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指导下,在省、州民宗委的关心支持下,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积极探索做好城市民族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采取有效措施,完善工作机制,现将我县城市民族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城市民族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大城市民族工作宣传教育力度。一是以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为切入点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居民社区中大力开展党的民族政策的宣传教育。在每年法制宣传月期间,以张贴标语、举办主题活动等形式学习宣传《城市民族工作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让群众更多的了解国家政策及民族工作的体制和机制,保障了城市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二是设立宣传标牌,在主要街道两侧及社区设立固定的民族政策宣传标牌,使民族政策的宣传无处不在、无人不晓。
(二)精心打造社区民族文化阵地。一是打造民族文化传承示范基地,少数民族传统的织布、染布、刺绣、银饰制作等是一项重要的文化传承优势,思源社区有200余人具有红绣、锡绣、鞭绣、平绣、叠绣、数沙绣、银饰品制作等刺绣和技艺技术,社区内没有规范的民族特色制作场所,为保护传承和发展少数民族文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用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70万元新建思源社区民族文化传承示范基地。二是幸福社区是2022年全省城市民族工作试点社区建设之一,得到省级民族工作建设经费10万元。项目已于9月开工建设,11月完工。该项目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把活动中心改造为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红石榴家园。通过红石榴家园,充分发挥宣传教育阵地作用,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工作列为常态化;依托“新市民.追梦桥”服务中心青年之家和“四点半”课堂,为青少年开展感党恩和爱国主义教育主题活动及“爱心陪伴”活动;端午节、六月六、中秋节、苗年、侗年等节日开展文体宣传活动,促进居民之间相互交流,搭建相互了解平台。以上民族文化阵地的建设,为推进社区“红石榴+薪”行动增收、“红石榴+心”行动强交融、“红石榴+星”行动树典型、“红石榴+新”行动练能力等方面起到重要作用。
(三)积极开展“推普兴乡”行动。组织社区少数民族群众开展国家通用语言和技能培训1期,人数100人。开展2次“双语”宣讲教育活动,强化社区群众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邀请民间艺人和志愿者充实城关第六小学教学阵地教师力量,多渠道培养民族文化人才,让社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形成你中有我中有你的浓厚氛围。
(四)加强民族流动人口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服务管理机制,将民族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统一组织协调,通报有关工作情况,研究探讨加强服务管理的对策、措施。二是强化服务意识,努力排忧解难。将城市民族流动人口纳入社区公共服务体系,依托社区服务中心,整合公安、市监、卫健、人社等部门,建立部门联动、属地联动机制,及时为他们提供基本生活服务、维权服务等真情服务,促进民族流动人口对驻地逐步产生认同感和归属感。三是拓展沟通渠道,搭建交流平台。充分利用社区民族之家、民族学校和相关宣传阵地,制作宣传展板、发放宣传单、举办民族特色活动,为外来民族流动人员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知识。
(五)帮助融入城镇生活。一是从安置社区实际出发,编印服务宣传手册与易地扶贫搬迁少数民族群众交流、宣讲卫生安全常识,积极引导搬迁群众学会办理公交车卡、文明乘车等,社区服务中心张贴文明公约,增强群众意识,转变思想观念、农村生活方式等,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二是在各个安置点已组建社区移民服务中心,将搬迁群众全部纳入社区管理,设立就业服务、基建服务、科教服务等6个服务咨询窗口(站台),还组建服务中心党支部、工会委员会、妇女委员会等组织机构,选举产生各机构班子成员,为更好地开展社区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真正让移民搬得进家、找得到人、办得成事;三是大力推进移风易俗,做好社会引导风向标,在安置点发出了《剑河县关于疫情防控的倡议书》《剑河县文明祭祀倡议书》《剑河县使用公筷健康生活倡议书》,倡导群众科学防控疫情、引导文明过节、规范操办酒席、减少使用烟花爆竹、倡导使用公勺公筷等新时代社会文明行为。
(六)帮助就业和创业服务方面。积极引导留守在家搬迁移民就近就地就业,努力增加收入。举办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活动周、东西部劳务协作入村招聘会等主题活动34场,统筹开展电焊工、手绣制作工、菌类园艺工、叉车工等工种培训114期,惠及搬迁群众1276人;全县已经实现转移就业人数共6242人(其中:公益性岗位安置316人,占就业人数的4.92%;食用菌产业带动351人,占就业人数的5.47%;自主创业83人,占就业人数的1.29%,外出务工5492人,占就业人数的88.32%)。
(七)抓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工作。我县高度重视民族团结进步从小抓起、民族文化进校园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工作,不断丰富独具民族特色的校园文化,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工作纳入学校发展规划,列入学校计划和工作考核评价机制。特别是以我县城关一小、县民族中学、县第二中学为示范开展“新八德”、国学教育、五旗五徽五认同教育、民族传统文化(水鼓舞大课间操)等教育进课堂、进教材、入人脑,课堂外以“小手牵大手—我教长辈说汉话”为抓手,在全县各小学千名学生教爷爷奶奶、爸爸妈妈说汉话促进我县民族团结,并将其全面辐射到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让民族团结从小抓起,树立民族自尊心和自豪感。
(八)弘扬民族民间文化,融合提炼教育新路径。剑河县苗族“水鼓舞”是首批省级非遗代表作名录,是全国最为独特的舞蹈之一,它被专家、学者誉为民族原始舞蹈的“活化石”。我校成功将其引进校园,上升为课题研究,多次获得省州教学成果奖,并编成《水鼓舞健身操》在全县中小学推广。我们将通过不断地探索,使“水鼓舞”文化成为我校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新路径。
二、城市民族工作的做法和经验
(一)领导重视民族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对民族工作的支持下,形成了党委高度重视,党政齐抓共管,各单位、各社区各司其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民族工作格局。结合剑河民族众多、民族宗教相互交织的实际,始终把宣传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新时代民族工作纳入高质量发展中。
(二)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我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加大宣传党的民族政策作为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社会进步,加快经济发展的头等大事来抓,制定具体计划,全方位、多层次开展学习贯彻活动。重大节庆日活动期间在广场、街道等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把《城市民族工作条例》等宣传读本及相关的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发放到广大群众手中,使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家喻户晓。
(三)营造和谐社区氛围。社区和基层群众组织在联系民族群众、维护民族团结、化解民族矛盾等方面发挥了难以替代的作用。大力弘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宣传倡导尊老爱幼,邻里团结,民族间的凝聚力得到进一步增强,营造出和谐的社区生活氛围。
(四)完善应急工作机制。为及时妥善处理民族的问题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注重对涉及民族方面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党政领导高度重视,民宗部门及时介入,相关部门通力合作,民族上层人士积极发挥作用,确保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促进了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
三、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对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学习宣传有待加强。尽管职能部门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学习宣传活动,但学习宣传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存在民族宗教部门自身学习宣传比较多,社区干部和社会群众了解比较少,社会对民族宗教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够深刻。
(二)城市民族工作管理机制不健全。完善城市民族工作管理机制是城市民族工作的重点和难点。由于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居住分散,流动性大,管理机制不健全等原因导致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管理服务难度较大,民族部门掌握的情况与公安户籍部门登记情况不吻合,以治安管理为重,缺乏服务意识,没有真正把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从流动人口大军中区别开来,管理部门也是自行其是,难以形成合力。
(三)城市民族工作的范畴有待扩展。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推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日益增加,社区民族工作的范围扩大,对象增多,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权益保障、利益共享和民族政策的落实已成为城市民族工作的重要内容。由于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民族语言文化、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等方面的差异,对服务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四)城市民族工作开展不够充分。由于城市少数民族人员居住比较分散,人数少,容易被忽视,而且从事的职业种类较多,工作开展的难度很大。有些部门对城市民族工作的认识不够,对民族工作的性质、内容理解片面,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忽视的现象。
四、下步工作打算
继续发挥基层力量,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为抓手,不断探索开展好此项工作,充分利用社区红石榴家园宣传教育阵地,营造社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氛围,将此项工作抓好抓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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