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省民宗委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4〕160号)文件精神及工作要求,我县于2025年2月5日印发了《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的通知>剑财农〔2025〕3号)资金文件,现向广大群众给予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2月8日至2月17日(共10天)
投诉监督单位和地址:剑河县民宗局,剑河县仰阿莎街道广场路
联系电话及邮箱:0855-5221331,jhxmzzj@126.com
国家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剑河县财政局 剑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5年2月8日
剑民宗呈〔2025〕2号 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的请示(含附件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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