深入实施“强师工程”,构建“中青年教师—骨干教师—教学名师(名班主任、名校长)”的人才梯队培养模式;严格落实学校年度生均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用于教师培训。(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中小学)
7.完善教师研训体系。根据培育时代新人和基础教育课程教学改革要求,加大乡村学校、薄弱学科教师培训力度,不断创新培训方式和内容,强化教师核心素养和关键能力提升;学校丰富教育教学杂志书籍,每年布置一定的阅读任务,推动教师终身学习;健全完善县教研室、集团校、学校三级教研体系,强化对课程、教学、作业和考试评价等关键领域和重点环节研究,构建更有效的研训体系。(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各中小学)
8.推动教师有序交流轮岗。完善中小学校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机制,立足学区内、集团校内和城乡间为主实施骨干教师交流轮岗计划,加快实现县域内师资均衡配置;支持开展组团式交流,加快提升薄弱学校、农村学校办学水平;加强县域统筹,持续促进紧缺学科教师校际走教支教;建立完善新招聘教师跟岗实习制度。(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中小学)
9.抓实师德师风建设。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严格落实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把师德师风作为衡量教师素质能力的基本标准和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业绩考核、职称评聘、评优奖励、通报表扬的基本要求,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严把教师准入关口,落实教职工入职查询制度和有关违法犯罪人员从教限制制度,定期开展教职工从业限制审查;抓实抓细涉教行业风险排查,建立师德失范行为通报警示制度,实行教育全行业禁入制度。(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中小学)
10.提升教师职业认同。严格落实中小学教师减负工作制度,切实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支持学校及教师依法依规实施教育惩戒,保障教师合法权益;按规定组织开展教育系统优秀教师表扬;统筹财政预算、教育事业收入、工会经费等,保障教师每年进行1次体检;定期为教师提供心理健康讲座和心理辅导,建立教师健康档案。(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各中小学)
(三)强化管理,向规范要质量
11.加强学校内涵建设。各中小学全面修订完善学校章程、短中长期发展规划、党建规划、课程规划、教师发展规划和特色发展规划等,构建学校文化体系;开齐开足国家课程,义务教育学校在完小以上严格执行专业化排课制度,禁止包班制;优化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完善学校管理制度体系,健全科学决策、民主管理的运行机制,提升依法治教和学校治理水平。(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各中小学)
12.加强教学常规管理。抓好教育教学常规及科研常规管理,探索建立教师教学常规工作向学生家长代表开放的评价制度,实现教师多元评价;优化常态化中高考备考指导,严格按照州级印发的中高考备考指导意见,落实中高考备考经费,提高中高考备考成效;各学校要根据《义务教育课程方案(2022年版)》《义务教育课程标准(2022年版)》要求,结合《剑河县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实施方案》《剑河县村小、教学点教学常规管理指导意见》等内容要求,细化教学常规管理细则;重点抓实教学“五环节”的精细化管理,坚持落实好教学常规“周周清”制度;学区中心校、乡镇基础教育办要切实履行对村小、教学点教学常规工作的监督管理职责,做到每月定期一次再加不定期检查相结合,检查反馈要落到实处,整改落实要跟踪到位,检查结果严格量化考核,形成良好的教学常规管理机制。(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各中小学)
13.强化教研赋能作用。按照《贵州省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教研工作助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推动县、校两级教科研机构队伍建设,努力保障县教研室专业人员不低于25人;做好县教研室、教研员和学校教研“10个1”工作,切实加强能力建设;各学校要重视校本教研落到实处,每周各学科要开展有效的集体备课,制定《校本教研评价与奖励办法》,把校本教研评价与教师奖惩、职务评聘、职称晋升、业务进修等结合起来,推动校本教研向纵深发展,以有效的教研管理促教师专业成长;积极开展常态化教学视导工作和形式多样的教研活动;实施县教研室教研员联系包保学校制度。(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教育局、各中小学)
14.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构建校家社协同育人机制,健全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体系,完善五育并举融合机制;推进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试点改革;建立“体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专项技能”的学校体艺教学模式,深化青少年竞技体育人才培养,全力推进青少年足球人才培养和“班超”试点工作;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学校建设;建立完善县级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体系和学生心理健康监测、干预、治疗体系,全面强化学生心理健康工作;建立多元化学生激励机制,按照品德发展、学业成绩、技能发展、社会参与、行为养成、自主发展、劳动与社会实践等增设学生奖项,如学业成绩有学科优秀奖、学习进步奖,技能发展包括运动技能、艺术技能发展奖等。(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各中小学)
(四)强化保障,夯实发展基础
15.科学优化布局调整。优化城乡基础教育资源配置,新增教育资源主要向城镇布局,保留并办好必要的村小和教学点,建立同人口变化相协调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供给机制;积极争取教育项目资金支持基础教育学校建设,提升学校办学条件;持续实施乡镇标准化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项目建设,增强乡镇寄宿制学校就读吸引力和乡村小规模学校办学保障水平,促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大城镇学位供给,推进城关七小建设使用、县第六中学力争建成,缓解“大班额”,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划片免试就近入学;深化集团化办学,全面实施“县管校聘”改革工作,推进全县中小学布局调整更加优化。(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
16.着力保障教育经费。严格落实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制度,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核定中小学保安、宿管员和食堂工勤人员人数,逐步提高工资待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要会同县教育局核定中小学绩效工资总量,提高奖励性绩效工资在绩效工资总量中的占比,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在义务教育阶段现有绩效工资总量基础上提高25%,分别向义教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中层干部、班主任、工作量大的和教育教学质量突出的教师倾斜;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工资收入水平。(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7.大力培育优质资源。开展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深入推进“贵州省民族地区基础教育质量提升行动计划”项目建设,创品牌树标杆,充分发挥六所项目学校的引领带动作用;大力培育义务教育公办强校,不断扩大优质学校总量;持续深化教育“组团式”帮扶;持续推进“强县中”建设,有序扩大高中招生规模,优化高中学科特长生招生方案;注重小初、初高教学衔接;聚焦英语、数学、物理等薄弱学科建设,加强学科培优基地建设;推进“数学强基计划”和高中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三年行动。(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教育局、县自然资源局)
18.增强风险防控能力。健全控辍保学常态化长效机制,落实学校安全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专项行动和长效机制有机结合,补齐全县中小学安全防范短板,进一步提升安全防范能力。强化“人防、物防、技防”的安防基础能力建设,保证学校安全经费投入,持续补齐“4个100%”,确保全面达标。(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妇联)
(五)深化改革,提升育人质量
19.推进人工智能助力教育变革。加强人工智能等前瞻布局
推动学科专业数字化升级和科研范式变革,推动课程、教材、教学数字化变革;支持鼓励教师将新技术融入教育教学实践,充分运用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云平台、贵州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黔东南智慧教育云平台等平台资源开展二次备课,打造直观生动的课堂,提升课堂教学效率;加大在智慧课堂、双师课堂、智慧作业、线上答疑、网络教研、个性化学习和过程性评价等方面的融合应用;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加大对省级数字化转型试点校的投入。(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各中小学)
20.建立健全新技术应用激励制度。学区以上中心校、各中学要制定教师信息数字化运用于教育教学的相关制度,推广融合创新应用优秀案例,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广泛共享,提升教师教学信息化运用水平,不断提高课堂教学质量。(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各中小学)
21.推进课堂教学改革。优化课堂质量促进教学质量提升,各学校在充分调查分析的基础上,制定学校课堂教学改革方案,明确课堂教学改革的核心理念、操作点、模式、关键环节,明晰优势学科创建发展和薄弱学科教学改进目标任务;建立健全推进课堂教学改革的配套考核评价制度。(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各中小学)
22.积极引进应用优秀教育教学成果。注重启发式、互动式、探究式、任务式、案例式教学,突出学生参与,落实思维训练,重视活动体验,有不少于三个学科开展教学改革研究探索;主动学习和借鉴县域内外课堂教学改革成效显著的成果经验,结合实际引进近年获国家、省一等奖以上的优秀教学成果案例。(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各中小学)
23.推进小班化教学改革。班额人数在25人以下的义务教育阶段乡村学校要开展小班化教学改革探索工作,学校制订实施配套推进方案,从课堂教学模式、班级管理、作业布置与批阅等方面进行小班化教育教学探索。如,制定并执行课堂规则,学会用眼神、肢体语言管理学生,给每个学生提供表现、表达机会,关注并表扬学生的良好表现,落实阅读指导、作业面批、充分交流等教学方式。(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各中小学)
24.开展“分层走班”教学试点。落实因材施教理念,尝试在小学、初中阶段部分年级、班级语文、数学、英语等学科中实施分层走班式教学;学校结合实际,做好统筹安排,建立相应的评价考核制度;各学科教师要满足学生的个性化学习需求,促进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形成分层走班的管理模式、教学范式和评价方式,努力促进整体学生学业成绩的进步。(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各中小学)
25.重视学生课外阅读建设。学校、教师要定期向学生推荐阅读书目,小学生每天课外阅读至少半小时、中学生每天课外阅读至少1小时;指导学生用好在校晨读、阅读课、睡前半小时、晚自习前等黄金时间进行阅读;各学校要努力创建环境优雅、期刊书籍丰富、适合学生开展活动的学生阅览室;组织主题读书活动,组建学生阅读社团,举办丰富多彩、主题鲜明的读书活动,用各种方式引导学生多读书、读好书、善读书。(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各中小学)
26.建设多样化学生社团。组建有基础学科学习拓展、民族民间文化、体艺教育、综合实践活动等,融技能训练、特长培养、社会实践为一体的学生社团或课外兴趣小组,其数量不少于学校班级数的三分之二,同一项目(内容)可以有多个社团小组);学生每周均能参加活动,社团学习成果(学生作品、优秀作业)在校园得到充分展示,形成较为丰富的文字成果和物化成果,丰富校园文化建设。(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各中小学)
三、保障措施
县委、县政府全面加强对中小学教育教学提质工作的领导,构建责任落实体系,细化年度目标任务,明确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确保三年行动计划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县教育局成立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提升行动工作组,牵头会商有关部门,做好行动方案的统筹推进和督促指导;各有关县直部门依据职能职责,做好行动方案涉及的政策、资金、项目对上争取和对下支持工作;县财政局要按规定履行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保障好本级应匹配的资金,把教育作为县财政支出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严格落实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支出“两个只增不减”要求,保障教师外出学习提升、教研教改、师生激励等与质量提升密切的经费优先支出,确保财政教育资金按时足额拨付;学校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按“收支两条线”管理,全额安排学校使用,保障学校正常运转;争取教育基金会资金支持,设立教育质量奖励专项资金,对高考、中考、小升初取得优秀成绩和明显进步的学校、教师个人给予奖励。
附件3
剑河县职业教育提质培优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进一步坚持职业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重要组成部分的发展定位,以服务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促进高质量就业为导向,坚持立德树人、德技并修,推进校企合作、产教融合、职普融通、育人方式创新发展,提升职业教育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围绕“一年建机制、两年提质量、三年上台阶”工作思路,全面提高职业教育质量。
2025年重点建机制。健全党政主导职业教育人才资源开发机制、教师综合能力提升机制、教育教学质量监测和评价机制,完善学校内涵管理提升机制,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支撑职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职业技能赛事、教学成果转化。实现职校基础夯实、潜力凸显的目标。
2026年重点提质量。职校办学条件全面达标,育人环境全面优化;教师结构更加合理,“双师型”教师比例高于专业教师总数的50%;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程度深化,职业教育与产业发展更加匹配;中职学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4%以上。
2027年重点上台阶。职业教育导向性成果明显提升,打造省级以上“金专业”1个、“金课程”1门、“金教师”2名、“金教材”1项、“金基地”1个;大赛成绩年年有提升。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5%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强化要素保障,优化办学条件
1.健全党政主导机制。加强党对职业教育的全面领导。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务必将发展职业教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履行实施职业教育的义务,参与、支持和开展职业教育,定期研究职业教育发展过程中的困难与问题,及时补齐发展过程中的短板。(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和政府〔办事处〕)
2.健全人才支撑机制。依托教育人才“组团式”帮扶平台,加强职校领导班子和领导能力建设,选优配强学校领导班子,着力提升职校干部队伍的治理能力和发展能力,推进职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弘扬教育家精神,助力职业院校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教育局)
3.健全质效监测机制。常态化开展职业学校教学视导、质量分析,有效推动学校教学质量、教学成果、实习实训、升学就业、社会服务等进一步提升。(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4.健全质量奖励机制。按规定对在技能大赛、教学科研、办学成效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对学生在科创成果、能工巧匠、发明专利等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予以奖励。支持学校成立奖励基金(在贵州省教育发展基金会中设立职业教育奖励基金),对在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进行奖励。(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5.强化风险隐患管控。落实学校安全责任制,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常态化开展校园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守牢职业教育领域意识形态工作防线。加强学校招生培训、资助补助、实习实训、升学就业等指导和管理。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婚育观念。(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和政府〔办事处〕)
6.推进办学条件提升。按照《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扎实推进职校办学条件提升工程,加强职校2#运动场、4#学生宿舍和2#食堂等工程基础建设,力争达到省级强基中职学校标准。探索推进综合高中试点学校建设。(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发展改革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强化队伍建设,优化结构调整
7.加强教师交流培养。优化中等职业学校师资与专业教学匹配度,发挥专业人干专业事的优势。加大师资培训投入,开展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培训,注重年轻干部培养培训,构建合理的老中青管理梯队。扩大与粤港澳大湾区职业教育交流合作,每年选派管理队伍、教学人员到东部地区优质职业院校跟岗学习、挂职锻炼。(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教育局)
8.加强教师能力提升。依据《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及相关政策,按照生师比不低于20:1的标准核定教师员额。学校“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总数的比例高于50%。鼓励学校教师与企业技能人才互动交流,提高学校人才培养与企业岗位需求的适应性。定期举办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技能竞赛,提升教师专业素养。大力培养“金师”,提高优秀教师示范引领作用。(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9.强化专业能力建设。优化专业设置,有效对接地方产业发展,打造“金专业”。鼓励职校结合地方产业发展需求,开设地方特色专业。推行跨县域专业招生,合理制定招生计划,满足学生因需选校需求。(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
10.优化人才培养模式。严格按照《关于组织做好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等要求,制(修)定人才培养方案。坚持面向市场、服务发展的办学方向。升学和就业并重,健全德技并修、工学结合育人机制。稳步推进“3+2”“3+4”中高本贯通培养,构建人才培养“立交桥”。强化“三全育人”,落实课程思政建设,强化心理健康教育与职业规划指导,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才培养体系。(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三)强化内涵发展,彰显办学特色
11.强化教学常规管理。规范教学行为,开齐开足国家课程,鼓励使用新型活页式、工作手册式教材。落实教学培养目标,打造优质课堂。深化“三教改革”,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完善“岗课赛证”综合育人机制。推动现代信息技术与职业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提高教学质量。(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12.强化教研支撑能力。按专业积极参加全州职业教育教研联合体,完善科研管理制度,搭建科研管理平台,强化过程管理和结果应用。鼓励校企共建研发基地,促进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为企业提供技术咨询与服务,助力企业发展。(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13.做强职业技能赛事。职校坚持每年举办校级技能大赛,正确处理技能竞赛与学生全面培养的关系,提高以赛促学、以赛促改、以赛争资的能力。(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职校)
14.深化产教互动融合。紧扣产业升级和技术变革新趋势,积极培养新能源汽修、民族文化、大健康、旅游等重点产业紧缺人才。探索地域特色学徒制和“订单班”人才培养,引导企业参与人才培养,共建教学资源。学校通过校企合作、技术服务、社会培训、自办企业等所得收入,按规定作为校级教育教学质量奖励基金。(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党对职业教育的全面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
(二)要持续加大职业教育投入,按规定落实生均财政拨款制度,加强现代职业教育专项经费管理使用,优化专款专用支付方式,提高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拨付率。
(三)要全力解决实现预期目标的保障要素和职业教育质量提升中的重大问题,推动本方案落地见效。
附件4
剑河县教师队伍强基固本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强化对教师队伍的严管厚爱,打造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家精神的重要指示,加强优化教师资源配置,引导教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提升教师履职和教学能力,推动教师专业化水平、职业满意度跃升。
到2027年,开展“整县推进”县域培训全覆盖,学科全覆盖,大力培养省级、州级、县级骨干教师,培育一批教学领军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力争全县中小学正高级职称达到8人。
二、工作措施
(一)强化党建引领,全面夯实教师队伍发展根基。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牢掌握党对教师队伍建设的领导权,严格落实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强化党组织书记“双带头人”培育,注重选拔党性强、懂教育、会管理、有威信、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的优秀党员干部担任学校党组织书记,每年对学校党组织书记开展1次全覆盖培训。县委教育工委每年定期听取学校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汇报。(责任单位:县委教育工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县教育局)
(二)强化教师选聘,全面构建素质精良教师队伍。保障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全面达标,严格按照班师比与生师比相结合和学科要求及时配足配齐教职工,严禁挤占、挪用、截留编制和有编不补。全面推进“县管校聘”管理改革。“造血”和“输血”并举,落实“特岗计划”“优师计划”,加强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毕业生、“985”“211工程”大学毕业生及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人才引进,突出教育“组团式”帮扶优势,引进更多名师名校长,为帮扶人才提供必要生活和工作条件。(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
(三)强化培训质效,全面提高教师教学专业水平。深入实施“国培计划”“省培计划”和“州培计划”,选派全县10%的教师参与国家级、省级和州级培训项目,确保完成县级教师全员培训任务。同时,加强跨学科学习,拓宽教师知识视野。每年组织新任教师完成不少于40学时或5天的岗前业务培训,重点强化新招聘“特岗教师”及乡村教师的专项培训,确保培训实效,助推教师成长。(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四)强化队伍建设,全面加强教师人才梯队建设。强化教师学历提升,鼓励幼儿园和小学教师通过成人高考、自学考试、开放教育等方式提高到本科及以上学历,初中和高中教师逐步提升到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保障教师学历提升的学习时间,并将其纳入继续教育学时统计,按规定落实学历提升后的待遇保障。重点为幼儿园和小学培养本科及以上学历教师,推动中学教师研究生学历占比稳步增长。每年培养一批县级名师名校长及骨干教师,充分发挥名优教师的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完善教科研工作体系,确保县级教研机构人员规模不低于25人。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定期对学校管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开展调研,建立校级行政管理干部后备库,构建中小学校长梯队培养体系,为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人才支撑。(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
(五)强化队伍管理,完善健全师德师风建设机制。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健全师德师风治理长效机制,严格落实从业禁止制度和教职工准入查询制度,完善师德违规查处联动机制,严查师德违规突出问题。严格执行公务活动全面禁酒的有关规定,禁止饮酒后进入校园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严禁教职工参与赌博。坚决抵制消极懈怠、职业倦怠等现象,严格落实教学常规管理、年度考核等有关规定。(责任单位:县纪委县监委机关、县委组织部、县教育局、县公安局)
(六)强化政府保障,加大教师队伍建设投入力度。加强教育经费保障,将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教育投入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健全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长效保障机制,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对具有正高级职称的教师,按照相关政策发放人才津贴。积极争取通过财政预算和社会力量设立教育教学质量奖,对在教学、科研、竞赛指导等方面表现突出的教师按规定给予奖励。统筹财政预算、教育事业收入、工会经费等,保障教师全员体检、工会福利和困难教职工慰问等经费。(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总工会)
(七)强化各方联动,全力提升教师职业社会地位。县内旅游景点,中石化、中石油等加油站,通信网络公司,公交运营单位等给予教师优惠;鼓励对教师医疗服务提供方便,开展面向教师的健康宣教等。维护教师教育惩戒权,支持教师积极管教。统筹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精简督查检查考核事项,大力减轻教师负担,为教师静心从教创造良好条件,维护教师合法权益。加强对优秀教师激励奖励,按有关规定开展县级优秀校(园)长、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表扬(表彰)。用好新媒体等渠道,拓展教师宣传阵地,加大优秀典型选树宣传力度,推进全社会涵养尊师文化,着力营造尊师重教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发展改革局、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融媒体中心)
三、保障措施
充分发挥县委教育工委统筹协调作用。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将教师队伍建设作为重点工作予以优先保障。要定期分析情况、研判形势,聚焦突出问题谋划解决措施。健全完善教育、机构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等有关部门协调联动运行机制,为教师队伍建设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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