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对象
凡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五年制大专、3+4中本贯通的初中毕业生,都必须参加体育考试。
(二)考试项目
体育考试内容分为身体素质、身体机能和运动技能。
1.身体素质:立定跳远、实心球(男、女考生必须在以上2项中任选1项测试)。
2.身体机能:男生1000(米)跑、女生800(米)跑。
3.运动技能测试:篮球(运球)、排球(正面双手垫球)、足球(运球)、1分钟正摇双脚跳绳、跳远(男、女考生必须在以上5项中任选2项测试)。
4.以上三类考试项目,考生必须在半日内完成。
(三)计分办法
1.体育考试满分为50分,按考生实际考试成绩计入升学总分。身体素质15分、身体机能15分、运动技能20分(考生必须选考2项,每项10分)。
2.在考试过程中,如发现考生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其体育成绩以零分计算。
(四)考试时间
4.考试时间:2025年4月14日至23日(共10天)。
往届生和在外地借读的考生需返回原户籍所在地的县(市)教育局参加考试。
(五)关于免试与缓试
1.免试
(1)残疾丧失运动能力或患有心脏疾病和其他不适宜剧烈运动且长期免修体育课的考生可申请免试。但须持有县级以上残联出具的残疾证明书或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出具的因伤、因病不适宜剧烈运动的疾病证明书(以医院出具的不适宜剧烈运动的有效时限为准,超期的无效),并办理相关手续,经县(市)领导小组审查盖章,在2个工作日内将考生免试申请表报州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并加盖公章。因残疾丧失运动能力的学生申请免试,其体育成绩按满分的70%(35分)计入中考总分。因伤、病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学生,其体育成绩按满分的60%(30分)计入中考总分。
(2)对残疾和因伤、病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学校必须于考前在校内和班级内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15天)。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
2.缓试
因临时发生的伤、病和女生月经等原因,当时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可以申请缓试。女生月经期考生必须在考前提前向各县(市)领导小组提交申请,一旦进行一个以上科目的考试后提出申请缓试的,需经医务组女医务人员核验,否则不得申请缓试。在体考时发生的其他临时性伤、病等原因申请缓试的考生经医务组核实后,由本校带队教师向考点检录组呈报。各县(市)有关人员现场办理缓试生的有关手续。原则上补考时间安排在体考结束后1周内进行。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