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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河县财政局 剑河县民宗局 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的请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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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财政厅省民宗委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4〕160号)文件精神及工作要求,我县于202525日印发了《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的通>剑财农〔20253号)资金文件,现向广大群众给予公示。

公示时间:202528日至217日(共10天)

投诉监督单位和地址:剑河县民宗局,剑河县仰阿莎街道广场路

联系电话及邮箱:0855-5221331,jhxmzzj@126.com

国家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剑河县财政局      剑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528

剑民宗呈〔2025〕2号  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的请示(含附件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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