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市(州)财政局、林业局,有关县(市、区、特区)财政局、林业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支持做好生态护林员相关工作,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的通知》(财资环〔2022〕126号)有关要求,现将2023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生态护林员补助)72265万元提前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入请列入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科目“1100250节 能环保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请列入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10501 森林管护”。
二、请严格按照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规定,加快项目实施和预算执行进度,按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相关规定支付资金,切实加强资金监督管理,不得截留、克扣、挪用和延期欠拨资金,不得随意改变资金用途或扩大资金使用范围,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和取得工作实效。
附件:1.2023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生态护林员补助)安排情况表
2.2023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生态护林员补助)绩效目标表
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林业局
2022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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