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省民宗委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的通知》(黔财农(2024)60号)文件精神及工作要求,我县于2024年6月25日印发了《 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的通知》(剑财农〔2024〕9号)资金文件,现向广大群众给予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6月26日至7月5日(共10天)
投诉监督单位和地址:剑河县民宗局,剑河县仰阿莎街道广场路
联系电话及邮箱:0855-5221331,jhxmzzj@126.com
国家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剑河县财政局 剑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4年6月26日
剑财农〔2024〕9号 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的通知.pdf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