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仰阿莎街道办事处,县新盛林投公司、鸿森国储林公司、鸿河国储林公司:
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已纳入省、州、县高质量考核内容,为保障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成效,规范工作程序,现将有关事项作如下提示:
一、凡需要在国家储备林项目林地内实施其他产业项目,要以项目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正式文件函告县林业局研究批复后,方可实施。
二、未经批复强行进场施工,对国家储备林项目造成的损失由施工方和项目业主承担。
三、经批复使用的地块,禁止使用大型机械设备进场炼山、整地等,以免对补植树种及培育的目标树种造成破坏。
四、凡使用国家储备林项目林地发展其他产业项目,应与国家储备林项目公司协商,采取租赁的形式或者从项目产生效益后所获得的纯利润中,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分红。
剑河县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工作专班
2024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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