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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2024年11月份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老职工生活困难救济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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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民社精简202411

关于发放202411月份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老职工生活困难救济费的通知

有关乡镇(街道)公共事务管理办公室

根据州民函〔2013〕43号《省民政厅 省财政厅 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开展2022年城乡低保年度核查的通知》文件精神,并经2022年7月7日局班子会议研究同意450/月/人的标准发放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老职工定期定量生活救助金审核同意发放202411月份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老职工生活补助金共计73150元。接此通知后,请按审定的人员名单及时通知他们农商行领取,确保救济对象及时领到救济金。如有病故或其它特殊情况,应及时报县民政局备案注销。

附件:剑河县202411月份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老职工定期救济花名册。

剑河县民政局

20241114


剑河县2024年11月份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老职工定期救济花名册
序号 乡 镇 姓名 月补助标注
1 柳川镇 徐荣金 450
2 磻溪镇 彭春梅 450
3 南寨镇 杨长莲 450
4 南加镇 杨兰花 450
5 仰阿莎街道 欧木莲 450
6 仰阿莎街道 周木秀 450
7 太拥镇 王金城 450
合计 3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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