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剑河县“双减”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中小学:
《剑河县“双减”工作实施方案》经局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剑河县教育和科技局
2021年8月23日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切实提升学校育人水平,持续规范校外培训,有效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以下简称“双减”),根据中办发[2021]40号《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县中小学和校外培训机构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眼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坚决防止侵害群众利益行为,构建教育良好生态,有效缓解家长焦虑情绪,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二、工作原则
坚持学生为本、回应关切,遵循教育规律,着眼学生身心健康成长,保障学生休息权利,整体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与期盼,减轻家长负担;坚持依法治理、标本兼治,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加强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坚持政府主导、多方联动,强化政府统筹,落实部门职责,发挥学校主体作用,健全保障政策,明确家校社协同责任;坚持统筹推进、稳步实施,全面落实国家关于减轻学生过重学业负担有关规定,对重点难点问题先行试点,积极推广典型经验,确保“双减”工作平稳有序。
三、工作目标
1.学校方面:教育教学质量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作业布置更加科学合理,学校课后服务基本满足学生需要,学生学习更好回归校园。
2.校外方面: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全面规范。学科类校外培训各种乱象基本清消除,校外培训热度逐步降温。
四、学校“双减”工作职责任务
1.学校要完善作业管理办法,加强学科组、年级组作业统筹,合理调控作业结构,确保难度不超国家课标。实现“三提高一减压”即“提高作业管理水平;提高课后服务水平;提高学校教学质量;大幅压减考试次数。建立作业校内公示制度,加强质量监督。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
2.压总量。学校要确保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家庭书面作业,可在校内适当安排巩固练习;小学三至六年级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60分钟,初中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90分钟。
3.提质量。提高作业设计质量。发挥作业诊断、巩固、学情分析等功能,将作业设计纳入教研体系,系统设计符合年龄特点和学习规律、体现素质教育导向的基础性作业。鼓励布置分层、弹性和个性化作业,坚决克服机械、无效作业,杜绝重复性、惩罚性作业。
4.加强作业完成指导。教师要指导小学生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初中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教师要认真批改作业,及时做好反馈,加强面批讲解,认真分析学情,做好答疑辅导。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作业。一是学校要建立作业公示制度达100%。二是出台作业管理办法达100%。三是作业时间控制要达标。教育部要求85%以上的学生能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作业算达标,当然我们不能仅盯着达标,还要在达标的基础上更进一步。四是不给家长布置作业或要求家长批改作业,要100%做到。
5.科学利用课余时间。学校和家长要引导学生放学回家后完成剩余书面作业,进行必要的课业学习,从事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开展适宜的体育锻炼,开展阅读和文艺活动。个别学生经努力仍完不成书面作业的,也应按时就寝。引导学生合理使用电子产品,控制使用时长,保护视力健康,防止网络沉迷。家长要积极与孩子沟通,关注孩子心理情绪,帮助其养成良好学习生活习惯。我县农村寄宿制学校要统筹安排好课余学习生活。
五、提升学校课后服务水平,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
1.保证课后服务时间。学校要充分利用学校现在的资源优势,有效实施各种课后育人活动,在校内满足学生多样化学习需求。引导学生自愿参加课后服务(不能搞一刀切)。课后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我县正常下班时间17时30分;对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学校应提供延时托管服务;初中学校工作日晚上可开设自习班。学校可统筹安排教师实行“弹性上下班制”。
2.努力提高课后服务质量。各校要制定课后服务实施方案,增强课后服务的吸引力。充分用好课后服务时间,指导学生认真完成作业,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补习辅导与答疑,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普、文体、艺术、劳动、阅读、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讲新课。
3.拓展课后服务渠道。课后服务一般由本校教师承担,有条件的学校也可聘请退休教师、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员或志愿者提供。严禁教师校外有偿补课行为,发现一起,坚决查处并直至撤销教师资格。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发挥好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等校外活动场所在课后服务中的作用。
六、坚持从严治理,全面规范校外培训行为
1.坚持从严审批机构。我县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未经审批多址开展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
2.规范培训服务行为。各校外培训机构严禁超标超前培训,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严禁提供境外教育课程。依法依规坚决查处超范围培训、培训质量良莠不齐、内容低俗违法、盗版侵权等问题。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培训机构不得高薪挖抢学校教师;从事学科类培训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并将教师资格信息在培训机构场所及网站显著位置公布;不得泄露家长和学生个人信息。根据市场需求、培训成本等因素确定培训机构收费项目和标准,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全面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进一步健全常态化排查机制,及时掌握校外培训机构情况及信息,完善“黑白名单”制度。
七、大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确保学生在校内学足学好
1.积极推进集团化办学、学区化治理和城乡学校共同体建设,充分激发办学活力,整体提升学校办学水平,加快缩小城乡、区域、学校间教育水平差距。
2.加强学校管理,努力提升课堂教学质量。各中小学要结合本校实际,健全教学管理规程,优化教学方式,强化教学管理,提升学生在校学习效率。
3.要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课程,积极推进幼小科学衔接,帮助学生做好入学准备,严格按课程标准零起点教学,做到应教尽教,确保学生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业质量标准。学校不得随意增减课时、提高难度、加快进度;降低考试压力,改进考试方法,不得有提前结课备考、违规统考、考题超标、考试排名等行为;考试成绩呈现实行等级制,坚决克服唯分数的倾向。
八、强化配套治理,提升支撑保障能力
1.明晰家校育人责任,密切家校沟通,创新协同方式,推进协同育人共同体建设。正确引导家长树立科学育儿观念,理性确定孩子成长预期,努力形成减负共识。
2.合理利用校内外资源。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在课余时间向学生提供兴趣类课后服务活动,供学生自主选择参加。
3.教育和科技局相关股室要抓好统筹协调,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日常监管,指导学校做好“双减”有关工作;做好统筹协调,按照“双减”工作目标任务,抓好“双减”工作的全面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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