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古树名木大树保护工作的通知》(黔林造函〔2021〕36号)文件精神,我县高度重视,积极安排部署,结合工作实际,编制了《2021 年剑河县古树名木大树核实认定工作方案》,并及时开展古树名木大树核实认定工作。现将我县古树名木大树核实认定工作报告如下:
一、核实认定基本情况
(一)、组织领导
为有序推进我县古树名木大树核实认定工作的落实,县林业局成立了以龙鹏远局长为组长,杨希平、杨茂、石崇忠副局长任副组长,抽调县林业局各股室相关人员为专班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技术组、质检组、后勤组和材料收集档案整理组,办公室设在林政股,潘盛光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协调古树名木大树核实各项工作,及时汇报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妥善解决古树名木大树核实、认定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全县分成九个工作组开展古树名木大树核实更新数据库和认定工作。工作人员由县林业局和乡镇林业站抽调技术人员组成, 分别负责革东镇、观么镇、仰阿莎街道办、南加镇、南寨镇、盘溪镇、南明镇、敏洞乡、太拥镇、南哨镇、久仰镇、八万山林场、岑松镇、柳川镇、国有林场各辖区范围内古树名木大树的核实认定工作。
(二)、时间安排
(一)2021 年 8 月 31 日前,完成古树名木大树 2017 年核实认定资料、前期挂牌资料、安全隐患处置和疫木处置档案等情况以及管护责任人反馈情况资料的收集,做好此次核实的古树名木大树前期准备工作。
(二)2021 年 9 月 1 日至 10 月 10 日。开展外业核实核实工作。
(三)2021 年 10 月 11 日至 10 月 20 日,完成内业资料整理工作,质量检查组进行质量抽查。
(四)2021 年 10 月 30 日前,将更新的大树名录(数据及资料)逐级上报省林业局检查合格后,上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并向社会公布,再上报州林业局备案;2021 年 11 月 20 日前,将更新的古树名木名录(数据及资料)逐级上报省林业局,再转省人民政府批准并向社会公布。
(五)2022 年 4 月前,结合依法认定并向社会公布的古树名木大树数据库,修改更换前期所挂的存在问题的铭牌、补挂漏挂铭牌,实现我县古树名木大树数据库、树、牌完成一致。
(三)、工作方法和内容
1.古树名木大树范畴
古树,包括古树群。是指树龄在100年以上的树木。古树分为国家一、二、三级。一级古树树龄在500年以上,二级古树树龄300-499年,三级古树树龄在100-299年。
大树,是指胸径在100厘米以上的树木。
名木,是指在历史上或社会上有重大影响的中外历代名人、领袖人物所植或者具有极其重要的历史、文化价值和纪念意义的树木。名木不受年龄限制,不分级。
2.核实认定对象
结合我县2017 年古树名木大树核实认定资料、前期挂牌资料、安全隐患处置和疫木处置档案以及管护责任人反馈等情况,开展古树名木大树核实,更新数据库。
3.核实工作要求
(一)采用平板电脑、皮尺等工具核实获取古树名木大树坐标、径胸、树高等数据;通过观测、标本采集等方法鉴定树种;采用访谈估测法或年轮与直径回归估测法核实树龄判断古树年龄、级别;结合隐患处置、受灾损失等情况更新核减古树名木大树数量。更新完善 2017 年核实认定数据库缺漏信息、更改错误信息、核增(减)古树名木大树数量信息。
(二)严格按照《古树名木鉴定规范(LY/T2737-2016)》
要求开展古树名木核实工作,更新古树名木名录。严格按照实测结果更新大树名录。
(三)严格按照《贵州省古树名木大树认定办法》(黔
绿委字〔2021〕1 号)要求,根据完善更新的古树名木大树
数据,开展古树名木大树的认定工作。古树名木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并向社会公布;大树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并向社会公布。
二、核实认定结果与分析
(一)、古树名木大树每木核实认定
1. 本次核实认定全县辖区内古树名木大树共3012株。其中,古树3012株,一级古树为27株,二级古树为218株,三级古树为2767株;大树0株(详见表一)。
本次核实认定古树名木大树共涉及34科58属,58种。其中,树种多为金缕梅科枫香属枫香树共计1244株(详见附表7)。
2.本次核实认定古树名木大树共3012株,由于自然灾害等原因共有60株古树名木大树死亡,其中:风吹倒6株,自然枯死49株,存在安全隐患4株,剑黎高速占用1株,本次核实认定已经在数据库删除。
从权属方面看,集体占比远大于个人占比,属于个人栽植或者管护的仅有1点株;
除了人为因素(修建工程)外,本次核实认定的古树大名木树主要分布在乡旁、村旁、路旁,群众自觉地保护,没有发现砍伐古树名木大树的现象。
此次古树名木大树核实认定采集照片7280张,照片包括古树名木大树近景,全景和工作照片。
(二)、古树群核实
本次核实认定全县辖区内古树群共13个,分布在久仰镇7个,盘溪镇2个,南加镇3个,南寨镇1个,属于乡村风俗禁地。古树群群落结构比较简单,树种为风香树和木荷。(详见表3)
古树群照片采集23张,照片包括古树群近景,全景和工作照片。
(三)、其他方面
本次古树名木大树核实认定工作期初数据库已健全,数据结构已完善,因子已填。本次共核实古树名木大树3012由于自然灾害等原因共有60株古树名木大树死亡,现在重新建立新的数据库为2952株,13个群,都采集坐标。古树名木大树每木核实照片共7280张,都一一对应每木核实编号;古树群照片共23张。
由于古树名木大树在生态、科研、人文、地理、旅游等方面具有较高的价值,因此此次核实认定对我县发展山地旅游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好的经验与做法
本次核实认定采用资料查询、知情人访谈、现场核实、采用GPS进行定位,拍摄数码照片的方法,以乡镇级行政区域为单位开展核实。
本次核实认定工作的按照《贵州省古树名木大树技术方案》的要求执行。结合生态护林员自身实际和职责,全面核实我县境内古树名木大树资源,适时地宣传资源保护意旨,核实认定期初取得可喜成果。
四、存在问题
(一)、影响核实进度因素
1.客观因素,我县乡村道路基础建设落后,影响核实工作计划。
2.主观因素,参与本次外业核实认定工作人员还有其他林业工作任务,人少事多,影响核实认定工作进度。
(二)、核实内业整理
1.植物鉴定,内业整理时,部分树种鉴定困难,难于具体细分。
2.工作统筹,在内业整理时,本次核实认定工作与其他林业重点工作出现冲突,工作统筹协调困难。
五、建议和措施
1.加强鉴定组织,提高树种识别能力
加强植物分类、鉴定的工组织,林业基层工作者乃至生态护林员对当地树种的识别能力,进一步组织专家对难于识别树种进行鉴别。
2.落实专项经费,提高保护工作效率
上级有关部门提前拔出专项经费,落实专人管护。及时地把专项经费拨发当下级,下级按照有关要求也就及时地把经费落实到的该项工作上,是提高工作效率不可或缺的一项任务。
剑河县林业局
2022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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