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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剑河县2025年省级示范性高中配额生招生录取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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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基础教育办、各初级中学:

《剑河县2025年省级示范性高中配额生招生录取工作方案》已经局党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剑河教育局

2025年6月3日


剑河县2025年省级示范性高中配额生招生录取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黔东南州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初中业水平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我县省级示范性高中配额生招生录取工作秩序,确保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潘  俊 县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杨家智 县教育局副局长

 罗  宇 县教育局副局长

 邰宗伟 县教育局副局长

 王鲁平 县教育局正科级督学

 陆显俊 县教育局正科级督学

 鲍崇珍 县招生考试中心主任

成  员:刘胜全 县教育局教育股负责人

 蒲椒桦 县教育局支付中心主任

 万兆华 县教育局教研室主任

 宋祝平 县教育局安稳办负责人

 彭梅金 县教育局政工股负责人

 谢庭章 县教育局资助中心负责人

 杨朝林 县教育局电教站站长

 各乡镇(街道)基础教育办负责人、各初级中学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教育股,刘胜全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剑河县省级示范性高中配额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具体事宜。

二、省级示范性高中配额生名额分配

按文件要求,省级示范性高中必须面向所在地初中学校分配指标,将50%以上的招生计划科学合理地分配到所在地初中学校,并向相对薄弱的初中学校倾斜。州教育局审批剑河民族中学2025年招生指标1020人,其中配额生为510人,现将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学校名称

参加中考人数

招配额生数

剑河县第三中学

1054

136

剑河县第四中学

1193

154

剑河县第五中学

717

93

剑河县岑松中学

292

38

剑河县南寨中学

176

23

剑河县南明中学

135

17

剑河县南哨中学

136

18

剑河县敏洞中学

135

17

剑河县太拥中学

112

14

社会考生

208

0

全县合计

4158

510

三、录取条件

省级示范高中学校配额生原则上应具备在本县内各配额初中学校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的应届考生,或政府拆迁、政策拆迁、征地拆迁、易地扶贫搬迁或父母因跨县域工作调动(含政府人才引进、招商引资)转入本县配额初中学校就读的应届考生。

四、录取程序和办法

报考剑河民中的考生中按“先配额,后统招”的原则,根据各初中学校配额生名额,按所报志愿顺序在本校同类考生中择优录取,未录满的配额生计划转为统招计划。

本方案涉及相关事项由剑河县教育局具体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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