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州民宗委关于推荐申报2023年全国、全省、全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有关事项的通知》的工作要求,我县柳川镇镇江村、岑松镇温泉村、磻溪镇小广村、革东镇皆道村、南加镇九旁村作为2023年黔东南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参评对象,现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监督。
公示期:2023年8月3日至2023年8月9日;
投诉监督单位和地址:剑河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剑河县广场路;
联系电话及邮箱:0855-5221331,jhxmzzj@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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