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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2026年7月份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老职工生活困难救济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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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民社精简〔2026〕7号

关于发放2026年7月份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老职工生活困难救济费的通知

各有关乡镇(街道)公共事务管理办公室:

根据州民函〔2013〕43号和《省民政厅 省财政厅 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开展2022年城乡低保年度核查的通知》文件精神,经局班子会议研究,同意按450元/月/人的标准发放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老职工定期定量生活救助金。经审核,同意发放2026年7月份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老职工生活补助金共计5人2250元。接此通知后,请按审定的人员名单及时通知他们到农商行领取,确保救济对象及时领到救济金。如有病故或其它特殊情况,应及时报县民政局备案注销。

附件:剑河县2026年7月份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老职工定期救济花名册。

剑河县民政局

2026年7月13日


剑河县2026年7月份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老职工定期救济花名册
序号 乡 镇 姓名 月补助标注
1 柳川镇 徐荣金 450
2 磻溪镇 彭春梅 450
3 南寨镇 杨长莲 450
4 仰阿莎街道 欧木莲 450
5 仰阿莎街道 周木秀 450
合计 2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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