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中心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 > 民族宗教
剑河县民宗局近三年民族成份变更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字号:

按照《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规定,我局积极开展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工作,现将近三年工作开展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层层把关。我局按照工作安排,建立了分管领导、业务员双层审核关系,业务员负责收集申请资料受理和审核,领导负责审核把关。在受理民族成份变更申请材料时,始终注重把好政策关、材料关、程序关,经办人严格按照规定对申请人提供的相关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程序的,当场退回申请人,并一次性告知。截至2023年8月,我县共办理民族成份变更100余次,人事档案确定200余次。

(二)广泛宣传、服务群众。每年的10月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期间,组织县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开展民族成份变更宣传教育。并以“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为契机,就广大群众关心的民族政策法规、民族基本知识、公民民族成份变更的有关规定等热点问题进行现场解答,共发放《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等资料5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60多人次。

(三)及时备案、规范管理。建立民族成份登记变更管理资料台账,在办理业务时,在贵州省公民民族成份变更信息管理系统提交申请表、申请人身份信息(户口簿、身份证)、父母婚姻关系等相关材料。在办结后及时提交办理结果公民民族成份变更证明书扫描传至系统,做到每办结一个,上传一个,确保数据精确、准确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公民对民族成份变更的政策了解不够深入,对满18岁和未满18岁进行民族成份变更的条件存在疑惑;二是贵州省公民民族成份变更信息管理系统与政务系统尚未打通,导致在大厅办理业务时存在二次录入。

三、工作措施

一是加强对民族成份变更的政策宣传,为群众重点宣传满18周岁且不超20周岁和未满18周岁的公民民族成份变更的条件;二是积极与省民宗委对接,争取早日开通自建网与政务网的办理业务互通。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